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嘛,老是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以后多带朋友来,照顾照顾我生意。”老板开了个玩笑。
闻着阵阵熟悉的香味儿,窦忆慈的鼻子忽然一阵酸楚,满腹都是委屈,直往上涌,又统统化作湿润的液体,渐渐模糊了那一小簇跳动的火苗。
眼泪即将夺眶而出的一刻,趁司喆还在拆筷子,他身体比大脑快了一步,稍一前倾,“呼”地一下把面前的蜡烛给吹灭了。
好像无数的星星,只暗下去一颗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人造的灯光早已取代了它,能够彻夜不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更重要的事,都不再抬头看天空了。
司喆少有地迟钝,未等做出反应,就感觉到自己的胳膊被一只手轻轻握住。窦忆慈想抓又不敢用力,最终只是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些,把额头抵在了他的肩上。
我能不能许个愿,窦忆慈想,你别走了,多留一天也行。
“豆豆?”过了不知多久,司喆用另一只手摸了摸窦忆慈的头,任由他莫名其妙地伤心,莫名其妙地沉默,不问缘由,只轻声问他:“这周五是我的生日,朋友想约出来替我庆祝一下,就是上次你见过的那几个,可以吗?”
比起邀请,他更像是在征求另一半的同意,呆小孩儿没听出来。
窦忆慈鼻音有点重,不愿意多说,只“嗯”了一声,缓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问:“周五?你不是周五就走了吗?”
仅有的两三桌人都已陆续离开,老板在外头收拾东西,司喆就这么让窦忆慈依靠着,在一片黑暗里跟他对话。
他说:“你记错了,我周六才走。”
只是多了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却让窦忆慈的世界又亮堂起来了。他打起精神坐直身体,找到老板留下的火机,摸索着重新点燃了蜡烛。
司喆在看他,专注的眼神跟橘色的火光一样柔和。
窦忆慈脑子清醒了,羞耻心也跟着复苏,幸好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赶紧掏出来接,是迟心心,那嗓门大得,不用开免提,一旁的司喆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她上来就问:“豆儿!我的口红你扔了没?没扔别扔了啊!他们公司今天封闭培训,才结束,刚才已经回复我了,还给我的朋友圈点了个赞呢!”
话音刚落,周围灯光骤亮,差点晃瞎人眼——来电了。
窦忆慈的隐形眼镜被泪水冲掉了一只。
第29章
窦忆慈没谈过恋爱,自然也没送过别人什么礼物,他向迟心心求助,迟心心就上网去查,趁着不忙,把网友推荐的东西一样一样念给他听。
“天蝎座,精力旺盛,占有欲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表面温和,其实是一杯看起来像白开水的烈酒,能牢牢掌握你的弱点,在你毫无防备地一饮而尽之后,让你马上就醉得不省人事......”
窦忆慈“喀嚓”一声把一根微辣虾味的百力滋咬断:“说重点行吗?”
“哦。”迟心心按着鼠标又划拉了两下。“香水,巧克力,暖手宝,迷你豆浆机,白葡萄酒,会说话的冰箱小动物......”
“嗯?这个小巨蛋麦克风是什么玩意儿?好像挺有意思的......三月兔甜蜜出桃美妆蛋套装......哇噻,太可爱了吧!还有折扣!让我看看......”
窦忆慈:“......”
