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衣子师叔公嘿嘿一笑,“你说谁?老夫不认识啊。老夫就是听说了你的消息过来看看。没成想过来,竟然还能看到临湘师弟,你写信净提什么无关紧要的人物,真正重要的只字不提啊!”他似乎再强调什么,又似乎没有。反正,不归山上历代修了“惑神”的人,在隐藏什么事的时候,总是滴水不漏。
地衣子师叔公闭着眼睛,转头看向他的时候无辜的像个小孩,最起码外表上。
我总在想:他究竟是因为长不大所以像个小孩呢?还是因为像个小孩才长不大?
临湘师叔公和地衣子师叔公回忆不归山上的峥嵘岁月,我便专注地看着那个酷暑天戴着手套喝茶的奇怪男人,我猜他就是我要等的人,可是我无法确定。
男人终于受不了我的视线,回头看我,腹语道:“你总瞧着我干什么?又不是漂亮小姑娘,我可不会格外关照你。”
我看着他,问:“我可以看看你的手吗?”
男人不明所以地将手伸给我,那裸露在空气中的狐眼眯起,道:“看你是个小辈,不妨给你看看。”突然,他声音里带了缠绵的笑意,“你就是最近阿烈老提的那个小家伙吧,那个——喜欢抹粉的小家伙?”
我猛地将他是手套抽下来,并不是预计中那种只包着一层皮似的老枯树样子,手虽有些粗糙,但皮肤上是属于三十多岁中年人的触感和热度,我有些不可置信,想进一步摸上他的骨头,男人却将手抽了回来,“小家伙——叫什么?”
我琢磨不通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我以为他是李一程,可似乎并不是这样的。李一程那家伙早年练了缩骨功,练了一半,将自己的骨骼形状强行像男人靠拢过去,所以当年玄衣子师叔公看见的——是一个骨骼多处扭曲的女子,可现在也不知是骨骼定了型,还是我功力不够,这家伙从外骨骼来看,的的确确是一个男子。玄衣子师叔公当年预计他活不过三十岁,但他的确还活着,长生蛊这东西祸害了不少人,却帮着他活的更长了。
可现在,我的猜测似乎从头到尾都是错的!
李一程那家伙,怎么可能会死?!
男人似乎不满了两次问话都没有得到回答,皱眉又问了一遍:“小家伙,你叫什么?”
我方才回神,心中五味陈杂:“殷年礼。”
男人顿了一下,突然闷声笑了,“真是,万万没想到啊。”
又不是你的孩子,你瞎起什么名儿啊?殷殷!
男人又自顾自地笑了两声,直笑得我头皮发麻,他站起身来向我告辞,我茫然地看了他一眼,问:“你不是在和我师叔公们聊天吗?”
男人似乎心情不错,那只漂亮极了的狐眼里尽是引人沉迷的光,道:“并非,我在等你。现在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自然该告辞了。”
我看着他稳步向门外走去,到底还是不甘心,冲着他的背影笃定地叫他:“李一程!”
他没有回头亦没有停顿,事不关己地延续着之前走路的节奏。
我看着他消失在茶馆外的拐角处,或许——真的是我认错了……
我那一声“李一程”将两位师叔公的谈话打断了,临湘师叔公疑惑地问我:“怎么可能?那人分明是个男人啊,年礼你许是太想找到那个人的踪迹了,所以才会认错吧。”
地衣子师叔公应和两声。
他们两个虽然都参与过当年的那件事,但事实上,却与李一程并无实质的交集。临湘师叔公或许是当年的因,可当整个局全面铺开的时候,他已经自请驱逐不归山许久了。地衣子师叔公间接导致了雀儿的死亡,但他逼得祝切远上长生山,应了黄衣子师叔那场局,也成了将李一程推进这场的局的□□。
我想:或许真如临湘师叔公讲的那样,我认错了吧!
