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流水账(7)

我走到厕所,毫不客气地掬了一把冷水招呼在自己的肉脸上,霎时整个人精神得发抖。

我抬头,满脸的水珠子往颈子里流,被我用手抹开。我高度近视,镜子里的自己是团肉色和黑色揉在一起的马赛克。懒得去细看,我戴上放在包里的眼镜,光着两只水淋淋的胖手,一晃又一晃地慢慢走回去。

走廊有点窄,教室里的人正跑出来往厕所涌,我贴着墙壁跟他们逆向而行。

人群接踵,嘈声冗杂。

我恍惚间好像在听到有人在说∶

“你好啊……”

声音不大,尾音却拖得略长,像我一样。

我没在意,侧过些身子,继续往前走。马上就要到拐弯的地方了。

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左肩,我要是再多穿一两件衣服,可能就感觉不出来了。我回头,还没完全转过去,就有人立在我前边了。

我抬头看那人,蓦地一怔,那是贺祈年。

贺祈年站在我跟前,我已经要抬头看他了。

“你好啊……”

他笑着,又说了一遍。

他这次是一个人,站在那,明明隔那么近也还是把手举起来、挥了挥,整个人明亮得过分,却还是带着点傻气。

他的豆豆眼亮亮的,带着笑意,正看着我的眼睛,没有再不自觉地垂下眸子。

我心头一慌,控制不了表情,只有瘫着,鬼使神差地也冲他挥了挥手。我看见手上甩出去的水珠子摔得老远。

“你好啊……”

我的声音听起来可还算正常?

我还愣在原地,他已经飞快地右拐跑远了。我看了看他已经只有一点的背影,僵硬地转身左拐。两只冰凉的手在身侧晃着,我越走越快,一脚踏进教室门,便直冲座位,坐下趴倒!

这下我的面部表情彻底失控了,不用看都能想到有狰狞。

我整个人像是刚从桑拿房里出来一样,晕晕乎乎、头重脚轻。

我狠掐了自己一把,这下又是痛得激灵了一下。

我刚刚分明是遇见他了。

他还跟我打招呼。

幸福总是来得太突然了些,像是猛地被抛到空中后下坠时心悸的感觉。

然而我想起自己挥手甩出去的水,一下子又蔫地趴了下去,按着自己的大脑袋磕在课桌上。

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

真真是蠢到姥姥家了!

08认识

现在想起来,我刚到文科班那段日子简直是平静得近乎惬意了。这当然不是说我对文科的学习游刃有余,只不过更喜欢那种全新的、不带粘黏的人际关系。

说到这,我想到有一种生活方式叫极简主义。它的信徒只留下必要的东西,以确保自己的舒适。如果放到我身上,大概指的就是对人际关系的执念。

我没法过快地和一个人彼此深入了解。或许别人在一两个学期就能成为经年的挚友,但对我来说几乎不可能。没有足够的共同回忆,没有深刻的惺惺相惜,恕我实在是不能打心底地接受对方。

这可能是一种病,是许多次的尝试后形成的自我保护条件反射。我自己逐渐察觉到这一点,也明白这样或多或少有些冷漠,然而,我无能为力,甚至觉得这样很舒服。

对,有点病态的舒服。

然而人们总是成群结队的,落单的难免显得孤单可怜。女生一起去上厕所才能显露出关系好,拒绝别人的话总会显得格格不入。

我那时常拒绝陪黄愉去厕所打卡。想上厕所的时候,再自己快步晃过去。

黄愉,唐缘还有我,是九班仅有的出来学文的。唐缘在文科班有认识多年的闺蜜。除了她之外,黄愉就只认识我。黄愉虽说长了一副高冷脸,骨子里却是个爱撒娇的小萝莉,害怕孤单,自然而然地想亲近我。

我拒绝多了,也觉得自己多少有点不近人情。不过想来她也不缺我这一个,总会有人愿意陪她上厕所的。

崇华的厕所还是那种没门的一条贴了瓷砖的沟,声控的水闸放水时老是发出轰轰的巨响。

厕所小,只有四个坑位。人流密集的时候,十几个女生排开站在一旁等着。稍稍低一下头就能看到别人一截白花花的大腿。人多了,总会有人觉得不好意思,就叫朋友站在台阶上挡着,好赖遮住一些。

