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努力想把自己的人生恢复正常,不愿错过任何一个应该有的节奏。
没有人知道,他就是林首长的孙子,脱掉了那个令他生厌的光环,他只觉得浑身轻松。
遇见周静言,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意外。
那天他为了躲避一个外班女生的情书,意外闯进了一间教室。
室内窗明几净,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打过来,穿着淡蓝色开衫毛衣的女生从画布后抬起头,冲他扬起一个笑脸,白净的脸庞上挂着一个浅浅的梨涡。
“我认得你,你入学军训的照片现在还贴在我朋友的床头呢。”
女生恬静的声音仿佛把阳光打成细小细小的碎片,扎进了他的心里。
林醒失神的愣了一下,女孩掠过乱七八糟的画架和地上横七竖八的颜料走向他,太阳光射在地上青一块红一块的水粉颜料上。
那一幕,林醒幽幽转转,一直记了好多年。
他从来都不曾否认,那个时候的他很喜欢那个笑容干净又恬静的女孩子。
“周静言”——名字轻轻绕在舌尖,就像是一抹留香,唇齿生津,再也挥之不去。
那个时候他还不懂得爱,只知道那个女孩就像神笔马良一样,拿着画笔,给他的青春画上了一道彩虹般的色彩。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沿着操场慢慢的散步,他不再是一个孤单的影子,那种温暖的感觉,让他甘之如饴。
有时候他也陪她待在画室,看她对着一个石膏像一画就是一下午。
那种认真的神色,一下子就种进了他的心里,所以在很久之后陶宣洒对他说,她喜欢认真的人时,他的心竟然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午后,女孩聚精会神的盯着石膏像,偶尔放下画笔撩一撩不听话的头发,然后在阳光里对着他笑。
高中毕业那年,陈伯来接他回家,在书房里,爷爷吸着烟斗说:“高中毕业想干什么?”
“我有我自己的安排。”
老爷子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这个跟自己脾气一样的孙子,开门见山的说:“爷爷一直晓得你是个有分寸的孩子,所以这么多年也没有怎么管你。那个女孩我调查过,她的出身太不好了,跟你和不到一块儿,你们不合适。”
他极力压制着自己的脾气,“那都是我的事。”
“荒唐!”
老爷子一本书扔了过来。
林醒没闪身,任那本书砸在他的肩膀,“爷爷,我不想念军校,也不想走你的人脉去什么部门。我有我自己的想法,希望你不要干涉我,也不要去打扰静言。”
老爷子本来见书砸到他了,眼里还有点心疼。
又听林醒这么一说,气得把烟斗也摔了,书房被搞的乌烟瘴气的,爷孙俩在里面站着,大眼瞪小眼,谁都不肯妥协。
这是他第一次跟军大衣撕破脸。
高考成绩很快就下来了,他擅自报了A大建筑系。
他的确是想回A市,事先也都和周静言说好了。
老爷子很快再次发怒,在林宅里发了三天的脾气,搞得宅子里的人都人心惶惶,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就在他跟爷爷闹得最僵的时候,他一直以为会和他同舟共济的女朋友突然告诉他,她要去美国了。
她说,妥协不代表放弃。
可他,不能接受她的妥协。
他们两个坚持着彼此不被理解的骄傲,用尖锐的刺狠狠扎伤了对方。
分手的那天晚上他一个人沿着盘山公路一路走回了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怎么走都不会累。
他想起尹贺经常对他抱怨,说军校每天的徒步三十里多么坑爹。
他一言不发的回到自己房间收了一个背包的行李,下了楼要出门的时候,老爷子正襟危坐,虎着张脸说:“为了一个女孩子,你要跟我闹到什么时候!”
他顿了顿,说:“爷爷,我没在跟你闹。你跟她达成什么样的协议与我无关,我只想告诉你,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是用钱买不到的。”
“可那个女人是因为钱离开你的!你上大学可以,想读什么我也不管!至于跑到A市那么远!”
