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抬起头,认真地回想起来。
“应该是七点多的时候,收割麦子的人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
晚上七点多、猎狗、女人的金发夹、麦田里的压痕……
这些线索看起来没什么关联,但格蕾丝有种感觉,玛莎的话,也许会派上用场。
她耐心地陪着玛莎参观了下蛋最多的几只“可爱的母鸡”,这才向她告别,去了别处。
牛棚附近,有个年纪不小的胖大婶正在骂骂咧咧。
“我才不管那个下等□□去了哪里!该死的,现在我不仅要做奶酪,还要当挤奶工!”
格蕾丝只好咳嗽了一声。
胖大婶先是不悦地瞪大了眼睛,发现是惹不起的人,又不情不愿地移开了目光。
“您不该来这里,先生。”
格蕾丝观察了一周牛棚的环境,转移了话题,“你平时要给几头牛挤奶?”
“一头都没有,先生。”胖大婶仍旧很不高兴,“这里一共有三头牛,外面还有五只母羊,可是这些原本就不是我该干的活。都怪那个乔四处闲逛。”胖大婶似乎不知道乔可能已经死了。
“她经常偷懒吗?”格蕾丝顺着她的话说道:“这样不勤快的仆人,邓肯夫人为什么不解雇她呢?”
大婶立刻来了劲头,“对吧?我也这样想!真想不明白,夫人为什么原因留下她!那个女人天天装疯卖傻,只会往男人怀里扑!”
这话一听就掺了水分。
邓肯夫人即使再怎么心善,也要顾及名声。如果乔真的是个四处留情、声名狼藉的女人,邓肯夫人又怎么可能收留她呢?
这个年代如此看重女人的贞洁,任何有脸面的人家,都不可能留下这样的人为他们服务。
胖大婶没有得到回应,了然地笑了一声,一副“看透了你们这些男人”的表情,“我知道,你们都喜欢漂亮姑娘,不愿意说她们的坏话。乔虽然疯疯癫癫的,实际上却长得不赖。”
格蕾丝没反驳,只是挑着眉毛,“哦,是吗?我还没见过她呢!”
胖大婶一副神秘的样子,“少爷的未婚妻,和乔有些像,她如今正借住在亲戚家的别墅里,就在这附近,昨天她还和少爷一起去骑马了。”大婶末尾还加了一句,“这一点我和夫人看法一致。”
“什么?”格蕾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骑马呀!那姑娘特别喜欢骑马,这哪里是小姐们该干的事呢?”
大婶一边给奶牛挤奶,一边喋喋不休,“可是夫人拗不过少爷,况且老爷前些天已经答应了少爷的婚事。”
似乎是工作太繁重了,胖大婶对任何事都抱着愤愤不平的态度,“体面人家应该娶乡绅的女儿,或者牧师的女儿也不赖,小商人家的女儿可不够端庄。”
格蕾丝心里发笑。
这世上根本就没几个男人真的喜欢端庄的女人,他们只不过需要端庄的女人撑门面、打理家务罢了。
不过,邓肯少爷和他的未婚妻昨天骑马去了,或许她该记下来,报告给公爵大人。
毕竟这两个人有可能就是潜在的目击证人。
等她好不容易听完了胖大婶的碎碎念,从牛棚出来之后,约瑟夫也正在往外走。
“你可以派人去确认一下,如果不是农场的挤奶工,对邓肯夫人来说是好事。”
“谢谢您的安慰,我想阿比盖尔会好起来的。”邓肯先生客气地将约瑟夫送至大门外。
两人上了马车,约瑟夫问起格蕾丝的收获。
“都是一些散乱的事情,鸡舍的女工告诉我,昨天夜里七点多,有猎狗闯入了农场。牛棚的厨娘则说了一些有关乔的不雅传闻,她还提到了一件事,有关邓肯家的少爷和他的未婚妻,据说昨天这两个人出去骑马了。”
“骑马?”约瑟夫摩挲着下巴。
他和格蕾丝的想法往不同的方向偏离开来。
格蕾丝认为这两人是目击者,约瑟夫却觉得,他们也许没那么无辜。
麦田里那些痕迹,再加上尸体腋下的勒痕,不正像是马拖着尸体留下的痕迹吗?
