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后两人都没说话,就这么静静地依偎了许久。窦忆慈的睡裤还挂在膝盖上方,手半干半湿,黏糊糊地,想提不方便,尴尬地要命,可是转念一想,司喆的情况也没比他好到哪儿去,并且摸着良心说,他一直都在享受,司喆才是更累的那一个,被弄了一身不说,最后还得自己帮自己解决,实在是......好可怜啊。
想到这些窦忆慈顿时羞愧得更抬不起头了,也不好意思继续什么都不做地躺着休息,赶紧提上裤子,也不管司喆如何强调没关系、不要紧,固执地扯着自己的T恤去帮他擦,手忙脚乱地,好像做了什么天大的对不起他的事情似的,弄得司喆哭笑不得,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哄他好了,只能由着他忙活,不再推拒。
太多了,怎么擦都擦不干净,反而被抹成了黏黏的一片,窦忆慈又红着脸对司喆小声地说:“我去洗条毛巾.....”
司喆在外面跑了一天,这会儿实在已经困得不行,被窦忆慈这么挠痒痒似的擦来擦去,很快就昏昏欲睡,意识不清了。
大概是没听清楚,他枕着一只手臂阖着眼,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去洗吧,回来让我抱一会儿,等你睡了我再去旁边睡。”
“哦。”窦忆慈一边应着,一边姿势别扭地爬下了床,顾不上穿鞋,灯也不敢开,光着脚磕磕绊绊地摸进了浴室。
直到站在花洒下被热水淋着,小小的空间里渐渐变得雾气腾腾,窦忆慈才随之放松下来,可没过多久,他的心跳又开始不稳定了,呼吸也有点困难,浑身上下不知道是被蒸汽熏得还是怎么回事,从前胸到后背,腿根到脖子,一片一片地一直红到了耳朵。
半个小时前还爽得姓什么都不记得了,在心里把司喆爱得那叫一个死去活来,现在却只想赶紧洗完,赶紧睡觉,要么赶紧收拾背包夺门而逃,连夜打个飞机回北京去,再也不见人了。
不能低头看,也不能触碰,更不能直视镜子里赤裸的自己,无论做什么都会瞬间回忆起刚才发生的事情,一个澡洗得匆匆忙忙像在打仗,心里止不住地绝望地想,完了,如果一直忘不掉,以后怕是再也没办法一个人边洗澡边无忧无虑地来一发了......
裤子还算干净,衣服是彻底没法儿穿了。司喆洗澡前换下来的衣裤被他随手扔在了洗手池边,黑色的T恤被雨淋过,堆久了有点皱,摸着潮乎乎的,除了香水,闻起来还有点汗味和属于他的很特别的味道。窦忆慈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拿起来抖了几下,套在了自己身上。
有衣服穿感觉好多了。窦忆慈稍稍松了口气,又赶快透了条热毛巾,回到床边仔细一看,司喆不知是什么时候翻了个身,被子只盖了一个角,抱着蓬松的枕头趴在上面,脸侧着埋了进去,呼吸平稳,已经睡熟了。
不知道现在几点,肯定很晚了吧,连外面的音乐声、醉酒后的喧哗都已停止。风轻轻吹落一两片叶子,吹皱一小团挡住月光的云,吹得山上一阵树影婆娑,虫儿纷飞,小渔村里的一切到这一刻总算归于平静,污水把路边堆积的一次性餐具和食物残渣都泡烂了,害得野猫没了果腹的东西,只能舔舔自己湿漉漉的爪子和皮毛,发出一两声不满的抱怨。
屋里很黑,司喆裸露在外的脊背依然有着明暗的立体感,肌肉的线条依然清晰,窦忆慈独自害羞着,小心翼翼地帮司喆擦干净手,那只牵过他也给了他极致快感的手,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怎么可能只是青春期的男孩子之间对性的探索和猎奇的行为呢,不是的,一定不是。
不想跑了,舍不得分开,哪怕只是两张床之间的距离。在帮司喆盖好被子之前,窦忆慈控制着身体的重量,慢慢弯下腰,将胸膛和脸贴上司喆的后背,偷偷地在他身上趴了一会儿。
好笨,他忽然想到,刚刚怎么就不记得跟他讨一个吻呢?他应该不会拒绝的吧。
心跳声也是平稳而有力的,像他这个人,总能令人心安,给人满满的体贴和安全感,连那一点点的坏都是迷人的甜蜜的。
