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之森(41)

作者:淡魂L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四周瞬间披上黑色的幕布,原本鲜明存在的物件都变得模糊不清,俞烟渚像是练习舞步一样以极其优雅的姿态走进来。

借助窗外射进来的微弱灯光依稀可以看到她把酒店的白色浴巾裹在身上,径直走向窗户,把窗帘拉上,挡住了最后的光源,此时房间里黑黢黢的,伸手都看不见五指。

原本以为终于能睡觉了,却发现自己根本睡不着。

失眠了。

与我一米之隔的床上,俞烟渚浅浅的呼吸声使我心烦意乱。

脑中总是不断闪现刚刚不小心瞥到的修长双腿,身上越发燥热。

我身子一翻,滚到床边,在离她最远的位置背对着她,企图借此摆脱内心的魔障。

为了驱散脑中的妄想,我开始胡思乱想。过去许许多多的事涌上心头,像不休场的夜间电影院一样一部接一部放映。

当然,这种时候一般想不起来什么好事。

饮鸩止渴,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只有更深重的痛苦可以驱散痛苦。

我被心中的事所吸引,感官削弱了与外界的联系。所以当我感觉到有人爬上了我的床时,心里不禁一颤。

“喂。”她在叫我。

这种时候,是不是装睡比较好?我思量着。

隔了很久,我才轻声回了她一个字。

“嗯。”

“你没睡呢吧?”

“睡了。”

“那我是在跟谁说话?”

“梦呓而已,别介意。”

“你就不能正经点吗?”

“怎样才算正经?”

“坦诚一点。”

“那估计够呛,毕竟我们甚至不是能以真面目示人的关系。”

“呵,你可真能贫。”

“彼此彼此。”

我身体绷紧一动不动,床上一片静默,空气缓缓地流淌,俞烟渚身上有着和我同样的沐浴露的味道。

“你喜欢北京吗?”她问了我一个始料未及的问题。

“说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

“我不喜欢北京。”

“那你为什么要留在这里?”

“北京有千般不好,可至少,它可以让我体面地活着。”

“中国这么大,难不成就没有你能去的地方吗?”

“我能去哪?”

是啊,1.49亿平方千米的地球,960万平方千米的中国,如此广阔土地上却总也找不到自己的归宿,实在是可笑。我们总是被迫去选择一个没那么讨厌的选项,然后不断地惋惜。

如果厌倦了这座城市,回到开始的地方或许是不错的选择,对于大多数人而言。

所以我告诉她:“回家。”

“回家干什么?去嫁给村长的傻儿子然后再给他生两个傻儿子吗?”

没想到俞烟渚对我的答案有如此激烈的反应,我只能用玩笑般的口吻说:“村支书的儿子也可以考虑。”

“我只是打个比方,我才不知道村长有没有儿子。”俞烟渚用拳头痛击我的背部。

“我也是打个比方。”

“那个地方,我已经回不去了。”

“留在北京,也不会太差吧?”

“等你在北京多待几年就知道了。我也有过像你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但是时间啊总是很残酷,它会不断地帮你认清现实。”

“听起来好沉重。”

“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容易二字。”

“所以……你认清了什么现实呢?”

“简而言之就是,在北京,一定要有钱。”

“那你应该过得挺好啊,挣那么多钱。”

“多个屁,钱不禁花的。每个月付了房租吃吃喝喝买买衣服就要花掉不少,再加上各种乱七八糟的开支,钱基本上是攒不下的。我在北京卖了四年房,自己却连燕郊的首付都掏不出来。”

“一定要买房吗?”

“一定要。在一座城市里面,有房子才能有归属感。”

“可是燕郊不能算北京吧?”

“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连燕郊都买不起呢!”

背后一连串的拳头向我袭来,虽不致命,但也痛得厉害。

“你……当初为什么要来北京呢?”为了让她消停下来,我想办法转移了话题。

果然,她停下了手中的拳头。

但是,她没有说话。

“嗯?睡着了吗?”

