我妈说:“除夕夜回来吧……带上小烬。”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过除夕了。
情侣间总爱涉及一个古早的问题,就是父母与爱人的抉择。稍微有了点三观的年纪,但凡看见这种问题我总忍不住唾弃,我那时候觉得宇宙之伟大平衡在于中庸,没有任何东西能让我割舍我的爱情,就像我不想为任何东西割舍我的亲情。
总有蠢货游移不定,然后在自己故作高明三观较量中选择最合乎个人价值观与利益值的优先项。
但是我擅长自作聪明,我还会逃避。
我自作主张地选择了最合适的做派,相安无事地过去了很多年。
我妈突然喊我们回去。
沅烬没有听到我们说了什么,他沉默着等我讲完了电话,才缓缓道:“回去吧。”
二月头上吹来的是西北风,我手冻得发麻,于是腾出一只手塞到沅烬的卫衣口袋里,热度瞬间将手心手背裹挟起来,筋脉跳动的感觉明晰起来,有些痒痒的,我在他毛茸茸的内衬上蹭了蹭,逗他:“那,你怎么办?”
沅烬将提袋勾在无名指与小指上,伸手来接我另一只手上的袋子,他笑道:“这有什么,我又不兴过这些节日,就当你出差好了。你……”他又犹豫了一下:“初二会回来吧?”
我故作为难道:“恐怕不行,这几年都初五之后回去的,拜年也没拜成,好不容易这回让我妈逮着了,怕十五之前不肯放我回来啊。”
我装作漫不经心地去看他的眼睛,他眉间微蹙,抿了抿嘴,大概在想一个巧妙而又蹩脚的理由说服我们两个人。
于是我又不舍得了,我转过脸用脑袋轻轻磕了一下他的头,笑道:“我妈让我回去,带你!”
他突然停下来,瞳孔猛然放大,流出光与溢彩来,他重复着又确认了好多遍,絮絮叨叨地,一直到我入睡前。
我咬住他薄荷味的唇舌,还是无力挡住他四溢的欢喜。
我们是上午回去的,我看着我妈一整天。
还好,她对沅烬态度还算和善,像小时候一样,像个善解人意又开明而体谅的母亲。
傍晚的时候我们一起包饺子,玉米猪肉馅的,咸咸中带点甜甜,是我妈买的,很多年了,她忘记了很多事情,她还记得我最爱吃的饺子馅儿。
很多年没再开过的电视机,我掀开遮布,理所当然地呛了一鼻子灰尘,沅烬推我去洗干净了脸,我又自己鼓捣了半天,算是能开了,电视里在放春晚倒计时。
我回到桌子边撑着脑袋看,看到沅烬手上摊着的沾了粉的面皮。
第一笼饺子下锅时,我妈突然说:“小骘啊,过了年去相亲吧。”
我看着沅烬将圆皮绕了一圈,捏成花瓣的形状封了口。
我妈放下手里的筷子,她拉了把椅子坐在我身边,也看着沅烬手里的面皮,继续说:“你要不喜欢女的妈给你找男的。”
我也放下了捣乱的筷子。
我偷偷地想沅烬大概很郁闷吧,他会想:“不会吧,我要包三个人的份,你们倒是边聊天边帮忙啊。”想着想着,心里慢慢又有了生锈一样的钝痛感,我有点想笑。
我们是愚人船上的乘客,游离于约定俗成的秩序之外,我们是清除与排斥的习俗中画蛇添足的废品,可是我们无处流浪。
我把左手抬起来,灯光从四面墙壁里严丝合缝地透过来,我的无名指在发光。
冬天的夜来的快,外面已经黑透了,红红火火的味道年复一年的轻巧。
我把手举在额前,指上的钻石挡住了妄图潜入视网膜的灯光,我说:“太阳真好,眼睛都睁不开了。”
饺子是没人有心思吃了,电视里热热闹闹的在唱新年好,我看了一眼那几个面生的主持人,决定还是出去散步的好。
我和沅烬裹了同一条围巾,走起路来跌跌撞撞的,沅烬不怕冷,我躲在他的大衣里,暖意从皮肤流进血管里。
大过年的日子,赶路的是回家的车,河边却没有了闲人。
我少年时和沅烬从这里过。那时沿河的夏天多了纳凉的人,烟火味就重了。
