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味奶糖(12)

可不是嘛,平日里加班加成狗,三餐饮食不规律,还总是应酬喝酒,那次一听顾慕晔谈恋爱就去酒吧喝了一个通宵,都忘了自己已经快一天没吃饭……宿醉后空着肚子又吃冷饭,不出问题才怪。

你可真是一个傻逼啊。我拎着病情报告单毫不客气地对自己冷嘲热讽。

顾慕晔二十三岁的时候把女孩带回家,说俩人是认真的,要一直走下去,结婚。

我笑着看他们俩个,心里酸的苦的甜的搅在一起,差点把心肝搅了个稀巴烂。

他打算和初恋结婚,我甚至没有机会在他失恋的时候,满不在乎霸气地说一句“没事,哥养你”,没有机会在他喝得烂醉因情痛哭的时候悄悄逾距,用唇碰一碰他的额头——我甚至没有抱着幻想和莫大安慰度过余生的机会。

我知道,我注定会成为他们婚礼上的见证人。

的确,顾慕晔二十五岁结婚,婚礼的时候,我穿着和他一样的西装,却不是站在他旁边,而是站在舞台更旁边——我的确当了一个证婚人。

那天别人灌他的酒几乎都被我挡了下来,他只是红着脸,在大家的起哄和目送里牵着新娘的手进了洞房,而我喝得只剩下一点神智,让我堪堪保持住了风度——我赤红着眼,看着他们进了属于他们的幸福之所,而我就微微笑着,不用人搀扶,叫了一个代驾,回到自己的小公寓。

他和他的初恋结婚的那一天,是我的初恋无疾而终的那一天。

一样值得纪念,值得庆祝。

姓叶的,你真他妈的是个傻逼。

我大笑着倒在床上,从口袋里摸出两枚一模一样的戒指。

就这样吧,明天,我就可以没有负担地去相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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