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不要浪费彼此时间的啦,要租就租,不租我可是要去看戏的啦。”
叶可可垮下了脸,她囊中羞涩已经到了极致。付三押一,简直要了她的性命。
“我……”
“走吧。”江明雾重新搂上叶可可,“别处看看去,我还知道一处……”
“走了就不要后悔,我不会再来给你们开门的!”房东阿姨一扫方才的自信满满,有些狗急跳墙。
笑话,她的房子这么好,这两个有眼无珠的毛丫头竟然不租?她倒要看看她们能租到什么样的房子。
阿秋!
叶可可揉揉鼻子:“一定是房东阿姨在背后骂我。”
江明雾笑笑:“在背后骂你的人何止阿姨一个?你说这里的房子怎么样?”
那是与房东阿姨隔着马路相望的另一个小区,同样是黄金地段,不,这个小区更新更完善,房价估计是一条马路之隔的两倍有余。
“这里,恐怕更贵吧?”叶可可实在底气不足。
“去看看吧。”江明雾不以为意。
一个年轻的男孩子跑着过来送钥匙:“随便看,要是不满意,我还有另一套房子可供选择。”
耳机中发出一声怒吼:“要你多嘴,叫你说什么就说什么,没的别瞎哔哔哔。”
钱建雄气急败坏地在耳机中大骂年轻的小伙子。
年轻小伙撇撇嘴,当下什么都不敢说,小媳妇似的跟在两人后面。
打开房门,是一间小面积的精装loft。
目测五十余平方,一层是小小的客厅、厨房和卫生间。楼上是大大的榻榻米和衣物收纳柜子。
“真不错!很不错耶!”叶可可眼睛发亮,“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而且楼层也高,搂上也一点不压抑……就是这个价格?”
小伙子凑上前来,终于轮到他说台词了吗?
“一点都不贵,一千块,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要是您嫌贵,我还可以降低两百,收您八百一个月。”
江明雾的眼睛跳了一下,钱建雄的后背凉了一下。
小伙子还在沾沾自喜。
叶可可把江明雾拉到一边:“我说,是不是骗子?感觉不大对啊。”
“废物,你在说什么?一千?八百?能租到这个地段的房子吗?说谎也不打草稿。”钱建雄气急败坏地通过耳机向小伙子吼道。
小伙子,方哲,一脸无奈:“小姐姐,我是富二代,家里别的没有,就房产多。我开销大,这房子闲置也是浪费,能租出去一天是一天。”
方哲心想,说谎话而已,他又不是不会,洒洒水啦!
再说,充大款的感觉真特么的棒棒哒!
叶可可还是有点不相信:“真的?你真的不是骗子?”
“我是骗子我死全……死舅舅。”方哲拍着胸脯保证。
楼下蹲点的钱建雄简直要吐血而亡,这个臭小子,他恨得直磨牙,在生物学上,钱建雄确实是方哲的小舅舅……
“要不,我拿房产证给您看看?”方哲挠挠头,从随身的背包中取出房产证,房产证是白纸黑字,写着钱建雄的大名。
“这是我小舅舅,我们有户口本,再给你看看,这是我妈,也姓钱,还跟我舅舅在一张户口本没分开呢!为了分房子……”
“行了,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耳机中又传来了钱建雄暴跳如雷的声音。
知道了知道了。
方哲在肚子里腹诽,真是的,要不是看在大小姐和……钱方哲注:不是钱建雄,是钞票的那个钱的面子上,他会接下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不过好在,叶可可相信了。
“行,怎么租?租三押一?”
早就被打点过的方哲连忙摆手:“不用不用,租一个月付一个月好了,这个月已经过了七八天了,算了这个月不要钱,下个月开始。给,钥匙给你了奥。”
说着,便将钥匙抛给了叶可可。方哲转身,潇洒地辉了挥手:“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还没出门,又听到耳机里的暴跳如雷:“你沙雕吗?有这样做生意的?有这样租房的?”
