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你听见了,”Sherlock逼近。他随时会发动突袭,而那时John将完全身不由己。“你可真是心醉沉迷。‘Sherlock不喜欢让别人碰他的东西’?如果这都不算证据,我可不知道什么才是。”
John随即意识到,Sherlock并没在嘲弄他。
他在引用事实。喘息着,引用。
然后,John同时有了三个发现。
首先,这是个游戏,因为Sherlock只有在某种游戏开始时才是这种样子。这甚至会是个不可思议的游戏,而事实即为前戏。只有Sherlock想得出这种把戏,因为也只有Sherlock会抗拒倾吐衷肠,除非月色诡蓝或穹空化作长虹。其次,这是个双人游戏。最后,Sherlock希望他加盟。
所以自然,John精神抖擞地加入了。
“能注意到这个,想必你无时无刻不观察入微,”John淡定答道。“事实上,你有不看我的时候么?见鬼的你在睡觉时都在看我。你太操劳了,伙计。”
Sherlock不屑地笑,伸出双手揪住John的衣领把他猛拉向自己。John的呼吸开始有些艰难,一切都变得有些“坚难”。老天,一切。而且远远不止一点。Sherlock Holmes难道是纯粹由性冲动组成的?他友人的胯部轻轻前推,John的掌心贴上他的腰。
“你膜拜我,”Sherlock在距John嘴唇半寸处低语。
“呃,喂,这儿有扁桃体情结的人可不是我。”
“我是你心中所有。承认它。”
“你要是能把眼睛从我身上移开他妈的一秒种,我或许会赞同。”
“我是你的英雄。我是John Watson该死的英雄偶像。”
“恕我直言,遇见我前你可不信英雄。是我向你证明他们存在。”
“我拥有你。”
“好比在水下拥有水肺,对吧?”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更五迷三道的人。”
“太好了,因为我也没有。”
这个吻与昨晚截然不同。噢,不。这个吻简直像是身临莫洛托夫燃油瓶的抛物线。侦探的嘴唇变得灼热,他放过衣领,揪住了John背后的衬衫。有什么如燃油般沿着John的脊柱涓流而下,让他已然烈火焚身,而他们的胯部意味深长地相互摩挲。我应该料到会因为侮辱Anderson被操的,John想,然后,他是吻谁都这样,还是只有我?然后,他心脏跳得真快,从喉咙那里都探得到。现在已经够玩火了,我们甚至还没真正开始呢。
真好,John想,一边把Sherlock的舌头吮得更深。
Sherlock抽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倘若不曾见过荒狼巍立雪野与同类寂然对视,那表情就真是无以言传。John只见过一次,在什么科教节目上,否则他也辨识不出。
“你会让我对你为所欲为,”Sherlock定论道。“你想让我对你为所欲为。”
“我们不是讨论过那个了?不管怎样,你想对我做的就是我想要的。”
“你一无所知。”
“我知道。”
“你不可能知道,那不可能。”
“错。”
“怎么会?”
“要是你认为我从没在高潮时看过你的脸,你的天才头衔就此作废。”
没过多久衣服便散落一地,John仿佛是与小型龙卷风共处一室,虽然事实已相差不远。没过多久Sherlock锋锐的颧骨上便微微泛起潮红,他紧捉住John的头发,引起一阵激痛,同时又极力试图通过亲吻John寄生进他口腔深处——而这也已不算是修辞。性事突如其来又如火如荼,暴风骤雨却妙不可言。这简直无与伦比,这是John所有的经历中唯一能让他觉得超越自身的事。John通常安之若素,但他也会不知飨足。塔利班战争中,John觉得比起他的那些旧友故交,那些他喜欢或厌恶的人汲汲以求的东西,对枪林弹雨的渴求要更为崇高纯粹。而拯救英勇战士的生命也远胜过腰缠万贯,胜过平步青云,胜过一晌贪欢,胜过广厦千万。
但与名为Sherlock的洪灾生死搏斗则凌驾了上述所有,John跪在花样陈旧的地毯上时这样想着。Sherlock伏在他身后,即使如此他也依然高得惊人。在插入他的同时,Sherlock将他漂亮到近乎完美的手指探进了John的喉咙。
为什么我还会想要更深更多?John在挣扎着喘息时这样想着。
“你崇拜我,”他耳边的嘴唇如此吐息。被他含在口中的手指向外抽出少许,堪堪留出让John发声的余地。“你愿意为我而死,你已经试过一次。”
“而你在那之后一个小时里都陷于过度呼吸,”John喘息着说。“那样子可有点儿惨。你需要我。承认吧,你需要我。”
“你叫我逃离。”
“而你叫我领跑。”
不知是这回答,还是在猛烈地干John的同时用手指操John的喉咙更能让Sherlock满足。考虑到这次做爱的起因它本应该仓促结束,而事实却并非如此。John觉得是Sherlock发挥了他的天分设法延长了它。快结束的时候Sherlock用手臂环着John的腰,另一只手卡着John的喉咙,而John在想着如果有一日Sherlock找回了他的理智,那天可能就会是他的死期。
反正Sherlock现在就已经够要命的了。John在卡住他骨盆的那只手下滑时想道,他松懈下来。
那之后他们还是爬上了床。Sherlock一只手低低搭在John背上,John枕着他友人的胸膛,胸腔里的心跳听起来怪异得仿佛极度正常。不管如何,令人欣慰。
“你爱我,”John成竹在胸。
“你也爱我,”他身下的疯子得意洋洋地回答。
“所以说你搞定了案子?”
