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掌柜趴在她耳边轻声道:“我听说,大总统忽然从新衙门不告而别,可能是逃到外国去了!而且,李大帅又从奉天回来了,如今在城外扎了营,把她的主力部队都挪了过来,在平京城四面围了个结结实实。你瞧瞧,是不是不敢细想?虽说还没什么新的动静,可是大伙都说,像是个出大事的模样!”
这一句接着一句,说得王雁芙心惊肉跳。
“姐姐这消息准?”
“当然准!你道是我拿这个诳你寻开心吗?我也编不出来呀!”
“那平州城里,确实像是要出大事了。”
“谁说不是呢!”二掌柜叹口气,“我可是刚见着孙子辈啊!就怕遇上动荡!”
王雁芙心里透亮:平州和沽口挨得这么近,若是打起仗来,那就是一损俱损。若真有那么一天,老天不会因为她回到沽口而放过她,依然守不住得来不易的平静生活。
乱离人,不如太平犬。
“汪!”
阿光被突如其来的狗叫吓了一跳。
他手里拎着沉甸甸的一捆东西,正挡着视线。听那狗叫声在脚下打转,只是看不见,有点没底。
忽然,眼角瞥见一团雪白的影子,嗖地一声掠过他的脚踝,飞跑向路中间。阿光寻思自己也追不上,只见脚边一条带子动了动,可能就是牵狗的绳,他眼疾脚也快,一下踩了上去。
绳子猛然扥直了,小狗再不能往前扑个半寸,恼得直叫唤。
说来可巧,一辆汽车正从那路中间开过来。汽车轮子的侧边,几乎是擦着小狗的脸前,飞快地掠过去几丈远,随着阿光身后有人“啊——”一声尖叫,才“吱——”一声停住了。
阿光连捂耳朵的余地都没有,差点被这些杂乱的声响震聋。
他看看夹着尾巴仓皇逃窜,却被绳子限制在三四尺范围内的小白狗,才着实松了口气。
“要是我脚下没有踩实,只怕这小狗立刻就被汽车轧了过去,到时候还不成了毛毡子!”
他身边还有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带着点惶恐:“毛毛!”
阿光还没来及抬头看看那人,只见小狗乐颠颠地跑来,蓬松的尾巴摇得像电风扇似的,没心没肺地在那男子脚边打转,狗绳在男子脚边缠了好几圈。
阿光见那男子穿着西装裤子和皮鞋,小狗看起来也名贵,知道定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他也没多想,蹲下去把狗绳解开了。长长的皮革绳子,随手绕出两个环,并在一块,递到男子手里。
“给您。”
“太谢谢了!”
那小少爷比阿光略略低一点,年纪和他差不多大,长得很俏皮:双眉长长,眼睛像杏核似的,神色间还带着股子稚气。穿着一身奶白的毛呢风衣,围着条浅棕的围巾,戴着顶圆溜溜的男装帽子,活像是小狗的孪生兄弟——如果小狗也是雄的话。
小少爷看来还想对阿光说些什么,刚张张口,还没来得及发声,目光便转了方向,带着愤怒喊了声:
“巩季筠!”
阿光立刻把眉头一皱,心里就是一沉。
“是我大意了!”
上次,戏神仙改动了师傅的命运,把春兴班打入镜儿胡同,名声一落千丈,似乎已经达到了目的,就没有再度出现。阔别两三年,阿光早就把警惕搁下了。
刚才这一场巧合,还没有唤起他的记忆,真的以为这一切是偶然发生呢。听得一声“巩季筠”,他忽然就全明白了。
“戏神仙有可能是我们身边的任何人。上次是巩季筠,这次没准就是小少爷,我可不能再糊涂了!”
这么想着,他眼神就变了。但表面上礼数还得周全,巩季筠那高跟皮鞋哒哒哒走到面前,他低下头,躬了躬身。
小少爷当场就不干了:“你认识她?”
巩季筠有些意外,往这边望了过来。
阿光坦然承认:“巩大小姐是我们大东家。虽然没见过,但听说过名字,不敢无礼。”
巩季筠名下产业多了去了,听到这个解释,也不在意:“嗯,大马路上不用这么客气。”
她转向小少爷,嗤笑一声:“我还当是谁家的狗这么胆大,敢当街碰瓷,原来是你啊,张绍祺。”
张绍祺虽稚弱,却也不傻:“你少在这里阴阳怪气!明明是你当街不守交通法规,横冲直撞,惊了我的狗!”
阿光在一边,看着两人唇枪舌剑吵个没完,连那叫毛毛的小狗,也帮着主人,对巩季筠狂吠。再看看路人,竟没有被吸引,还是照常走来走去,目不斜视,似乎完全看不见这边的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