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霭:“……”天快黑了,他忙借着最后的光亮去擦。
结果没涂过口红,没经验,几下之后晕染面积扩大,整个下半脸都花了。
方才还信誓旦旦说自己是个男的,没爱好穿裙子,这么一来哪还有信服力?可最近的洗手间也要200米远——吴霭舍不得先走,弓着腰,满脸红,扯着蛋,头发乱,心想没了喜鹊庇佑的自己,确实不行。
Lucky star还真是挺重要的,他苦笑:“是剧组给我涂的。”
男人把手放上车顶,换了副看小朋友的表情:“然后呢?”吴霭欲哭无泪:“演出需要,哦不,当群演需要。”
男人:“等着就为了告诉我这个?”吴霭答非所问:“我平时不这样。”
“嗯,我们见过的——”男人话刚出口,吴霭手机突然响了。
他拿出来一看,显示是洪仓,正想掐断,这时听到了男人的下半句:“在肯德基里面。”
铃声设置的是Queen的Bohemian
Rhapsody:Is this the real life?(这是真的吗?)在肯德基?Is this just fantasy?(或只是幻想?)里面?!
认识和被认识的先后关系逆转了,吴霭脑中有烟花在绽放,伴随着那首熟悉的香颂,盛况空前。
男人仍一无所知,指了指被捏紧的手机,问:“接吗?”吴霭回神,忙把来电挂断。
“你不记得了。”
男人看表,说:“我要走了。”
他又去拉车门,吴霭下意识往后退,等听到发动机的声音就反应过来了,忙去敲窗。
“等一等。”
男人放下车窗,问:“嗯?”“我是记得的你在我之前买了那个限定的儿童玩具后面就没有了。”
吴霭赶时间,把话说得一溜烟,猛换一口气,又补充:“我还会去的,老地方,明天下班?”用疑问语气讲出陈述句,处心积虑。
男人看他一眼,笑着道:“再见。”
吴霭目送黑色的车离去,车标是一只豹子。
他站在原地,咂摸“再见”这个词:再——两唇分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见——舌尖微微往前送了送,盈着水光的一抹红。
又醉了,看什么都眩晕,他过了半晌才清醒,一侧头,发现保洁大叔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在看傻子似地看他。
吴霭大笑,比了个抱歉的手势,头也不回地朝剧院跑去。
再次沿着长长的走廊狂奔,衣服又被风吹得鼓胀,热乎乎,暖洋洋,像在云端飞翔。
他给洪仓回拨电话,问:“哥哥,咋啦!”等到了自己以为等不到的人,确定了他并非对男人穿裙子有偏见,顺便还偷偷摸摸发出了再次见面的邀请,他掩饰不住自己语气中的欢喜,喊似的。
洪仓一听:“小吴你在跑步?”吴霭立马改成快步走,上气不接下气:“我后天早上到杭州。”
洪仓:“嗯?夏知礼说是明天晚上。”
吴霭忙改口:“临时有事情,抱歉啊。
我一会儿给知礼哥说一下,我后天早上过去。”
事情就是去肯德基,他不好意思,但又觉得情有可原。
洪仓:“没事,我给他说就行,我正在机场等他。”
“知礼哥说他刚出发,那你要等很久啊。”
吴霭脱口而出,一想自己等人等了半个月,不住挺胸膛:“我刚才也在等人。”
可人家等的是爱人,自己等的是谁?后悔,应该问个名字来着。
洪仓:“不要紧。
对了,小吴上次发的《胭脂红街吉他》的资源我找不到了,可以再给我一下吗?我用夏知礼在飞机上的时间看。”
吴霭立即发了资源,又在三人的微信群里正式通知自己改期。
放鸽子放得理直气壮。
一回到办公室,见君哥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正在等他。
他冲上去拉着他跳,问:“怎么样?我穿裙子好看吗?”君哥没之前那么沮丧,但被他发神经似的表现吓到,懵懵地回:“好看啊,吴霭。”
