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了很久,黑暗里一切细微的情绪都在放大,我在害怕,冥冥之中又想起了沅烬,他也在这里等,等了很久那么久,于是我更害怕了。
沅烬推门进来时我正瘫在沙发前的地板上,像旧时雨后王谢堂前的烂泥,一蹶不起。
手拂过脸颊时我沾到了一片濡湿,眼底似乎带着浓厚的水汽,透过薄雾后的朦胧,我又看到了沅烬的眼睛。
我想到高考结束时,我们一起去的邦克拉久霍,那个有名的性/爱神庙。
不掺杂欲望的爱情,饱含感情的爱欲。
最色/情与最干净的东西,在那里达到了奇妙的统一。
沅烬的眼睛。
他走过来,扶我到沙发上。他身上混杂着与往日全然不同的气息。他用下巴轻轻点了点我的发顶,有些遗憾地说:“抱歉啊,小沅,今天恐怕不能给你做晚饭了。”
第8章 南宫
晚上有月全食,我们偶然看到时,月亮才消去了小半,边缘有些像撕裂的锦帛留下的边角料,仍旧黄澄澄的,掩藏着许多黑色丝状的不明物,在不远处的高楼上有红色的灯光在闪烁,几朵几朵的红光像仲夏的鬼火。
我枕在他的腿上,电脑屏幕亮着,上面开着导师刚布置的阅读资料,我花了半个小时,没有看完第一行写了什么,于是干脆不看了,我去看沅烬。
沅烬看着窗外,他曾经长长久久在这里等了很多年。他长时间发呆地盯着一个方向,我以为他在看风景,于是往上探了探身子,顺着他的目光所及处看过去。
窗外无非不过是寻常的样子,无尽的夜色,错落的树影,稀疏的灯火,和疲于生计的普通人,我听到野猫撕打的哀嚎声,凄厉的车轮声划过地面,千年如一日,枯燥无味又百象横生。我揉了揉眼睛,问他:“你在看什么”
他笑着搂住我向外探的肩膀,手指在玻璃上描摹着两人重叠的影子,言辞飘渺,遗世而独立。
他说:“玻璃,上面有你。”
大多数时候我不想承认自己是个胆小鬼,除非沅烬面前。我乐于将自己撕扯开,一瓣一瓣拨给他看。
我转身抱住他,脸埋进他敞开的衣襟里,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香气。眼泪把他的前襟沾湿了一大片,我脸上触及入骨的寒意。
我不知道我哭了多久,黑夜把一切与时间和纪年相关的东西无限延长,我哭累的时候,时钟正好敲响了十二点,深邃的钟声在光阴与光阴的交错间见缝插针,留下一点带着振动的余韵。
我哭得太累了,停下来时开始打嗝,我一边打嗝一边断断续续地求他:“阿烬,明天……去接我放学……好不好”
他闭着眼睛靠在窗栏上,有一下没一下轻轻拍着我的背,圈住我的手臂轻轻摇着,像小时候看的童话书里才有的摇篮曲,所有好的与不好的回忆,都被碾碎了,塞进音符里,沿着耳骨往深处走,直到脑髓里,时时刻刻分分秒秒的噩梦,至死方休。
他的眼睫很长,鸦翅一样,浓密而黑,在眼睑上覆落了一层暗影。他身上有暖黄色的光,我从前追着他身上的光寻到回家的路,而今却将近丢了领我回家的人。
那人闭着眼睛,轻轻地唱:“揺啊揺,揺啊揺,摇到外婆桥……”
我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旎旖的梦。
我梦见漫天的桃花开在八月的飞雪里,十七岁的沅烬满身栀子花香,他踩着一亩玫瑰的不归途,笑意嫣然地向我走来。
我这一生途经的盛世与荼蘼,从此也就不过如此了。
没有人能不喜欢十七岁的沅烬,人最美好的骨骼与精神,碧落黄泉,见过了,三生有幸。
大概是从小被沅烬养的太好了,我到高中才慢慢懂了人与人之间另外于亲人与朋友的第三种感情。
高二的时候,近乎公认的校花分到了我们班,我几乎能够天天围观到,排了长队的外班男生成群结队从我们班窗前经过,我当作一件趣事回去告诉了沅烬,他笑了笑,说:“所谓情窦初开,也是少年美好的一种姿势。”
好像是那一瞬间的事情,我清晰地听到心里“啪”的一声脆响,五彩斑斓的鲜花竞相开放,归去来兮不知何处的弦声余音绕梁。
