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孔明灯(31)

作者:风皓月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原来你喜欢写小说呀。”

杨小尧的声音冷不丁地从我身后传来,吓得我赶紧遮住了笔记本。

“你走路都没声的?吓死我了。”我用略带嗔怪的语气说道。

杨小尧走到我前面那个人的位置上坐下,“我都看了好几分钟了,是你写得太认真了。”

“偷看可不是好习惯。”

“你前面这个人是谁?坐他位置应该不介意吧?”杨小尧看着我。

“午休还有半个小时呢,他应该还在睡觉,介意不介意有什么用,他又看不见。”

高中的时候,学校的午休采取的是自由政策,可以选择回寝室睡觉,也可以在教室里学习或着休息,除了大声吵闹之外,几乎没人管你干什么。

“话说回来,你在写什么呢?”杨小尧好奇地盯着我手掌掩盖下的笔记本。

“没什么。”我故意侧过头去不看她。

“我挺喜欢看小说的,要不要我给你提点意见?”

这个理由说得我有些松动了,至今为止,我的小说还只给程雪一个人看过。

在认识程雪之前,我仍旧把写作当成是一种自娱自乐的事情,自己写完然后自己看。从初中开始便是这样,我却没有觉得丝毫别扭。作家这两个字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更像是一种神圣的,可望不可及的东西,它仿佛停留在我的幻想之中。即便我心里那个隐约的梦想就是想成为作家,但是我不敢把写的东西给别人看。

那种自我满足的状态一直持续到程雪闯进了我那孤僻的小世界。

认识程雪的过程应该算是有些偶然,但因为那次偶然渐渐地揭开了我在写作这件事上的遮羞布,也让我第一次知道了别人对我作品的看法。

程雪跟我说,她也喜欢写小说。遇到拥有同样爱好的人,难免有些惺惺相惜,于是我第一次把自己写的小说拿出来给人看。程雪看完之后,只是盯着我,回了一句,“写得好烂。”

程雪的那句话让我心理不平衡了好一段时间,如果杨小尧说我写得还不错的话,至少能够挽回一些颜面。

“还只是写了个两千字左右的开头,看了也没意思。”我想让她看了,嘴巴却还在倔强。

人类还真是一种纠结的动物。

“那我也想看看。”杨小尧还是坚持了想法。

“那好吧。”我装作极不情愿地把本子递给杨小尧。

杨小尧饶有兴趣地看着我写的小说,我在一旁提心吊胆地看着她。

分针在表盘上走过了五格,我感觉却像是走过了大半上午那样漫长。

杨小尧刚放下笔记本,我就迫不及待地问道,“怎么样?”

她思考了一下,说的有些艰难,似乎在试探我的底线,“怎么说好呢?就是有点不太吸引人。”

“不吸引人是一般般?”

“可以说实话嘛。”

“你尽管说。”我大义凛然。

“写得有点烂哪。”

那一刻,我的内心仿佛受到一万点暴击,这是我第二次被人这样说,而且更重要的是她还是用可怜我的语气艰难地说出了那句话。

“可是我自己觉得还不错呀。”我试图挣扎。

“那可能是王婆卖瓜。”杨小尧想了想,“好像不太准确,应该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说实在的,我有些受伤,差点就因此丧失了继续写作的动力。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开始拼命地看小说和书刊杂志,然后学习那些作家的写作手法。尤其是当时被我们称之为写作圣经的《萌芽》杂志,只要蓝天一买回来,我肯定是第一个看的。除了学习那些作家的作品,我也经常看一些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获奖作品。

蓝天和我互相熟识之后,我们还互相交换作品看了看,这让我有一种十分新奇的感觉。蓝天写的散文十分精炼,和我喜欢长篇大论的风格截然不同。他说他最喜欢的散文作家是林清玄,除此之外也经常看余秋雨和冰心的文章。跟他聊起这个话题时,我有些不太好意思,因为我看的小说特别杂,国内国外的,现代经典的,青春玄幻各种类型我都有涉猎,非要说最佩服的应该要算是马尔克斯。不好意思地说,我佩服他的点并不在于他写出来闻名世界的作品,而是感叹他竟然能在一个旁人看似普通的点上洋洋洒洒地写下好几页纸。不过我真正了解马尔克斯已经是在一年以后的事情了,要不是杨小尧送了我一本《百年孤独》,兴许我也就和大部分人一样被他的文笔写法劝退了。