吴霭接着跳,几秒后想起了那天在剧院外遇到的贾昼,忙镇定下来,说:“你看,穿裙子没什么不好的,想穿就穿,今天下午好多人拍了我照片。
如果再有人说你,你就说吴霭也一样的,让他们来找我!”君哥被感动,热泪盈眶地一个劲儿点头,文不对题地说:“那我拿个卸妆巾你把脸擦一下,好花哦。”
回到家吃完饭,吴霭躺沙发上哼那首香颂,但一认真,发现自己只记得几小节,索性拿出吉他纸笔,边弹边自己补完。
君哥一看他弹琴,拿出手绘板也开始在一边正儿八经地画画。
两人热火朝天各自搞创作到夜深,小小的出租屋迎来了文艺复兴。
第二天,吴霭起得早,穿牛仔裤搭配了件印着nirvana的灰T恤,堵着厕所门问君哥:“我这样如何?”君哥睡眼惺忪:“平时不一直这样吗?”吴霭:“帅吗?”君哥:“看脸一直是帅的。”
“打扮呢?”“衣服吗?”君哥二丈和尚:“平时也这样啊。”
吴霭一听,往卧室走,心想那不行,今天必须支棱!结果没啥衣服,换了件平时怕脏了难洗的纯白T恤,对他而言已算郑重。
两人到了单位,各路消息全在议论吴霭昨天在大电影里反串了美女,但他完全无所谓,越被说越来劲,在朋友圈见了自己照片还每个都点赞,成功帮君哥吸引了火力。
李科护犊子,来了就关门开会。
正剧腔含沙射影教导两人要健康生活,包括生理和心理两个方向,要有男孩子的样子。
每说一句吴霭都在下面乖巧附和,反问男孩子啥样子;君哥可爱脸,不吭声光眨眼。
他说了一半没了脾气,喝了几口茶又走了。
走了之后君哥拿了素描本画画。
吴霭搬凳子坐角落,继续回忆昨天和男人的相遇,精确到他看过来的每个眼神和说出的每句话,不断咂摸“再见”两个字。
是再次相见的“再见”?还是普通再见的“再见”?吴霭很忐忑。
耳机里放着辉乐队以前的歌。
吴辉二十年多年前就开始玩放现在都不落时的合成器了,制造出的效果像当下做椰子的Kanye,吴霭跟着摇头晃脑,听见他唱出“远思驻江帆,暮时结出我的爱”就往卫生间跑,照了半天镜子还用水拢了拢头发。
出来了叫君哥,问:“诶,我一直想知道,为什么学校的时候要叫我少妇杀手?为什么要从这个角度黑我?”君哥放下笔:“怎么问这个呀,就受欢迎来着,不是黑,是女孩子都喜欢。”
吴霭一听,故意试探:“哦?想被我照顾?”君哥皱眉,多此一举地打量他,问:“怎么讲?”吴霭故意去接水,装不在乎:“是不是因为我看起来太硬汉?很靠谱?”君哥挠头,说:“看外表不是硬汉的风格呢。
那些女生都说你身娇体软,少妇杀手大概是因为你比较能激发母性哟。”
吴霭一听,出离愤怒:“软?!明显就是有人在黑我!”一直坐立难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
两人还是按照惯例在换乘的时候吃饭,吴霭随便扒拉了几口,出来就开始预告自己晚上有事。
君哥问他什么事,他回答要去见老朋友,君哥又追问他在上海的老朋友不就一个老王吗,吴霭就吱吱呜呜,说还有其他的。
此话一出,君哥就理所当然地推断是他在娱乐圈的朋友。
道虽没出,人总是认得几个的,拐弯抹角地打听这位朋友会不会认识贾昼,眼神澄澈,虔诚无比。
吴霭觉得搞笑,说可能认得。
出了地铁站就跑,直奔肯德基。
贾昼:他对我可不止认识。
拽:说实话,我后悔铺垫了贾昼和庄宁(重达荷里面坐哥哥位置那个)。
如果没这俩,肯定全程甜的( p′︵‵。)
吴霭:no pain no gain,我不怕!
第14章
到的时候正值饭点,肯德基里人太多,位置都找不到一个。
可说了下班,就得从下班开始来,吴霭排队买了个甜筒,静静站在靠门口。
不能大口吃,为了打发时间只一小点点地舔。
但尽管这样,舔完了原味,抹茶味,限定芝士味,总计三支后也没看见男人。
男人的车、穿着和袖扣都体面,结合昨天冯等他的那幕画面,吴霭推测他不会是个普通打工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