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公子地位尊贵,怎能就随便让下人去。”公孙玉荣越过坐席为他斟酒,他将杯子拿起来抿了一口,酒很淡,跟他家乡的烈酒不可同日而语,但轻薄凉爽,正应夏时。
“此酒若何?”公孙玉荣期待地看着他,沈雁笑着称许一回,又道,“这几日原来要承您照拂,何必今夜又劳烦赐宴。”
公孙玉荣将手里的杯子搁下,笑道,“小妹说公子诗文才情,五国殊绝,这样的人物,能坐下跟我说几句话,又有何求呢。”他顿了一下,“更何况,小公子以后跟陛下是要在这南方地界长住的,我当然也愿意深交。”
沈雁也停杯,将瓷酒盏往前推了推,轻声道,“家主忘了,我跟陛下,早晚是要回京城的。”
“前儿的消息,长公主赵莞带一万北方人,已经出了重山。”公孙玉荣慢悠悠地说。
“那又能如何?她一日不到京城,一日就还是长公主。”沈雁强作镇定。但她既然敢带五千人入关,就说明沿途诸位城主,她根本没放在心上了。重山关到北方的咽喉天涯关,再到芙陵,行军也就不到三个月的路。那么这三个月里,公孙玉荣跟他背后这个大家族,他势在必得。
他坚定道,“有不臣之心者,相信陛下势必会予以扫除。”
“依我看,陛下还是先看顾自己的性命比较好。”公孙玉荣突然语出惊人,沈雁正待变色,他却忽然一挥手,让下人提出个精巧的鸟笼子来。
一只只有巴掌大的小鸟正站在笼子中梳理羽毛,这不是野鸟,它一身翎羽油光水滑,显然常常有人打理,且即便关在笼子里,被众人围看,也无半点惊慌失措,反而用小喙挑去些脱落的细毛,从容地从食罐里取食饮水。它漂亮极了,尤其是胸口,有一块宝蓝色的月形羽毛。
“公子知道这是什么?”公孙玉荣问他。
“愿闻其详。”
“这小家伙叫‘月心子’,是守江出的一种小鸟,每年冬天离开守江,去楚庭抱窝,春天复又归返。去时在哪个檐下,回来时就在哪个檐下,从无疏漏。而且身形小巧,善隐于月色,此地的杀手称‘凤凰台’的,很喜欢用他们传递消息。”
“几天之前,我们子弟在屋檐下捡了一只,从他身上发现了这个。”
他递给沈雁一张小纸条,后者打开,却只见勾画改抹,都是暗记,全然无法读懂。他向公孙玉荣投去疑惑的眼神,后者答道,“凤凰台传信,都是暗记,就怕走漏风声,不过万幸,落到别人手里或许是废纸一张,落到我手里,我却看得懂。”
“您从哪里学来?”沈雁顺着他的心意问下去。
“我年少时最受叔祖穆言宠爱,常在他膝下玩耍,叔祖跟凤凰台上那位‘月神’交情匪浅,故而便将他们的暗语教我。”公孙玉荣有些自得,“他们用的是守江古语,按九星十五宫的大盘调动位置,如今穆言叔祖已然谢世,出了凤凰台,天下没有第二个人能看懂他们的暗记。”
“……那么,这暗记上写的是什么?”
公孙玉荣突然凑近了他,沈雁按着桌角,努力让自己不要后退,直视他的眼睛。
“你那位小陛下,有人想要她的性命。”
秋罗十四。
这个古怪的名字不期然又在他脑海中浮现。
“我已致信梦山兄,要他加强防备,但凤凰台要杀的人从没有杀不了的,区别只是或早或晚。”
公孙玉荣拍拍他的肩膀,亲昵地道,“小公子,若真有了那一天,你到我府里来吧,跟我小妹作伴,好是不好?”
沈雁这一回不动声色地微笑起来,“我明白。”他说,“多谢家主为我们的事烦忧。凤凰台或许神通广大,可陛下也没那么不堪一击。”
公孙玉荣但笑,又问他,“天晚了,夜里发寒,我们进屋说话?”