方哲挖挖耳朵,将那个隐形耳机给掏了出来。
“小舅舅,过程不重要,结果才是重要的。”他自言自语地打开手机银行,账户中已经转入了一笔收益。
“还是大小姐给力!奥利给!我要做大小姐的小跟班!”
不管那耳麦中的喋喋不休,方哲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了。
走,去繁花盛开喝一杯吧!
叶可可拿着钥匙有些无所适从。
“这个人?可信吗?”
“可信吧。”江明雾无所谓,“我挺喜欢这房子的,租了吧。”
“行!”反正捡了个大便宜,叶可可答应了下来,“不过还是要换个锁,装个入户监控,不然我不放心……”
话音未落,叶可可已经开始着手替江明雾打点房间。
“这里,放一个懒人沙发,你应该喜欢吧?这里装一个书架,你觉得怎么样?这里可以做吧台……”
江明雾撇撇嘴:是你喜欢吧?
不过,有什么所谓呢?
你喜欢,我喜欢,都是好的。
第23章 所有钱
江明雾的被圈养生活过得很惬意,叶可可是一个非常敬业的饲主。
敬业到什么程度?大抵想要从头到脚“改造”江明雾。
既然物质上无从下手,那只好从精神层面开始叭。
第一步,叶可可搬来了一大堆的书籍。
都是旧书,甚至残破不堪。
但是书籍的意义从来不在于新旧。
对于有些人,书非借不能读,对于有些人,书是朋友是陪伴。这些书籍上的烙印,是主人抚摸过的痕迹。或者说,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印记,这些旧书残卷才有了新的意义。
江明雾随手翻阅这些书籍,并不是一个批次购入,显然主人是一个又喜欢书籍,又囊中羞涩的人——有好些书籍上打着某某图书馆、某某借阅室的钢印,这些书是图书机构翻新时候更新卖出来的旧书。
每一本都染上了时间的温度。
江明雾甚至能够想象,有个女孩用了数年乃至十数年的时间才将这些书籍收集起来,并每一本都珍惜备至、再三。
“虽然很旧,但都是值得一看的好书。”叶可可替这些残本说话。
像是在据理力争,证明这些残破的书本有意义,就像她的存在,也有意义一样。
“恩。”江明雾翻阅这些书籍,有好些她曾经看过,甚至因为经典特意读过英文原版;也有一部分是她没有看过的小众书籍,虽然不曾涉猎,看这书单的一贯水准,想必也是精品。
“因为我没有余钱买可有可无的书。”叶可可旋即自嘲地笑笑,“我以前……不,我现在也不算富裕。”
“算。”江明雾却忽然道,她只是说有了一个字,然后扬起那招牌似的明媚的笑容。
呵,明明名字是雾蒙蒙的,偏生笑起来那样阳光灿烂。
“你拥有我,我很贵重。”她说,半真半假。
“别逗了。”叶可可被逗笑了,但是也感动,“人如天边的明月,是不可拥有。”福至心灵,忽然想起一句古早的歌词——
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拥有。
情如曲过,只遗留无可挽救再分别。
为何只是失望,填满我的空虚。
这夜晚,没有吻别……
“但我的心每分每刻仍然被她占有……我的牵挂,我的渴望,直至以后。”江明雾很自然地接下去。
两人俱是一愣,谁都没有料想到这样身份背景、性格心性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竟然如此合拍。
“年纪不大,怎么偏生喜欢这样古早的苦情歌曲?”江明雾立刻转移话题,不认同地耸耸肩。她听过这歌曲,也会唱几句,但是并不喜欢。太悲情。
江明雾的理念中,只要你愿意,人生就可以不悲情。
“你不也喜欢?”叶可可反击,“不然能接住下一句?”
江明雾没想到向来逆来顺受的叶可可也有机灵的一天,她一噎,她想替自己辩解,熟悉是因为她记忆力好,她会哼唱是因为……才不是因为那是叶可可先起了头。
“我怎么一样?”江明雾起了逗弄的心思,“我那是生活所迫,有客人点歌——夜上海也好,女人花也好——总归不能拒绝吧?你怎么说的?我敬业。”
她着重将“敬业”两个字点出来。她误导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