我倒是不介意被看到。自从高中开始住校后,我已经能在宿舍脸不红心不跳地换衣服了。想来大家浑身上下长的都是一样的东西,也没啥好害羞的。

不过偶尔有人好心地来给我挡着。有那么几个女生,我总记不起名字,一定是文科班女生太多了的缘故。

我常常是感激又烦恼的。为了报答人家的好心,我总是不能像平时一样一走了之,得乖乖帮人家挡着,说不好听一点,总觉得像是道德绑架版的强制交易。这固然只是我的胡思乱想,错不在人家,也不在我。可我还是觉得不舒服,总觉得被谁束缚着偿还恩情,浑身烦躁。

也许不过是越不相熟悉,就越经不起亏欠,也就越礼貌而疏离。

我想我深谙此道,几欲修炼成个清心寡欲道道儿,不料还是动了凡心。

*

贺祈年。

该怎么去形容你最贴切?

拿什么跟你作比较才算特别?

我看了成百上千本暗恋题材的青春校园小说,套路都烂熟于心,几欲发吐。这可能是单相思的通病,现实生活中没法面对,便去虚拟世界中寻找安慰。

但是那些写得再欢脱,也终究不是我们。

他不是那些个霸道或者忧郁的校草学神,我也不是什么咸鱼翻身的小甜饼。

这就是个一般的学校,没出过考上清华北大的文化生。他还只是个才开始长开的弟弟,而我说不定是条永远也翻不了身的咸鱼。

我明明没想那么多的。

我之前从没觉得按部就班地上学,拿个还不错的名次,努把力考个比较好的大学,然后找个可以接受的工作,或许会随波逐流生儿育女有什么不好。

未来被好好地规划在一个无形的范围里,机械但却安心。我或许有过强烈的自尊心与胜负欲,但是终究是无关紧要的。我最后会成为一个中庸的女版鹿丸,没什么大出息,却也不会给爹妈惹麻烦。

天知道我怎么就看到他了。

他那样讨厌英语都开始埋头背单词了,我也从柜子里薅出积灰的《3500乱序》来,一天二十个生词地背着。

我喜欢用细长的秀丽笔在黄绿色的草稿纸上夸张地写单词,笔锋甚至都飞出纸面。更喜欢把单词断开,自己意淫出一段荒谬的小故事,配上小插图,把这个单词牢牢记住。

我常常把单词书揣在宽大的校服口袋里,大课间列队时或者在冗长的国旗下讲话中掏出来看。

我开始收集英语词形变换和作文改错的错题,跟文综的小知识点一起装在一个活页本里,时不时拿出来翻翻。看着满满的批注,总觉得很有成就感。记笔记或许也算我为数不多的几个爱好之一。

除去不擅长的英语,他的语文在男生里算是拔尖的,时不时能考到单科前几。我瞅了瞅自己动不动就偏题的作文,决心不能再这么咸鱼下去了。

倒不是和以前一样觉得耻辱,我只是觉得不应该。我应该能做好的,可却没有做好,像是总觉得有事情没有做完,老惦记着。心口空落落的,迟早得补上。

我难得周末没睡懒觉,早早地挎着我的布口袋,走了半个小时到附近最大的书城找参考资料。

说起来我上高中之前还从来没买过作文书。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老师喜欢的是文笔优美的记叙文。我吃着多年看小说的老本,编故事能拿到一个不错的分数。谁知道到了高中,华丽的辞藻不吃香了,老师看中的是结构和思辨能力。

这可真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作文材料我看得云里雾里的,关键词老是找错。好不容易打中一回,又写得啰里吧嗦的,论点论据平庸得入不了老师的眼。我的语文成绩就一直这么被作文拖着,其他题写得再优秀,单科也只能排到中上游。反观唐缘,各科都比较均衡,稳得很,总分老是比我高出一些。

文科第一,唐缘。

我走在路上,没来由地叹了一口气,加快脚步挤进书城的门。

说实在的,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书城。

一楼卖文具,二楼卖文学书籍还有一些花里胡哨漫画,三楼则集中卖教辅。不管哪一楼都人声鼎沸,人头攒动,不能说是书城,应该说是个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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