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未晚+番外(5)

作者:Revival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更确切地说,是逃离。逃离山省,逃离J市。

他坐在掉了漆的绿皮火车上,随着晃晃悠悠,一颠一颠的铁轨缓慢地向前行。他靠在窗边,凝视窗外景色,慢慢被拉长,慢慢消失在视线里。

被衬成黑蓝色的电线杆密密麻麻地布着电线,上头站了几只麻雀,扑腾几下飞远了。掉落的羽毛随着一阵狂风飘走,远去,远去……

祝平叙心神不宁地将头靠在玻璃上,试图分担一些硌人的硬座带来的痛楚。眼神放空。不料车子猛地一震,他倒霉的头“咚”地一声磕在了玻璃上。他倒吸一口冷气连忙捂住额头,只觉发冷。

此刻他真的、彻彻底底地,又孤又单又独了。

而这三个字随便两个凑起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七岁父母双亡、十五岁奶奶去世、二十五岁男朋友出轨、二十八岁分手,与发小不再见面,为了不倒胃口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

归途,且未知。

于是占据他心头的,除却难过,还不乏迷茫。

可他多明白——不论是回忆还是未来,都是他小心翼翼偷来的。故而不止一次地、可悲地起了怨念,又不止一次地、硬生生地将怨念压下去,压下去。

文书白和陆材当时说要给他到那边找个能落脚的工作,他倒是少有骨气地拒绝了。

那时他摆了摆手,说:“写程序的,不太担心找工作的。”

文书白哀怨齐殊片刻,又叹自己多嘴:“你也不是不能待在J市,怪我多嘴。其实一想你到那里得重新适应一个环境,我就觉得挺心疼的——我就是总喜欢多说几句。”

祝平叙没说话,却知道他得感谢文书白——“我开始犹豫不决,其实也不想再待下去了。”

毕竟挤在这样狭小的一个城市中,低头不见抬头见。

而祝平叙知道自己自私……自私得不得了。

一个是他爱的人,另一个也是他爱的人。

所以。

放不下,扔不掉,又难过。

只能逃避。

拼命地逃避。

哪怕最后只剩自己,顾影自怜也不愿去看、不愿去想那些没有他的幸福画面。

哪怕,他借着幻想过一生,或寻到另一个能与他厮守终生的人。

祝平叙阖眼,他睡着之前忽的想到一句台词:倘若相逢即别离,迢迢千里遥无期。

他不是个爱做梦的人,因为听说做的梦越多,人就越没有安全感。可能是近日总爱胡思乱想,他也常做梦。

梦了过往。

那是祝平叙和齐殊刚在一起的时候,正值十九少年狂,做事也全凭一腔热血。

祝平叙自小不爱争,奈何他这“招人嫌”的长相,哪怕缩到角落里,也会被揪出来跟别人比较。只要他稍一出错,全天下的人都恨不得化身为他已故的父母,对他平头论足。

“以前不是学习挺好的吗,现在终于承认是个花瓶子了呗。”

老师出了教室,祝平叙收拾干净自己的东西,正要把书塞进包里时恰巧顺着春风听见了这话。

微微摇头,劝自己习惯就好。

今天刚跟齐殊在一起,他不想心情太差。

祝平叙又看向齐殊所在的方向,担心对方会按耐不住脾气,可又幼稚地带着些许期待。

后者看向他,只是温柔一笑。

他愣了愣。

扭回头装作无事。安了心,期待却落空。

两人一起离开教室。

那个年代的灯远没有现在的灯亮,顶多比煤油灯亮一点。脏兮兮的走廊里挤满了学生,从那头过来的和从这头过去的怼在一块。脚尖抵脚跟,一步都走不动。又恰逢春天回暖,等到好不容易能从教学楼里挤出来时,却又热出一身汗。

祝平叙包里装了个厚得不行的笔记本,小指使劲勾住齐殊修长的手指,自人群中艰难前行。那会儿还流行单肩背着包,哪怕压得肩痛也得这么着背。为啥?显帅。

可是祝平叙背的乖巧。

于是周围晃晃悠悠的包时不时地就会打在祝平叙身上,好生狼狈。

祝平叙轻蹙眉,心说这样出去怕是又得一身汗臭味了。于是他努力地避开周围的人,试图给自己周身留出一丝空隙。

正无奈着,忽然被搂到一人怀里。为他周身圈出一片空隙。

先是嗅觉起了作用,闻见一股淡淡的、独属于齐殊的体香味。心才刚安,就猛然想起周围的同学!