还是没回我的话。

忽然,我听到了她哭泣的声音。

我吓了一跳。

“你哭了?”

我翻身转到她面前,伸出手轻轻地触碰她的脸庞,柔软而光滑。温热的泪水不断地划过我的指尖滴到床单上。

“为了一个人。”她拖着哭腔说道。

“男朋友?”

“不是。我和那个人,从头到尾,连句话都没说过。”

“你是被什么迷了心窍?居然为一个话都没说过的人跑来北京?”

“他是我大学同学。平时寡言少语,永远独来独往,没有朋友,但是吉他弹得很好,在联欢会上弹过几次。”

“很帅?”

“我觉得蛮帅,但好像女生里面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觉得,别人都觉得他是个无聊的闷罐子。”

“说明你眼光独到。可你是怎么会喜欢上这么内向的人呢?”

“他常常一个人,我也常常一个人。他时常坐最后一排,我也时常坐最后一排。记不清是哪天我瞟了他一眼,反正自此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总在教室里寻觅他的身影。看不到他时候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一开始我也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后来我明白了,这就是人们说的一见钟情。”

“他知道你喜欢他吗?”

“应该不知道。他的目光从未落在过我身上,我不知道他每天在思考些什么。可就是,那么的迷人。我也想过要不要去跟他表露心迹,可每到付诸实践的时候就打起了退堂鼓。就这样反反复复犹犹豫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毕业的时候我偶然间听到他舍友提起他毕业后要去北京,我就义无反顾地来到了北京。我想,只要在一座城市,总有机会再见面吧。但是我没想到,北京实在太大了,整整五年,我都没见过他。”

“你大学时,应该有很多人追吧?为什么偏偏喜欢这种人?”

“并没有。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土里土气的普通女生,在人群中并不显眼,完完全全的路人角色。那时没什么钱,大学四年买的衣服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化妆品更是一瓶都没买过,比不了那些爱打扮的女生。再加上性格内向,很少跟男生来往,根本不会有人关注我。”

“想象不到啊,名为俞烟渚的女人几年前竟是另一番模样。”

“跟名字有什么关系?”

“烟渚这个词第一见是在唐诗中,我记得意思是雾气笼罩的洲渚,感觉跟你很配,那种亦真亦幻的朦胧美。人总是不由自主地变得像自己的名字,应该是出于某种暗示吧,你父母取了个好名字啊。”

“哈哈,难得听你说句人话,不过这个名字是后来改的。”

……

好尴尬。

难得吹嘘一下自己的理论,结果一秒不到就被打脸。

好好的改什么名字啊!

“你原来叫什么?”

“那个名字太俗气,不想提起。我早就决定要跟过去的自己彻底告别,作为最重要的形式,首当其冲便要抛弃那个名字。”

“抛弃名字就焕然新生了吗?”

“哪有这么容易。我在北京第一份工作是行政前台,工资不高,勉强够生活。虽然没学到什么工作方面的技能,但是出于工作需要学会了化妆,稍稍打扮一下就发现自己长得其实还挺好看,然后在这方面投入的金钱和精力就越来越多。结果想买的化妆品越来越贵,工资越来越不够花,当时听朋友说做销售比较赚钱,索性就把工作辞了,卖起了房子。当然一开始因为性格上的原因很不适应,但是看到别的同事赚到钱以后就觉得很心动,硬是逼着自己改变了以前那种扭捏的性格。”

“看来金钱要比爱情管用。”

“哈哈哈哈,对,这就是北京教给我的东西。”

“我可以问你件事吗?”

“问吧。”

“你是因为什么得罪了那个店的经理?”

“他想跟我搞对象,我没同意。”

“为什么不同意?店经理,年薪应该很高吧。”

“有钱归有钱,谁会想跟一个老秃驴谈恋爱。”

“植发又花不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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