喜欢你啊,窦忆慈莫名地又欢喜又失落,用自己都听不见也羞于听见的声音悄悄地说了一句。
单人床还是太窄,两个男人挤在上面谁也别想睡好,所以司喆才会说等窦忆慈睡了就去旁边睡。
另一张床上被子乱糟糟地被掀到了一边,有一半都掉在了地上。窦忆慈捡起来铺好,穿着潮湿的T恤躺了进去,努力把自己裹紧,蜷缩着,静下心来试图入睡,可是空气中的味道太浓烈了,衣服上的气息太浓烈了,他的爱意也太浓烈了,像那团恼人的,忽左忽右、忽明忽暗的云,在他身体里涌动,呼之欲出又纷乱如麻,堵住了他的嘴,堵得他胸腔微微发痛,迟迟不肯消散。
还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但这一次却没有人来解救他给他最温柔的安抚了。
大概是太累了,司喆的呼吸有点重,睡得格外地沉。
他那么累,他也会累的。窦忆慈回想起跟司喆住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想起司喆总是在工作,不是对着电脑就是对着手机,总是晚睡,也总是比他早起,却永远都在用最饱满的精神和情绪面对他,让他放松,呵护着他的内向和敏感。
原来这就是被人重视的感觉,到这一刻终于变得无比清晰,变成一股不知名的情绪,让窦忆慈充满了倾诉的欲望。
窦忆慈是歌里写的那种慢慢走路、旅行,有时难睡有时很难醒的人,胆小的穴居动物。
而司喆更像是南北往来的翱翔的鸟,明明可以飞得那样快,那样潇洒,却愿意放慢速度,落下来等一等,等等窦忆慈这个总是后知后觉慢了半拍的笨蛋,他是值得去勇敢追逐的方向,是温柔的雨也是暴烈的雨,是窦忆慈在这个俗不可耐的世界里有幸重获的唯一童话。
他让“喜欢”这个词不再只是书中的文字,哲人口中的真理,不再是电视剧里粉饰过的桥段,而是需要付诸行动、宣之于口的平常之事,是人类本能的语言。
没有人会在来过他的城市之后还甘心只做个过客吧,窦忆慈想,也没有人真的愿意永远躲在自己亲手筑起的心墙之后。
原来一直想接近的也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原来它也在向自己靠近,已经近在眼前。
明天开始一定要主动,要任性地喜欢他,不,从现在,从这一刻就开始吧。
窦忆慈从床上爬了起来,尽量轻地将放在两张床之间的小床头柜拖到了沙发旁边,又绕到一侧,把自己的那张床一点一点地推向对面,过程中几次停下来观察,确认司喆没有被吵醒才继续,最终将两张床完全拼在了一起。
司喆喜欢趴着睡,之前一直委屈在窦忆慈家的沙发上,身体无法舒展,手脚常常垂下来挨着地板,像一只被随意丢在那里的巨型公仔。
早点就好了,早点让他来自己身边,睡个好觉、做个好梦就好了。
我也是可以给他好梦的吧。
窦忆慈重新爬上床,抱着被子准确无误地向左边拱了过去,近一点,再近一点,一直近到鼻尖碰上了司喆的胳膊,近到自己的心脏离他的心脏只剩下一个吻、一声告白的距离才安稳下来,猜他正在做的是个什么样的梦,眼皮越来越沉,猜着猜着,睡着了。
第41章
不知道是谁的手机在嗡嗡地震个没完,司喆刚睁开眼睛就被照进房间的阳光刺得又赶紧闭上,翻了个身,扯过被子不耐烦地把头蒙住,还想再睡一会儿。
可是外面一早就开始热闹,楼梯间走动和交谈的声音也未曾间断,吵得人一旦醒了就睡意全无。司喆懒懒地躺着,忽然感觉到身旁有什么在动,还发出了不满的哼哼,很轻,像被挠着下巴的猫儿在对主人撒娇。
不对,哪来的猫,是豆豆,这里也不是他家,是曾厝垵的客栈。
司喆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窦忆慈睡觉喜欢夹被子,怀里一空便习惯性地伸手去摸,边摸边伸了个懒腰,拖长尾音“嗯”了一声。
司喆赶紧把被子塞回给他,揉了揉惺忪的眼皮,支起上身去看,才发现原来两张床并在了一起,可是窦忆慈整个人还是滚到了他这边,只有一条腿在另外那张床上,盖的也是他的被子,自己的早就掉到地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