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楚地记得,我写下的小说名字叫做《沙之书》,名字虽然是盗用了语文课本上的一篇短篇小说,但是内容却是截然不同的。要说得更加准确一点的话应该是我借鉴了这个名字,因为它刚好和我写的内容很契合。
沙之书的寓意是一本无穷无尽的书,我把它具象到了小说里,成为了男女主之间联系的纽带。
我记得故事的大概内容应该是:男主是一个叫叶凡的男孩,他的家族遗传着一种怪病,叫做成年综合征。成年综合征的病状就是家族的孩子在成年之后会丢失记忆功能,他们的记忆存储时间甚至不到一天,只要睡一觉醒来就会忘记先前发生的事情,而且患上这种病症的人不会活过三十岁,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病。所以家族里一直传承着一本书,那就是沙之书。沙之书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一本无穷无尽地笔记本,用来记录拥有者失去记忆后的记忆,当然并不是自己来记。
家族传说如果有一个人愿意为患上这种病的人记录每一天的记忆直到三十岁,那么三十岁那一年这个人就会从《沙之书》中取回自己的记忆并且和为自己记录记忆的那个人一起生活下去。但是多少年来,没有一个成功的案例。
叶凡在自己十七岁的时候从父亲手里接过了沙之书,但是他不想就那样放弃自己的人生,于是天天跑到图书馆去翻寻各种关于这种病的研究。直到有一天他在图书馆遇见了一个叫苏沐的女孩,如果有一种爱情叫做一眼万年的话,那一定是叶凡见到苏沐的第一眼。窗外的阳光洒在了图书馆的书桌上,也洒在了苏沐的脸庞,在温和的阳光下看书的苏沐极其好看,叶凡爱上了这个女孩。他去找女孩搭话,和女孩轻声地讨论各自喜欢的书籍,那天以后他们熟悉上了。但是叶凡不敢向苏沐透露自己的心意,因为他知道,自己只有不到半年的时间了,半年以后,他将会失去记忆。
相处的几个月里,苏沐也对叶凡产生了好感,她喜欢那样阳光而且志趣相投的男孩。但是在叶凡成年前一个月,叶凡消失了,离开了苏沐身边的世界。苏沐拼命地寻找,最后只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找到一本书,那就是《沙之书》,叶凡偶尔拿在手里的那本书,她知道这不是属于图书馆的书。苏沐从《沙之书》里知道了叶凡家族的秘密,她想为叶凡尽自己的一份力,却又找不到叶凡在哪。
几个月后,她在精神病院遇到了叶凡。
从此以后苏沐几乎每天都去看望叶凡,但是叶凡已经不认识苏沐了。苏沐没有放弃,而是选择用《沙之书》为叶凡记录下他和她的每一天。
但是每一天对于叶凡来说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每一天对于苏沐来说都是新的折磨。日复一日照顾的人却每天都给自己投来陌生的目光,苏沐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下去。她忍住痛苦,一天一天,一天一天地为失去记忆的叶凡讲述过去的故事,直到三十岁那一年……
这个故事我真正写出来又花了三天,到故事的最后,我安排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叶凡的记忆恢复了,传说是真的。
写完的时候,我有种非常伟大的成就感,毫无疑问,这绝对是我有史以来写下的最好的作品。我迫不及待地把这篇小说拿给蓝天他们看,想换来他们的称赞。
“进步好像还挺大的。”蓝天给我的评价没有让我兴奋起来。
“难道有什么地方写得不太好?”我问他。
蓝天摇了摇头。
在旁边的程雪看完之后,把小说交给了江雨瞳。程雪看着我,“结局太美好了,我喜欢悲剧。”
“可是喜剧会更受人欢迎。”
“但是不真实。爱情可以天长地久,但是没有人有义务为一份可望不可及的爱情去耗费自己一生的精力。要是苏沐在叶凡床前守了十二年,传说不是真的怎么办?有谁会愿意为一个从未验证过的传说,牺牲自己守住十二年而初心不变。”
我无言反驳。
“我觉得这个结局还行啊。”江雨瞳看完之后说道。
此时,我的内心已经被程雪动摇了。是啊,即便是再爱一个人,也不会忍受得了自己喜欢的人像陌生人一样看待自己十二年,然后还去坚持等待那个触不可及的奇迹。