“何以见得?”
“呃,如果你没搞定,那么……”John迷惑了。“Shelrock,你刚刚解决了它,对吧?”
“还没,”Shelrock打了个哈欠。“但我会的,他的名字是Blessington,那个死人。我六小时之内就能解决他,这其实涉及一个悬案。”
“但是……不,停,等等。你中断破案跑来跟我做爱?”
John冲着Sherlock抬起头,Sherlock对他懒散地微笑,那让他感觉自己像个货真价实的天才。他清楚自己不是。在那些Sherlock大放异彩的时刻里John觉得自己像个三棱镜,或者光导管。John照亮了Sherlock这么多年的孤单,而对于他自己来说这比军旅生涯要好过太多。John是超导元素,是电池,是这世界上最为得心应手的放大镜。
“值得吗?”他问。
“白痴,”Sherlock叹了口气。
他们离开那被盗用的旅馆房间,六小时后Sherlock解决了Blessington的案件。而在下一周,Sherlock整整消失了两天。
Part Two
首先,在Sherlock失踪之前,可以说他是觉得无聊。这一向危险。起初,他漫不经心地装潢演绎科学的版面。紧接着他将自己的资源分门别类,而且还真的整理了些案件的文件。那是星期三。
到了星期五,John觉得Shelrock可能是开始发疯了。
整整三个小时,Sherlock令小提琴极尽所能地演绎最悲伤的巴赫。John一直在他身旁陪伴,因为乐曲虽然有些令他忧虑不安,却依然动人。但接下来Sherlock开始拉些别的东西。那音律飘忽不定然后急转直下,听起来就像是有人跌进了瀑布。回旋往复,无休无止。永远就只有呆板哀愁的韵律与紧随其来的如堕深渊。二十分钟后它开始令人怒火中烧,而一个小时后则完全让人忍无可忍。所以John离开公寓,去酒吧喝上一杯,让Sherlock跟他搞出的疯狂噪音和令人牙酸的小调搅合。
过了一个小时,John觉得可能贝克街对人类听觉再次安全了。但当他返回的时候,发现Shelrock不知所踪。
起先,John拒绝对此担忧。Sherlock有可能是收到了苏格兰场的召唤,虽然他不太可能没给John发出指示追踪的短信就独自前往。那么或许Sherloc是去散步,又或者他同样疯狂的兄长驾临,逼得Sherlock飞奔而出。也可能——这会是个奇迹——他去了杂货铺采购告罄的鸡蛋。
掏出手机,John发了个短信。
你去哪儿了?
JW
他等待回复,意志坚决地遏制忧虑。
John命令自己别去担心一个成年并且——坦白地说,相当致命的人,他成功挺过五小时,然后给Lestrade发了条短信。
Sherlock还在闹腾你么?
JW
尽管此时已经快到深夜,他的手机还是三十秒后就短促地响了一声。
好几天没看见他了。有事?
思索片刻,John决定先去问问Hudson太太。他自前门闪身而出,急冲冲地走下楼梯。这个时间去敲Hundson太太的房门或许不是个好主意,但她早就受过更糟的折磨,而且说不定Sherlock正在跟她喝茶。毕竟,他们显然是相识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