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等,又是一个多月。一个多月过后,李丙对盝家当库掌柜的王禄说,那衙役和文书,根本没去找包袱。这一个多月里,他没少往衙门跑,衙人拒不接待。盝家当库掌柜的王禄问:“你真不知道那是谁的东西?”
李丙说:“不知道。”
王禄问:“这一个多月里,衙门没找过你?”
李丙说:“找过,一回。”
王禄问:“找你干啥?”
李丙说:“问包袱里有啥东西,问到底是谁送出去的东西。”
王禄问:“啥东西?谁?”
李丙说:“不知道。”
王禄笑了,说我得让你实在点儿,就点了十张钱引搁在桌上,用一根银子压住。王禄说:“一句话一百缗,说不?”
第16章 赵博士
新繁县民户不满一千,过了四百,官署里设有县令。新繁县的县令兼知县赵嘉博学多知,曾中进士,人称赵博士。那一天,赵博士从官署的都厅里接待了化名道习的孟铨。赵博士说,我是江西人,绍兴十五年与王刚中、罗巩同科,乾道五年,又与王炎同科(王炎是赵博士的老乡)。接着说起王炎。说这个晚辈有文采,好写书,但是诗文一般,比如那句“家何处。乱山无数。不记来时路。”“乱山”和“来时”形貌直白,缺少意境,不像诗词。家何处?“乱山”不够远,“乱”与“无数”,焉能一同用来修饰主词?家何处?崇山无数,应作崇山。文人对词尤当敬畏。“来时”,应写作“蚺城”。蚺城就是婺源,是他王炎的老家。人怎么可能不记得回家的路呢?他王炎无非是托寄本元之意。那本元之心,不是你忘了它,而是它如儿时青梅,忆之苦涩,弃之可惜。家也是,让你明知道它在哪儿,但是不愿意回去。要表达这层意思,就不能“来时”,得用地名。还有他王炎写诗抄秦观,可他又不如秦观。“家何处。乱山无数。不记来时路。”“山无数。乱红如雨。不记来时路”——你说,像不像?
孟铨说:“像。”
说完王炎,赵博士才说熊三。赵博士淡淡地说:“知道他。贼人熊三。不应是‘贼人’,应当是‘人贼’。贼人,是贼成的人。人贼,是人成的贼。国贼,那才是贼人,他熊三一个劫道的,求的是财。是先人后贼。要不是人,他也笼络不了本廨的柴要和毕喜了,你说,是不是?”
孟铨说:“极是。”
看来你是我的知音。赵博士说,贼人的事,县尉柴要知道。县尉柴要已于戊子年被下入大牢,四月亡,是在牢里被熊三的兄弟杀了。山里的强盗常说“有仇必报”。依照山里的规矩,县尉柴要非死不可。对了,熊三是戊子年三月入的狱。戊子年三月,为了破那驿人被劫走包袱的案事,柴要的手下——衙人毕喜,把熊三抓了回来。这件事说起来,比较复杂。毕喜去抓熊三,本来不是为了破案。县尉柴要让毕喜去抓熊三,也不是为了破案。毕喜与柴要,都和熊三有些关系。这得从去年说起,从那驿人到衙门报案说起。
驿人李丙,德顺军陇干县人。有个庄浪人乔里正,托他把一个包袱送到咱新繁县的重光寺。道上被劫了。李丙来本廨报案,他找对了地方,本廨管这事,啥事?抓人。但是他遇错了人,他遇到的那个文书,是柴要和毕喜的人。县尉柴要管盗贼和斗讼,也管警逻盗窃、禁烟防火。柴要是个俚子出身,原先做过乡长,识字不多,却很有些与无赖打交道的本事。能与劫道的无赖流氓打交道也算本事,否则事事都要县尉亲自带人与流氓们动手,亦或去闯贼人的老巢,咱这县衙也未免太不体面。若是给外面的百姓看了,谁又能分清那两伙打架的谁是贼人,谁是官人?知音,你说是不是呢?
家丑不可外扬,但人有见面之情,今日咱就不瞒知音。其实,在本廨之中,无人看得起柴要。让他一个地头蛇做县尉,只因历任知县都不是益州及周边县镇的人。驿人李丙被劫,这事不大。依照分工,还使不动柴要亲自出马。柴要就把案子交给了衙人毕喜。毕喜也没去山里抓人。用不着花力气去山里抓人。毕喜认识熊三,二人关系匪浅。毕喜与熊三,原都是郫县人,到了新繁后,一个做了衙人,一个做了贼人。毕喜不抓熊三,一是因为,熊三抢东西从不害人性命;二是熊三年年给毕喜上贡,哪一年“收成”好了,还按季度上四回贡。毕喜与熊三是这么约定的:熊三抢了东西,要把东西列下来,一样样向毕喜报告。熊三抢了十缗,得将八缗交给毕喜,八缗其中的六缗,由毕喜交还给失主息事。事息了,毕喜能得二缗,熊三能得二缗。毕喜也不是什么都没干。钱给了失主,事息了还不算完,火灭了还有炉灰呢不是?灰要扫净,案子要撤。撤一件追赃十缗的案,须缴一缗钱。这是县尉柴要立下的规矩。熊三、毕喜、柴要,如此这般组成了地头蛇集团,以柴要为首。所以毕喜不抓熊三,是等着熊三自己把包袱里的东西送来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