夏天纵使入了夜,天气还是闷热的,沿着河岸慢慢走,河风是凉的,有些微醺,拂得人心缭乱,又舍不得离开。霓虹不甚刺眼,打在对面的居民楼上,留下一大片暗红的剪影。也有路人,牵了哈士奇的,戏谑地说着它的淘气,言语里确实宠爱,也有老人,双臂甩出很大的幅度,全无老态,河边凉亭里依偎着一对情侣,听着歌调着笑,来时在那里,走时仍旧在那里。远处有鸣笛声,近处有蝉鸣,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仿佛看得到地老天荒。
现在来了却没了人,往前走远些,小商铺门口居然还有火光,两个小孩举着噼里啪啦作响的烟花棒,稚嫩的脸从昏暗的橙黄色火光后面隐隐戳戳露出来,又带着笑声一起走远。
我说:“想玩。”
沅烬嫌弃:“幼不幼稚。”
我于是故作无所谓地怂了怂眉,抬脚便往前走,也不看他:“那走吧。”
沅烬笑着拉住我,怪傲娇瞥了远处一眼,说:“等会儿,我去买包纸。”
我就坐在路牌下等他,看着远处大楼上的大屏变幻着百无聊赖的广告。路灯从很远的远方依次亮过来,我深深埋进了光与影的交错里。
沅烬很快出来了,第一个广告没放完。
我闻到皮蛋瘦肉粥的香气,没来得及转身已经有一团热乎乎暖融融贴到脖子上,我抓住他的另一只手,攥出他手里装烟花棒的纸盒子。
我笑他:“幼不幼稚?”
他撇嘴,也笑了:“我乐意。”
第4章 槐序
到了四月,玫瑰也就开了。
我们住得是顶楼,附赠了一个不小的天台。沅烬那个依靠芯片运转的脑子里,装满了奇奇怪怪而又浪漫的歪主意,我们刚到这里时,他在天台上种满了玫瑰。
因为这些玫瑰,我爱上了四月。
玫瑰是有香气的,很淡,从花丛中过时,味道又很清晰。火一样的颜色,向花蕊处加深,一直到最心里,又透出一点黑来。花瓣是柔软的,轻巧而易碎,捻开满指朱砂色的汁水,花茎带着坚硬的刺,亘古如一,烂俗得迷人。
得空时,我们会选一个阴天,相拥着坐在天台的藤椅上,看着云卷云舒,清风婉转,新撒的种子发了芽,蝴蝶也开了花,老猫在融融的泥土地上打着滚,楼下的老太们咋咋呼呼又在吵着悄悄话。
石之美者,圆之好者。
我恨四月,后来朱砂成了蚊子血。
我八岁认识沅烬,我们的七年之痒晚来了五六年。
自来薄有学识的不高明之辈善于自命不凡,古往今来总是如此。
我不过也是天生的那一个鼠目寸光。
我运气一直是很可观的,天生的略有三分颜色,高中毕业上了个排名靠前的高校,在学校混得风生水起,受人追捧颇多,就有些自以为是了。
大学时我已经和家里出柜了,为了顾及沅烬,我们在外面租的房子住的,八十多平米的小房子,一室一厅,冬暖夏凉,四季烟火生生不息。
然而不温不火的日子过得久了总不能避免心生厌倦,我那时候无知至甚,遗憾过往多年索然无味,竟是虚度了。和校友熟络之后两三年,常与人通宵作乐,尽兴而散,夜半回家。
我回家时沅烬多半……从来都是还没睡,那时候也是,他盘腿坐在沙发上,桌上摆着饭菜,热过很多遍了,尚留余温。
沅烬不怎么用电子产品,鉴于他本人就是一座移动的大英博物馆,看书也是不必要的,因为我妈知道了我们在一起的事情后直接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所以那时候我们生活得算是很拮据,沅烬没有开灯,我回来的时候他正坐在黑暗里,老猫那时候还没这么老,不是很老的老猫睡在他的身上。
头一年我回来的晚了,他还会激动得冲到门口迎接我,他没有生过气,接我的时候也是真的很欢喜,他只会皱着眉,委屈巴巴的圈着我的腰,然后可怜兮兮地抱怨:“你怎么才回来啊,我好无聊啊,我好想你啊。”
他会兴奋地拉我到餐桌边,指着冒着热气的菜跟我炫耀:“你看,这是我学着《红楼梦》里做的,他们都说茄鲞做不出来,我可以欸,你尝尝嘛,就尝一点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