林醒把书包背上身,迈开步子继续往门口走,“我想去哪里是我的自由,我不稀罕你的钱,也不稀罕你把我送到美国,我会向你证明,就算我不姓林,我一样会做到我想做的。”
老爷子握着拐杖的手倏地收紧,指节开始泛白,“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这些!你能有今天都是我给你的!你是我林家的孙子,你今天要是敢出这个门一步,以后就别想再从我这里拿到一分钱!”
“我不会再用你一分钱了,我会把你给我的一点一点全都还给你。”
说完他就拉开大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不愿意向任何人求助,也不愿意让谁来帮他,他没去找尹贺,没去找孔维方,甚至没去找外公。
他一个人在C城待了好久,买醉酗酒,惶惶度日。
再也没有当初他离开林家时的豪气冲天,他知道爷爷或许已经派了人跟着他,如果爷爷知道他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是会讽刺他?还是不可一世的叫他快点滚回去?
如果真的有人跟着,那就让他看着吧。
让他看着自己已经这么堕落,自己已经不配再做林家的孙子了。
为今之计,他孤注一掷般,只能用伤害自己,来伤害别人,心底里还有不自信的迟疑,就算他受伤了,真的还有人来为他心疼吗?
他承认,这么多年,虽然他跟爷爷的相处模式一直有问题,三言两语就能吵起来,虽然他们谁都不愿意向对方低头,但这么多年,他一直把爷爷当成相依为命的亲人。
可是现在,他唯一的亲人和他交付过真心的女朋友联手给了他当头一棒。
用刀子把他插得鲜血淋漓。
孔维方告诉他,他和爷爷之间缺少的是互动。
你端着个架子,我就回你一个架子,那关系永远不会缓和。
缓和或者不缓和吧,反正不会再比现在这样更差了。
坐在护城河边的时候,他仿佛又看到了小时候站在巷子口眺望的、那个孤零零的小小影子,他再次一无所有了,没有人会要他。
遇见陶宣洒的那天,他本来已经打算妥协了。
人不过活个数十年,能真正实现梦想的又有几个?
后半辈子当个乐乐呵呵的行尸走肉也不见得会差到哪里。
起码衣食无忧,人人都把你往高处捧。
林醒冷然笑着,周静言都知道,有捷径不走的人是傻子。
那他这么苦苦的折磨自己,又是为了什么?
只是为了证明自己那可笑的尊严和骄傲吗?
那天那个吵死人的小女孩坐在草地上,一直喋喋不休。
那吵声,扰乱了他的思绪。
林醒拒绝的揉了揉耳朵。
最后小女孩抱住手上那张信纸,奉若珍宝般跑走的时候,他不禁笑了笑。
那个女孩身上有一种简单的纯粹,眼睛像是无波的溪水,清澈得一眼就能看到底。
他决定振作起来,没有人要他,他就要把自己变得有用,变得让所有人都离不开他。
他要让抛弃他的人都后悔,他要把曾经的豪气都捡回来。
他成功了,他用了三年的时间去成功。
迎天开起来的时候,他站在二十八楼的窗前,看着楼下渺小的一切,却突然开始纳闷,自己的成功,撑到现在,到底是为了证明给谁看呢?
爷爷?他还在意吗?
周静言?呵。
迷茫中,他突然就想起了当年那个掉进河里的小姑娘,如果告诉她自己成功了,她会跳起来拍掌给他庆祝吗?
然后把所有的功劳都归给她自己,洋洋得意的说:“我就说嘛,大叔你一定可以的!”
想着想着,林醒微不可觉的笑了。
那是这几年里,林醒少有几次的、觉得孤独。
他倚在二十八楼的落地窗边,指尖夹着烟慢慢燃着,陡然有了一种“天地之大,无处是家”的感慨。
那个唧唧喳喳的声音,似乎还在他耳边响着,他竟然莫名其妙的开始思念一个陌生人。
他这辈子都没有想过,他会真的再遇见当初那个小姑娘。
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去参加彩排。
只是心烦想在校园的主干道上走一走,不留神就走到了大礼堂。
一个小姑娘正探头探脑的从礼堂门口摸索着出来,跟做贼似的左看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