后来,蓝天就开始邀请我一起去吃饭。那段时间里,白浩羽突然开始天天跟梁纯一起去吃饭,心想着我也不能打扰他,就接受了蓝天的邀请,我开始和蓝天一起天天跑去食堂,哦不,是走去食堂。以前和白浩羽一起去吃饭时,最后一节课下课铃一打,我们就像饿虎扑食一般冲出教室。蓝天不一样,他看样子就不像是个莽撞的男生,每次下课之后都不紧不慢,走着去食堂。前两天我还真有些不习惯,而且到了食堂排队一般都排在了比较靠后的位置。不过好在平常看起来话不怎么多的蓝天却十分乐得跟我聊天,也不至于排队的过程太过枯燥。

再后来,蓝天和江雨瞳在我的介绍下和程雪认识了。毕竟大家都是对写作感兴趣的人,对于认识志同道合的人都不会怎么抵触。

进入十一月,天气越来越冷。北风在这个时节开始逐渐肆虐起来,无论是教室还是寝室,都没有暖气,我们也只能通多不断加厚自己身上的衣服这个办法来避寒。

一天午休回来的时候,蓝天拿着一本《萌芽》问我,“凌梓扬,你有没有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想法?”

“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我对蓝天突如其来的想法感到有些吃惊。

“可以看看自己写作在什么水平,而且要是获奖了,还能成为参加一些大学自招的条件。”

“听起来好像不错。”我笑道。

“可以写偏向《萌芽》风格的文章,这样应该会容易被选上一些。”

“那要不我们怂恿大家一起试试?”说着我情不自禁地露出了邪魅的笑容。

虽然我们想要参加这个大赛并不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实力十分自信,但是大赛获奖带来的好处却是十分诱人。且不说获奖之后在写作这条路上可能会顺风顺水一些,就拿高考来说,获得自招资格相当于提前一只脚迈入大学。

于是在我的怂恿下,江雨瞳和程雪也答应了一起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

也正是在那时,我们各自写好的文章,大家一起点评和修改,促成我们组成了一个工作室。本来我只是开玩笑地说,以后工作室老板就是我了,结果他们还欣然接受了这个设定,然后我们的小打小闹中,我们半开玩笑式的工作室成立了。这也是随后一年多里江雨瞳一直叫我BOSS的原因了。

当然新概念作文大赛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落选了的,别说获奖,连预选都没被选上。直到获奖名单出来,我们看到了那些获奖的作品时,才发现自己笔下的东西相比起那些人来说竟然是如此的不堪,甚至让我有想把自己写的东西丢人垃圾桶的冲动。

这件事情虽然对我们来说打击不小,但也确确实实让我们认清了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实力差距。我们都是爱好写作的孩子,我们都不是天才少年,我们可以败在起跑线上,但是未来的努力才能决定我们是否会赢在终点线上。

新概念事件过去一个多月以后,我们才逐渐把这件事请放下。

高二下学期的时候,春天到来之际,大家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即便换了位置也不时地坐在一团讨论各自觉得有趣的素材。那段时间里的狂热我想多半是来自对工作室的新鲜感,按白浩羽的话来说,那段时间我和蓝天他们混在一起已经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我只能像安慰备受冷落的小女孩一样安慰白浩羽,“放心吧,爷并没有忘记你。”然后我就受到了白浩羽一整天的白眼。

那段时间里,我灵感突发,有了极强的创作欲望。于是我提起笔来,想写下一篇小说,看看自己这几个月来是否有所成长。

我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来构思故事的框架和内容,就连上课我也全神贯注地扎进小说里,那股冲劲直到现在都让我记忆尤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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