博士也指望不上,窦忆慈只能靠自己了。时间有点紧,他跑去图书馆一楼的纪念品区看了一圈儿,能送的其实挺多,就是都不合他心意。
去商场逛逛?可是司喆早送晚接,中午也会来图书馆陪窦忆慈吃饭,他没机会去,也舍不得浪费仅剩的能跟司喆待在一起的时间。
网购?窦忆慈的网购经历没有一次是成功的,买到的东西不是货不对板就是各种不合适,他最讨厌网购。
无奈又想,要不送本书吧,就送纪伯伦那本《沙与沫》怎么样?可是会不会太明显了?如果司喆问起来,该怎么解释呢?太难为情了。
再看看,再看看吧。
太便宜不行,太贵也不行,看什么都好,看什么都不够好,就这样看来看去,拖拖拉拉犹豫不决,一直看到了周五,依然两手空空,想不出今晚该怎么办。
寿星今天穿得很随意,黑色的高领T恤加黑色的轻薄款棉服,一条牛仔裤一双马丁靴,没有任何花哨的logo或图案,简单又舒服,让他的气质恰好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有种轻熟的魅力。
这样一比,窦忆慈就显得有点用力过度,喧宾夺主了,他不懂穿搭,又怕冷,就从上回新买的衣服里挑了一件咖啡色的灯芯绒马甲,一件奶白色的摇粒绒外套,胡乱叠穿在条纹衬衣外面,休闲裤和帆布鞋都是旧的,但很整洁,还戴了一副蓝棕色的美瞳,没有度数,是迟心心买隐形眼镜的赠品。
窦忆慈本来没想戴的,都怪迟心心一直怂恿,又想起自己替司喆转达给她的建议——打扮不光是为了给喜欢的人看,更是为了让自己心情好,有自信,克服懒惰什么的,于是鬼使神差的,临下班前,他还是伸手问迟心心要走了那个写着“少女专属,诱惑浪漫法宝”的花里胡哨的小盒子。
看不清,但司喆站在路边等他的样子,光靠想象也能分毫不差。
美瞳不比舒适的日抛,戴一会儿眼睛就很干涩,加上害羞,窦忆慈一直躲躲闪闪地不敢直视,倒是司喆,眼睛像粘在了他身上,目不斜视地盯着他由远及近,原本靠着车门的身体也不自觉地挺直起来,胸膛微微起伏,轻轻嘶了一声,又重重地呼了出去。
怎么这么乖,这么可爱,一点儿都不笨,说什么都听。
这哪是在教他追求自己,简直是在教他要自己的命。
窦忆慈已经不想花费精力去在意明天了,他只期待今晚,能让司喆多看他几眼,哪怕是丑的,可笑的,滑稽的,也别再像十一年前那样匆忙,能给他留下些深刻的印象也好。
他好像做到了,他能感觉得到,除了开车的过程中没办法分心之外,从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到抵达KTV楼下,再到进入包厢,把他介绍给在场的朋友们,一起在沙发上落座,与众人举杯,畅饮,无论做什么,始终都有一道目光在追随着他,温柔地,专注地,好奇地,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声的言语,比任何时候都要不加掩饰。
除了上次一起吃烤鱼的,今晚还来了其他一些跟司喆很久没见的发小。每个人都很热情,玩得开,会搞气氛,没一会儿就把司喆从窦忆慈身边抢走,推到点歌台前,起哄要他给大家来一首助兴。
司喆的嗓音唱歌也很好听,温柔又深情,他唱完一首就想回来找窦忆慈,但太久不见,朋友们哪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他,一直把他困在小舞台上,灌他酒,还有女孩儿点了情歌要跟他对唱。
窦忆慈坐在角落里听,时不时地跟怕他无聊来照顾他的人碰杯,说几句话。没人嫌弃他不太合群的气场,也不介意他思维有点奇怪,聊不下去也没有关系,大不了就喝,干了,反正干了这杯咱们就是朋友,酒可真是个好东西。
太热闹了,窦忆慈很羡慕司喆有这么多这么好的朋友,羡慕他的情商和社交能力。他看着司喆跟男生们勾肩搭背,斗嘴皮子,跟女孩儿们说说笑笑,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忽然明白了“幽默感就是分寸感”这句话的意思,对司喆的认识和喜欢也同时多了不止一点。
有个女孩儿看窦忆慈好久了,趁他旁边没人的时候坐了过来,大大方方地跟他打招呼,问他的美瞳是什么牌子。
窦忆慈怪不好意思的,直说不知道,不是自己买的,女孩儿就笑:“好看,特别适合你。”见他一副迷茫的表情,以为他没听清楚,又大声强调一遍:“你长得真好看啊,难怪司喆舍不得走,要多留一天。”
舍不得走?因为我?窦忆慈也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他本来就是明天的飞机。”
“啊?是吗?”女孩儿也糊涂了。“可是之前他在群里说的,是今天吧?大家想给他过生日,劝他不急这一天,但他好像已经跟家里人约好了,还说第二天一早就得回单位交差。”
“前两天突然通知我们机票改签了,要出来聚聚,我还以为是因为你呢。”
信息量太大,窦忆慈大脑里的破CPU处理不过来,脱口而出:“听着好像偶像剧里谈异地恋的情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