接着大脑皮层的躯体运动中枢控制了他的动作——一把将齐殊推开。

肾上腺素和脑干也不安分——心砰砰直跳,呼吸交缠在一起,乱了阵脚。

“你做什么!”祝平叙压低声音,骂他。

齐殊又笑,看起来心情格外好:“得保护你啊。”

就这样,祝平叙的系统彻底被击溃,从脖子到耳根都红成了一片。

他哂纳,又嗔怒:“你能不能叫我讨个耳根子清净!这么多人呢。”

“那可不成,这才第一天,你往后可都得受着。”

“……”

虽然当时的祝平叙被套路得体无完肤,可心里好歹还崩着一根弦,时刻提醒着自己。

齐殊谈过这么多朋友,怕是对哪个都一样吧?

后来,等他收到了说他“花瓶”的两个同学的道歉,才知道齐殊悄悄把那些人教训了一顿。

心花怒放,才知道那句“得保护你啊”竟是个一箭双雕的。

而祝平叙到目前为止,感到最后悔的,就是那个时候没有把两人的关系告诉王谪。

否则,不论是他,又或是王谪,大概都不会被那人所迷惑。

后来初顾职场茅庐,只晓得凭本事做事,却横冲直撞,像只无头苍蝇。

那日他得了经理的表扬,还满心高兴。却在下午就被一个曾经的朋友告了状,直接告到了董事长那里。理由是他和经理暧昧不清。

祝平叙当即便懵了:经理分明是个三十多岁成熟女人,有个美满家庭的,哪里会看得上他?

好在董事长公私分明,也清楚经理的品性,到底没怪罪下来。只是从那天开始,祝平叙和那位朋友便再无交流。

他第一次经历这样的龌龊事,心中闷闷的。外头晴朗的天在他眼里也像是乌云密布。

傍晚下了班,从工位离开,迈出公司大门,就见外头下起了蒙蒙细雨。

实话说,祝平叙不太喜欢雨。阴沉沉的,让人看了就不住难过。他没带雨伞。只裹紧自己常年穿的黑毛呢大衣,又拉了拉方格围巾,将自己包紧,躲在树荫底下快步跑走。

只是这一回,没能撞见一个嬉皮笑脸的少年。

当祝平叙回到家时,灯还暗着,沙发上却缩了个人。

那是齐殊。

其实齐殊很忙,自从他二十四岁开始就很少回家了,好歹能见到人,说不雀跃是假的。

可祝平叙浑身湿着,黏糊糊的难受,也不好叫齐殊。只得快步跑到浴室利索地冲了个澡,披上浴巾又颠颠地跑回客厅。

小心翼翼地晃了晃齐殊的身子。

不管用。

又拍了拍齐殊脑袋。

还是没用。

祝平叙意识到什么,不再试图叫醒那个装睡的人,反倒起了小性子,眼珠一转。正要一屁股坐齐殊身上——

齐殊猛地睁开眼,坐起来,把他捞起来压在沙发上。

祝平叙哈哈笑。

齐殊瞪了他半晌,终于对他束手无策,无奈地搂住他,就着这个别扭的姿势把头埋在他颈间。

祝平叙觉得有点痒,但意外地渴望珍惜此时片刻,没有说话。

齐殊沉默好久,嘀咕一句:“……我好累。”

祝平叙眼神变得柔软,双手绕到齐殊背后抱住他,叹了一声。

那个时候,祝平叙真的以为,齐殊把他在的地方当作了家。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在那个名为人生的赌桌上,压上了他全部的情感和爱,自以为得计。

他不后悔。但如果能重来一次,他一定会拼尽全力收敛住自己——不然怎会输的一败涂地?

二十五岁生日那天,是祝平叙最恨的一天。

从十九岁到二十五岁,他和齐殊已经过了六年有余。

所以他天真的认为,他们会永远那么过下去。

可他又忘了,七年之痒,始于从前。

祝平叙二十五岁生日那天,满怀憧憬,常年内敛而自持的目光中平添一分异彩。就连同事都笑他:“不知道的准以为你要跟女朋友求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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