李一程绕过茶馆外的街角,靠在墙上,将手套摘了下来,取下了半面狻猊面具下自己添的那小半部分,露出了她的半张脸,就像是宋灵仙当年那样。不,或许还是有不同的,她完好的那半边脸上嘴角附近也有着坑坑洼洼的虫印,所以不得已才在原来面具的基础上又自我创造了一部分新的。她看了一眼自己与正常人无二的手,嗤笑一声拽着拔了两下,竟然又拔下来“一只手”,这下就露出来了里面如同干菜火一般的真正的手来。殷年礼看到的,不过是外面套着的类似于又一层手套一样的东西。
李一程眯起那只完好的狐狸眼,笑得一点都不好看,毕竟说实在的,她当年那张风靡万千少女的脸,现在只剩一只眼了,想好看太难了,“殷殷啊,你是怎么把那孩子教的这么不好骗的?”
如果殷年礼在这里,一定会告诉她,事实上,要想孩子不傻白甜,只需要把神机子隔离开来就好了,那个一辈子没下过山,不知人间险恶的老傻白甜才是殷回那种性格的罪魁祸首啊……
她当年受贺守玉所托将他女儿生的孩子带出来后,因着自己当时发现了长生蛊已经开始在自己身体里蔓延的原因,自觉命不久矣,所以便将那孩子送去给殷回,毕竟当年她熟识的人——差不多都死绝了……但由于当时干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所以没敢见殷回,就给他留了张小纸条就跑了,告诉殷回这小家伙叫“逸安”,但小家伙的姓不太好说出口,就没讲。害怕殷回因为当年发生的事记恨她,虽说以他的性格还是会养,但是心里肯定会不舒服,所以孩子的来路就没有细讲,只告诉他这是她补给他那年过年的礼物……
没成想今日见着那孩子,竟然没叫“逸安”,反而叫“年礼”,还跟了殷殷那家伙的姓……
李一程用干瘦的爪子摩梭了一下自己的下巴,意味不明道:“要不,去不归山见见他?”
半晌,她又摸了摸自己脸上那半面狻猊面具和嘴边的坑洼,叹了口气,“算了吧,这张脸拿出去太丢人了。”
她点了点狻猊的眼睛,自嘲地笑了两声:“宋灵仙啊,你看,我说的报应!”
她在过去的淤泥里越陷越深,甚至可以说她已经死在了过去……
七月七,入夜,整个姻城隐约间跃起了火光,那是女儿节的灯火,那灯火先是试探般的在城中一角亮起,然后开是扩散、连绵、终于炸开在整个城中,便汇成了地面的银河,甚至夺去了天上银河的光芒。
陈烈竟然向我发起了邀约,虽然她解释说,是因为我帮了她大忙,又是初来姻城,她作为我的好友自然不能冷落了我。
但就以她邀请我时那副不太好意思的表情动作,我坚信是因为她对我,也正如我对她那样。虽然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会感觉不好意思是因为她完全把我忘记了,她本想邀请她的客人和她一起看灯,结果客人随口问她,为何不邀请我这个她总提在嘴边的好友,她才猛地发现自己的没心没肺,于是才有了后来邀请我那样的举动……
万万没想到,我第一次和我喜欢的姑娘“约会”,竟然是受了情敌的怜悯……
我还能怎样?除了微笑着接受——我还有别的方法吗?
陈烈喜欢那位客人,虽然他藏头露尾;她喜欢那位客人,虽然他来历不明;她喜欢那位客人,虽然他们相识不久,我看得出来,毕竟不是谁都和陈烈一样瞎的……陈烈如同火焰一般燃烧在这世界上,她的喜怒哀乐都可以一眼从那透亮的光中看出,这么热烈的小姑娘就算有喜欢,也应该炸裂出来,而不是躲躲闪闪,所以——陈烈今晚会向那位客人表白就很正常了,对吧?!
对你妈!!单挑,老子要和你单挑!!
当我们三个被人群冲散后,我再次找间他们两个的时候,就瞧见印天的灯火阑珊下,陈烈对那个只露出一只眼睛的男人,说:“阿程,我看你也没谈过你的家室,若是你走这江湖是一个人,不如带上我——一个人的江湖,总会孤单不是吗?”
那男人似乎有些意外:“什么意思?”
陈烈:“如果你不曾娶妻——可否娶我?”
那男人笑了,他不再用腹语,声音闷闷地从面具下传来,带着些令人迷醉的味道,“阿烈,你可知——我今年三十六了?”
陈烈眉眼灼灼,我初见她时便别她灼灼的眉眼烧了心,现在,估计烧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