开玩笑。既然对象不是那黑发红衣的少女,那他的贞操还是很要紧的。
沈雁轻巧地从他的掌控中退开,“我给您吹笛子,可好?”他微微一笑,如月中仙人。
此时离花火夜宴,还有五日;离梅氏与公孙氏樊江大变,还有十七日;离公孙氏兵出落木岭,四十二日;而离血涂、荒草、野坟相,整好三十年。
章四十四
这往后不过两天,府里进进出出的人开始多了起来。沈雁所居位在公孙氏这座别墅的东北角,算是最幽静的地方,但即便是他这里,来往的人也显见多了不少,窖藏的陈酿、成车的时令菜蔬、从南方来的稀奇果子,北方来的鲜活珍禽……源源不断地运进府里。
沈雁开始理解公孙玉荣的话了。
“人活着就是为了一辈子锦衣玉食,荣华富贵,这天下权柄又有什么用呢?”
公孙氏的家宅,不仅极贵,而且极奢。与沈雁看惯了的芙陵名士们截然不同——秦地以清淡朴素为风雅,哪怕是公子小姐们的屋子里,也都不置金珠宝贝,以古为贵,以古为尊,别的不说,但看连薛玉楼的嫡幼子薛信世,贵为王夫,在屋里的陈设也不过是自己的一幅画,一个檀香炉,仅此而已。
这远在守江楚庭一带的豪族并没沾染秦地旧贵族的习气,屋里、亭中、院里都是设色明艳:屋上铺着的是灌浆琉璃瓦,映上日月之光,彩色饱满得几乎要溢出来;罩窗是石蕊和樱桃红,宛如云外霞影,犹在夕照时分美不胜收;亭里园中遍植凤栖梧牡丹、水新点翠的月季、十重叠瓣美人醉等稀奇名贵的花朵,小湖边上漂着名贵的睡莲。满眼大红大紫,不拘拼色撞色信手拈来,又不觉俗艳,反而十分随意悠闲,使整个庭院都显出一种美人春困般的慵懒艳丽。
这些日子里各色剪花纸,云石彩屏送进府里四处摆设,给这位春困美人又添一层艳妆。沈雁一人在屋里,十分闲逸——雪江被公孙玥缠住了不得脱身,公孙玉荣和夫人又忙着筹备大宴,也没人来打扰他。
木芳这两天之前就回来了,他秉性最是爱玩爱笑爱热闹的,主人不加管束,他便也乐得清闲,每天都跟莫月,林松儿等一群年龄相仿的小侍卫到府内府外各处玩耍,买来各种各样的新鲜东西,美其名曰“孝敬主子玩的”,实际上沈雁倒不怎么着迷这些小玩物,都随手赏了给芳草、莫月他们,有些特别稀奇的,送给府里的小孩。
他绝口不提沈雁交给他的那一件任务,回来的时候只交给他一个不大点的小锦囊。
“陛下给您的。”他轻声道。
沈雁抽开系带的编金绳索,里面只有一张纸头,和一枚沉甸甸的玉佩。玉佩他不认识,是个凤穿牡丹的花纹,但显然极为昂贵,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能据有。沈雁只看了一眼,知道木芳已完成了他的任务。他心里颤动不止——因为自己的缘故,有一个什么人,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已经消失在这世上,死在街边的污水沟里,再也不能站起身来宴饮、欢笑。
这是头一遭,有人因为他的缘故丧命。这个人如有妻子,那他的妻子就再也没有丈夫;如有手足,他们便再也见不到兄弟;如有儿女,幼失怙恃,嗷巢而泣;如有父母,老来丧子,草木为悲。
沈雁觉得有些惭愧,一半是为这个人本身无辜丧命,另一半则是由于某种他自己都未想到的平静——尽力想象这陌生商人死时之情景,并未在他心中激起想象中那么大的波澜。他只知道自己的计划必须有条不紊地继续。
他着魔地瞪着那块莹润的玉佩,翻来覆去地看,那凤眼上有一小块暗红色的脏污,他赶紧用大拇指抹了好几回,抹了又抹,却总觉得那一小块暗红色就在那里,怎么也抹不掉。
他一下子把玉佩放开,任由它落到地上,清脆地摔成两截。
芳草在屋外听着了,不敢进来,只警醒地问,
“公子?”
“无妨。”沈雁笑了一声,“你去吧,留我这儿一人就好。”
他低下头,从地上捡起了那块碎成两半的玉佩,将其弃置一旁故意不看,又拈出了在锦囊里还剩下的那半张纸。
纸头的样式非常熟悉,是宫里联诗时所用的凝霜,南方贡纸即便经过一路颠沛流离,仍旧白如新雪。
看来,他娇纵任性的小皇帝,终于决定给他那个迟来的回应。沈雁摩挲着那半张纸,将沾血的玉佩忘到了一边去,怀着某种极为期待的心情,缓缓展开凝霜贡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