我想起了《只有我不存在的城市》,当时看完这部动漫时,我哭了。男主和女主互相喜欢,甚至为了女主,男主变成了植物人。但是女主却和其他人结婚了,她能做的,只是日复一日地去看望男主,的确,没有谁有义务为一份可望不可及的爱情去堵上自己的一生。
我接受了程雪的建议,修改了结尾:苏沐日复一日地记载着叶凡的记忆,好几年后,苏沐病倒了。那时候她才明白原来并不是之前记载记忆的人不够爱,而是她们真的承受不起那份来自自己爱的人的长达十二年的精神折磨。苏沐放弃了,她知道放弃并不是因为她不爱叶凡了。她把《沙之书》藏进了图书馆的角落里,不再靠近那片区域。但她仍旧不时地去看望叶凡,后来苏沐结婚了,有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她去的日子越来越少了。
最后一次去,是参加叶凡的葬礼。那一天苏沐左手牵着一个孩子,右手挽着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为叶凡流下了最后一滴悲伤的眼泪。
这是高中时代,我最喜欢的作品。写完之后,我把手稿好好的保存了起来,在几年以后我整理东西时,才再次将它翻出来。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写下这篇小说之后,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要给杨小尧看,好让她夸夸我的进步。
但是,当时突然发生的一件事情,却让我顾不上这件事了。
杨小尧被人告白了。
听人说是,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在告白之前还特地写了一封情书给杨小尧,然后再特地约杨小尧出去。
这件事,杨小尧没有主动跟我说,但是遍布学校的“狗仔队”,绝不会放过这种新闻,在那个男生告白之后第二天,消息就私底下传开了。
“你还磨磨蹭蹭,再不努力,杨小尧就被别人抢走了。”白浩羽在吃饭的时候,拍了拍我的肩膀。
“没见我正心烦嘛。”我看着盘子里的饭菜,丝毫没有胃口。
“那就A上去啊,你也告个白呗,成功了血赚,被拒绝了大不了说开玩笑的圆过去。”白浩羽开玩笑地给我提建议。
“要是现在你不知道梁纯喜欢你,你敢去告白?”
“不敢。”白浩羽急忙摇摇头。
“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鄙夷地看了他一眼。
“那总不能就一直耗着吧?都过去那么久了,要不你找个机会试试她的真心?”
一直耗着,耗到毕业,然后就挥手道别吗?
这样的结局我有些不情愿,就如白浩羽之前所说的,两个人要是直到毕业了都不知道对方的心意,那这样的结局一定是悲惨的。
因为爱情,我们都变成了胆小鬼,胆小到“我爱你”三个字都不敢说出口,生怕破坏了先前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我不说,杨小尧便不会知道,曾经的我,连着她那份一起,承受了两个人的心痛。
有时候,恰巧只需要一丁点的勇气,便能迈出那一步。
“我有自己的想法,你不用操心。”我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那天晚上,我特地写纸条问杨小尧晚自习下课之后要不要一起去跑步。
杨小尧回我,怎么突然想跑步了?
我在纸条上写下:不是快要体育测试了嘛,想找个人一起练一练。
可以啊,我就勉强陪你跑几圈。杨小尧附上一个调皮的表情。
那晚上,我在操场等你。我回她。
晚自习下课之后,我我急忙收拾好东西,没等杨小尧就冲出教室。
我想尽量做到毫无声息,不让别人知道今晚我约了杨小尧出去。否则要是其他人知道我约杨小尧出去,还向她告白了,会让我好几天都成为班上的舆论中心。要是告白成功了还好,被拒绝了再拿来被人讨论才是最痛苦的事情。
“怎么走得那么快?”杨小尧迈入操场。
“想先来热热身,好久没跑过了。”我笑着看她。
“那也可以等我啊。”杨小尧有些嗔怪的语气。
“抱歉,下次我会注意的。”
我们在跑道旁边的椅子上放下书包,然后做了一下拉伸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