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玉白勒马回头,极亮的月色照进他澄澈明媚的眼睛。
“你的初哥儿已经死了。”
他以最甜美的嗓音说出最冷酷的事实。
“你对他若真有怜惜之心,就彻彻底底的忘记他罢,别再纠缠不清,令死去的魂灵不得安宁。若你真想忏悔,他的生辰死忌,便用水酒清香祭拜一二。你的大好年华,大可重聘婵娟,花前月下,琴瑟和鸣!”
第33章
他们一路朝南走, 天气越发的炎热,官道两旁的绿树也日渐稠密,浓碧中大团如血似焰的红花, 比一大早便升上天空、照得人睁不开眼的旭日更艳丽。
温玉白花了几天功夫彻底掌握了御马之术,宋洛臻给他挑的马又极为美丽温顺, 跑起来又快又稳, 他就跟刚买了车的新手司机一样兴奋过度,骑着马儿撒丫子乱窜, 时不时的偏离主道。
宋洛臻知道他跑不远,眉目微敛, 淡定地朝前走。
温承允在他马上,心中十分忐忑。
他觉得二哥表现得心事全无、过于活泼,就像喝了一大盅鹿血似的兴奋过度,高兴得有些陌生。
隔上一会儿功夫, 温玉白才兴冲冲的回来。他鬓发蓬乱, 手里头还拎着只死去的野兔。
这日晌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三人依旧在野外凑合。温玉白没带够麻辣味的调料,只能凑合着做上一锅五香兔子肉。
他是爱吃兔肉的, 守在篝火边念念有词。
“没想到守株待兔竟是真的。”
兔肉汤咕噜作响,把白生生的芋头和野菜也带出额外的香气,温玉白沉醉地吸一口气,又说:“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
“好了好了, 兔肉熟了, 赶紧趁热吃啊!”话音刚落, 他一手扇风, 一手托着袖珍小碗, 热情地吆喝起来。
温承允往日忽略了二哥受伤前后的巨大变化,和邱津安重逢后,却渐渐生出疑惑。
他抿着唇不吭声,温玉白哪里知道小家伙的心事,把碗往他手里一放,说:“快吃快吃!”
宋洛臻并不需他服侍,自行端起细瓷小碗,又盛了汤汤水水的慢慢喝着,他虽垂着睫,但透过密密匝匝的长睫,依旧能看见温玉白满头乌发垂至小腿,他浑不在意恼人的青丝凌乱,一落到面前,就一甩手扔到后背,半点没有美人矜持雅致的做派。
吃过饭,宋洛臻向来是要歇一会儿,温玉白见他并不急着赶路,走到树荫中,折下一根树枝,举在手里端详片刻,突拔出腰间软剑。
只见剑光纵横缭乱,温玉白看花了眼,木屑簌簌而落,没多久,宋洛臻手中便多了一根凤凰木做的木簪子。
那簪子表面削得极光滑,簪子一侧竟雕出一朵绚丽的凤凰花,正巧那一段木料泛红,看上去别致极了。
温玉白愣神功夫,宋洛臻已将他发上的落叶摘掉,手指也不知怎么转了三四转,便将他乌亮浓厚的长发卷起,再以长木簪挑插,便挽了个极牢的扁髻。
温玉白一时不知说什么,只好抿紧了樱唇。他的唇是娇滴滴的一点,却很丰润,抿紧了便像是嘟嘴撒娇般可爱。
这人居然送了他一根簪子。在他看过的无数古偶电视剧里,男子只要这么做,便是对女子表达爱慕之情。
不过……温玉白偷瞄一眼,烈日下宋洛臻白得愈发疏离冷淡,剔透如冰川上的冰晶。他应该只是洁癖症发作,看不得自己蓬头乱发罢了。
也不知是兔子的报复,温玉白心跳得跟揣了只野兔子似的。
他再三的暗暗告诫自己,千万别自作多情,可手摸上簪子,还是高兴得不得了。
“此处再往前走,应该到了兴安郡,到时我们去驿馆歇息。”宋洛臻振一振衣袖,不着痕迹的掸去一点尘埃。
他若是以端王仪仗出行,自是坐香车,随行无数侍卫婢女,换用的衣服都要带上三四箱子。
如今一切从简,一件衣裳穿了七八日未换,早到了宋洛臻忍耐的极限。
兴安郡紧挨着西南郡,此地的知府宋洛臻曾会过面,他并不介意去兴安郡的驿馆暂歇。
温玉白自无不肯,他们并肩而行,白马和枣红马儿奋足而行,鬓毛纷飞。
眼看着日头西斜,前方还没城郭的影子,温玉白又动了中午的心思。
他又不必杀生,中午在密林里绕了一圈,便能撞上一只傻兔子。说不定晚上能撞上别的野味呢?
想到这里,温玉白兴致勃勃的驱马入林,也该他运气好,竟见前方五彩斑斓的羽毛一闪。
是一只肉质紧实的山鸡!
温玉白眼都亮了,生怕马蹄声惊起了山鸡,忙从马背上爬下来,蹑足朝那只骄傲的山鸡摸过去。
他高兴得鼻尖冒汗,眼里再看不见别的,走了几步,突然脚踝传来剧痛,他整个人身不由主的朝后仰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