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大部分时候要靠运气。
晚会当晚我陪婴红和闵白去了后台,替她们化妆做造型。婴红死活非要我来不可,我没办法。
在后台我一眼看到靳夕,顿时明白一切。我狠狠白了婴红一眼,她偷偷地笑,来不及同她算账,我转身就逃。靳夕却已经看到了我,大步走过来,一边叫我名字,我只好硬着头皮停步。
他站在我面前。今夜他穿一身黑色礼服,十分俊帅清扬。不少女孩子已经看得呆住。不能不承认,他真的是惹人喜爱的。
他若无其事地看着我,“你来了。”
我笑,“好久不见。”
“你有节目?”
我指指婴红,“陪同学来的。”
他点头。我有点好奇,“你在这里……”
“我做主持。”他轻描淡写地说。我有一点点惊讶,随即镇定,点点头说:“加油。”
“我会的。”他有一点冷淡。我借机说:“还有事,先过去了。”迅速逃掉。
婴红挤眉弄眼,“怎么样?说些什么?还不谢谢我。多好的机会。”
我压低声音,“不看在你还有节目,就扼死你算了。”
婴红耸了耸肩,笑。
我把自己的一套白色真丝唐装借给闵白,是男式衣服,闵白穿上后十分俊俏。我给她放一只男装怀表在里怀口袋里,金表链故意垂在外面,打扮齐全。再配一双安然送我的白缎子鞋,上面绣着紫色蝙蝠。
婴红笑说:“只差一把泥金折扇,就好去扮贾宝玉。”
闵白从不曾这样打扮,十分新鲜,故此心情不错,笑道:“苏穿上一定更好看,梳一条长辫子才有味道。”我禁不住笑,一边用吹风机整理她的短发,一回头却看见靳夕站在门前,抱着手臂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们,我几乎怔住。
他的目光同我一撞,迅速错开。我连忙回过头,装作挑选胭脂颜色,心里却有些什么胡乱奔逃。像戈壁之上漫无目的的风,方向和欲望根本已经错落,过往和未来,时间的林林种种却扭曲成一道孤独而淡漠的风景。就是这样一种空虚到极至的感觉,冗杂而沉重地荡漾在心底,十分难过。
我大模大样坐在前排,顶着个化妆师的头衔同诸位策划、导演们混在一起,自己感觉很是搞笑。
靳夕的主持极其潇洒镇定,他在台上挥洒自如,占尽风流。我安静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不曾向台下投来眼神,一次都没有。
婴红的舞之后是个独唱,我懒懒地叹了口气。然后听那名女主持人清楚地报上歌者姓名,而我立时愣住在当场。
演唱者,靳夕。
而他要唱的歌是……
“一首美丽的老歌,《Flee The City》。”
我定在那里动弹不得。他的歌声已如风荡起。
“Flee the city, near you.
Near you.……
Belong to you.
Hug you.
Hugen by you.
I can believe everything is safe.
Except you.
How to let me believe in you……”
逃离这都市。
靠近你。属于你。抱紧你。被你深拥在怀。
一切都可以安然无恙,除了你的存在。
让我如何予你以信任。我的爱。
我用双手紧紧地按住脸,心情的纠缠错乱无法形容。我想逃离这都市这人生,我想让一切定格在某个不可复追的时刻。我想回到过去重新开始,当时的年少,当时的微笑,当时的苏艾晚,那明亮如洗的容颜和心境。靳夕,为什么你不能与我相逢,在一切都尚存完整的时刻。
为什么。
手指上的玛瑙指环压痛我的脸,我放下手,立刻迎上了他的目光,坦然而直率,定定地投射下来。
我怔怔地瞧着他,无话可说,只是勉强对他微笑了一下。靳夕潇洒地微微一鞠躬,台下大部分人都已经看出他神色异样。我可以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猜测靳夕究竟在对谁人眉目传情。
我的手指冰冷。这就是我要的所有结局吗?这就是吗?真的吗?
他的歌已经到尾声。有女孩子冲上台去献花,大束鲜花堆了他满怀。他是极受欢迎的。自然。
唱完那首歌,掌声、口哨声、尖叫声四起,靳夕却没有谢幕的意思。他站在那里,双手握着话筒,微笑如仪,慢慢地问台下众人,“各位,歌好不好听?”
尖叫声响成一片,有人叫他,“Once again!”
这时有人走出后台,把一束鲜红的玫瑰递给他。靳夕接过,然后对着话筒清清楚楚地说:
“大家送我的花,我不客气收下。但这是我自己的一束玫瑰。”
他的声音忽然低柔辗转,无限温情,像一缕轻快而妩媚地掠过红艳花瓣的和风。
“歌献给在座的每一个人。但这唯一的一束玫瑰,却只能献给唯一的那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