后来陈杨坐在我的课桌上,晃着那两条长腿,看着窗外挤挤攘攘的少年们,跟我说:“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我完全get不到她好看的点呀。欸,沅沅,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也看着窗子,我看到窗户的玻璃上印出一个熟悉的影子,他弯着腰,提着绿色的喷壶,正在浇灌一朵花。
我高中时,后院就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我妈喜欢花,但是不会养,沅烬捡了个乐意,成天转在那个一亩大的花圃里。
一亩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沅烬在那里种满了四季。
他说:“余有执念的人,死后魂魄会潜入一朵花里,等待故人。”
我就窝在他给我编的摇椅里,怀里抱着他给我养的猫。摇椅轻悠悠地晃,日光暖融融的,像是最柔软的一片云,跌进了梦里。我笑着大声告诉他:“那如果我先死了,一定在一朵玫瑰里等你。”
他手上还拿着翠绿色的喷壶,站在一大片玫瑰花前,他转过身来,隔了十五米的距离。他的长发被微风掀开了一小缕,又被轻柔地放下,于是他笑着说:“我在风里等你。”
那时候,我和我的世界,相隔十五米。
我撑起身子,眺望着白鸽子从房梁上落下,蛙声坠落于百里稻香。我问他:“为什么是风?”
他说:“花开的太多了,我怕你找累了,就放弃了。”
我想了想,笑着骗他:“那你一定要做龙卷风,不然我还是不知道哪个是你。”
如果一定要变成风,我想我也是能一下子找到他的,那一缕风一定混着栀子花香,那么我只要闭上眼睛,就知道那一定是沅烬的拥抱。
不过我更希望他能变成一朵花,风还是太显而易见了,剩下的那些叫作余生的无意义的时光,我总要做点什么才能打发干净。
第9章 菊月
九月来了之后,南城浸泡在连绵的阴雨天里。到了这个季节,沅烬就会习惯更早一点醒,他把晒干的玫瑰花骨泡了茶,装在我的保温杯里。
加了少许蜂蜜,茶是甜的,花瓣却是苦的,我不小心嘬到一片,连忙吐出来,吐着舌头向他示弱:“可不可以不喝呀我肾/虚不虚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喝这个干嘛呀”
他忙着做早饭,伸手取盐时勾起食指,忙里偷闲地在我脑门儿上弹了一下子,说:“什么傻话驱寒的,这几天早晚温差大,让你带外套也不带,回来感冒了我才不管你。”
他放完了盐把勺子放回原位时又瞥了我一眼,愣了愣,突然笑了起来:“你到时把杯子里的筛子装上去啊,就放在杯子旁边,我想让它凉一凉来着,筛子不装你不嘬谁嘬”
我装着大惊失色的样子往外走,边走边朝油烟声里喊:“袜子呢你给我袜子放哪儿了”
我越来越享受,甚至是痴迷被他管着的状态,我故意丢三落四,一无是处,希望被他不放心。人总该要有所留恋,不管好的坏的。
大学毕业过去九年了,我和沅烬认识二十四年了,差三个月二十五年。说二十五年沧海桑田于感情这样的小事而言是毫不为过的,我认识的亲朋与陌生人里,有人在二十五年里一起分开再一起,有人把绵长的日子熬成了一锅糊的粥,难以下咽又弃之可惜。
绕过了年少无知的那两年,不论是做竹马,还是后来做了爱人,我和沅烬都算是好的了,我们极为默契地避开那些无可奈何的不安与期待。
走一步算一步有时候真不是什么贬义词。
沅烬下楼倒垃圾去了,我坐在桌边吃饭。
这算是一个利处,他的体能退化后,系统给他设置的禁制也相应退化了,他有时候也可以一个人去附近的公园转一转。
我陪他去过一两次,我们小区的小公园。附近中学的学生有时会在那里秋游,几个老头儿在仿古的红亭子里摆了棋盘,吃个子儿能喊出攻城掠地的架势,那只遗落在公园的流浪狗已经有了主人,时常却还是在这里追着蝴蝶打转。
沅烬说是生命欣欣向荣的样子才让人觉得人间可爱。
可不可爱我不知道,时间却是似堂院里那棵大槐树,年轮一圈一圈的,辗转反侧着紧锣密鼓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