两人去了治安队,死者身份已经确认,就是比格纳农场的挤奶女工,乔·卡特。
有附近的农妇,为乔擦了脸。
这让格蕾丝心里咯噔了一下,“你清理过她的手吗?”
农妇茫然地摇摇头,“没有,先生。布雷恩先生只让我给她擦脸。”
怕格蕾丝责怪,农妇试探着询问,“需要我给她擦手吗,先生?”
“暂时不需要,谢谢。”格蕾丝立刻拒绝了这个提议。
她蹲下身子,视线和尸体齐平,强忍着恐惧感,无视尸体散发出来的臭味,凑近去看尸体的双手。
死者的指甲不怎么干净,但形状却很好看,指甲里面也没有血污一类的痕迹。
太可惜了,这个女人临死前,没能在凶手身上留下证据——伤口。
约瑟夫在一边,愈发觉得格雷厄姆心细如发。
难怪埃德温叔叔对格雷厄姆赞不绝口。
查尔斯医生也在这里,正在检查死者胃里的残留物。
“可怜的女人,胃里只有一点消化了一半的土豆。哦,还有些鸡肉,恐怕是她的雇主给她的。”
他对着等在一旁的布雷恩先生抱怨,“我早就说了,这个穷困的女人根本没机会服用鸦片酊一类的药物。”
他又转头无奈地看了一眼格蕾丝,“他和你想法一致,都认为凶手应该被死者狠狠挠上一爪子才对。”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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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死者的真实身份?
“死者没有抓伤凶手,也许并不是因为她服用了鸦片酊,而是因为凶手可能不止有一个人。”约瑟夫觉得案子有些眉目了,这是他办案的经验。
每当他抓住一些关键点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感觉。
布雷恩先生拿出一块锡板,这是最早出现的相片种类之一,用化学试剂碘化银在金属板上成像,被一部分人称为锡板,实际上和锡这种金属本身却没什么关系。
也是因为本地的治安官是约瑟夫,他家产颇丰,为人又慷慨,治安队里的一切配置,都是最先进的,治安队的民兵们也干劲十足。
“这是我们搜索了方圆二十英里范围,找到的唯一一个有可能是谋杀现场的地方。”
照片是黑白灰三色,拍摄的是一片沼泽。
由于明暗关系的对比,拍摄下来的脚印是黑色的,一共有四个人的脚印,两大两小,应该是两男两女。
只不过经过了一夜,沼泽泥地质地湿软,脚印早就比实际尺寸要小一圈了,连鞋底花纹都已经不再清晰。
仅仅凭借这几个脚印,是无法判断谁是凶手的。
不过这至少说明,约瑟夫的推论是有可能的。
“我们还在附近发现了马蹄印,看来有人骑马经过了那里。”布雷恩先生又递过一块锡板,语气一沉,“或者说,也许凶手是骑马过去的。”
这时查尔斯医生检查完毕,把剖开的地方缝合起来,示意农妇可以清理尸体,准备让死者体面一点下葬。
“等等!”
在农妇把乔的鞋脱下来的时候,约瑟夫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他走过去,仔细观察了一下死者的脚。
这一看,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作为一个贫穷的女工,这双脚也太过白嫩了。
约瑟夫也摸不清头脑,于是转头问其他人,“女工的脚,会养得这么白嫩吗?”
旁边的农妇红了脸,赶紧往后退了一步。
格蕾丝就事论事地说道:“应该不会。”
“当然不会了!”布雷恩是农民的儿子,很了解这里下层阶级的生活,“我小的时候甚至都没有一双像样的鞋,我的姐姐也是。我们经常光脚去地里帮大人干活。”
他用手比划了一下,“我们脚底下,都有一层厚厚的茧子,冬天的时候,还会生冻疮。”
格蕾丝走过去,抬起死者的手,说道:“她的指甲形状也很漂亮,像是精心护理过的。”
挤奶算不上特别伤手的活动,虽然乔的手脏兮兮的,但手形依旧很优美。
查尔斯医生啧啧两声,“要不是看这身装束,她可真像个富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