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韩朵夹在他们两中间时起,林白汐已经许久没有好好地陪过他了。
一开始是孩子太小,不放心一个人丢在家里,只好推掉了所有的外出约会,韩默好不容易等他长大一些,变成个四肢健全,能跑会跳的小兔崽子,韩朵又黏得像块牛皮糖,走到哪都要跟在他们两屁股后头,活脱脱一个甩不掉的拖油瓶。
又爱哭鼻子又胆小,还随了他的长相。
怎么看都烦人。
韩默收回视线,掂着劲捏了捏手里的一截皓腕,无声地催促,却莫名有种撒娇的意味。
或许剑拔弩张之后,片刻的安宁最容易让人卸下防备,韩默心墙高筑,所以只能露出一小块柔软的地方,恰好是一个人的轮廓。
林白汐闻言扫了眼桌上的餐盒,从酒酿圆子一路瞧到珍珠肉丸,不禁在心中叹了口气。
他哪里爱吃这些。
不过无所谓了,他和韩默已经没剩下几顿饭可吃,没必要再纠结这些细节。
林白汐拣起筷子,意兴索然地用起晚餐来。
他出生的那个小山村,由于地处阳坡,光热充足,家家户户都会种植辣椒。
他婶婶家的后院就栽了好几株,每到辣椒的熟季都能摘下一大盆。
吃不完的剁成泥,拌入蒜末和佐料一起翻炒,放凉后就是鲜香爽口的辣椒酱,保存得当的话,吃上一年也不会坏。
在他的记忆中,婶婶家的饭桌上永远都会有那么一罐辣椒酱。
山里人靠天吃饭,他们家境一般,碰上收成不好的年份也有捉襟见肘的时候。
婶婶总是先把菜留给他,条件困难时也不例外,几碟时蔬填不饱三张嘴,为了让他们爷俩多吃一些,她伸筷的次数寥寥可数,每顿几乎只就着一点辣酱配白饭。
林白汐懂事得早,明白了婶婶的用心也开始抢着吃辣酱,拿到饭先舀进两勺辣酱拌开,等吃一半了再开始夹菜,还得吃出津津有味的模样,好在让婶婶安心的同时缩减自己的伙食。
不单是他们家,湘县的辣椒价廉多产,无论在丰年还是荒年,每户人家的饭桌上都少不了一点鲜红,林白汐生于此长于此,味蕾早已习惯了辛辣刺激,再回头吃些清汤寡水的总觉得没滋没味。
但韩默的口味与他截然相反,饮食永远以清淡为主,不食辛辣,不喜油荤,从包养他时起,男人带他去过的私房菜馆基本主打的是养生药膳。
林白汐为了迎合韩默,不仅戒了辣,还悄悄给自己报过烹饪课,学习怎样煲汤,熬豆沙,怎样捏出精致迷你的水晶饺。
他的厨艺突飞猛进,韩默只看见了结果,又联系到他的出身,便理所当然地以为是他熟能生巧,触类旁通。
可韩默只要再多调查一下,就会知道他少时虽然生活清苦,但婶婶与叔父为了让他专心念书,从未让他为家务琐事所累,更不论洗手做羹汤。
说到底,韩默只是不曾对他上心过罢了。
“尝尝这个。”
韩默夹了一片桂花糖藕给他。
深红色的藕片填满糯米,外壳浇了一层薄薄的桂花糖浆,色泽晶亮诱人。
林白汐夹起藕片,没有立即送进口中,而是小幅转动筷尖,漫不经心地观赏起来,像第一次瞧见什么新奇玩意一样。
“怎么了?我记得你喜欢的。”
韩默见林白汐迟迟不吃,以为他今时变了口味,问他的话也带着几分犹疑与不确信。
话音落下,对面的人露出了一个难以下咽的表情。
只是没等他再询问,林白汐便将糖藕送到嘴边,一口口地吃了下去。
糖藕用蜜汁煨至入味,口感软糯多于脆爽,在嘴里多停一会,就能从桂花香中品出一丝莲藕的清甜。
林白汐机械地咀嚼着,舌尖的苦味一直蔓延到了心间,五脏六腑都像被黄莲水泡过一般,涩得令人反胃。
看着林白汐一声不吭地进食,韩默的心又慢慢往下沉,像吞进了一大块铅,钝重地压着心口。
他们第一次冷战的时候,林白汐也是这副样子。
不过那回的事情小一些,起因是他无意弄丢了林白汐送的戒指。
凭心而论,韩默从来没见过那样寒酸的戒指。
更准确地说,那是一枚纯银制的戒圈,除了打磨光滑以外,毫无可圈点之处,设计平凡不算,连戒面的花纹也刻得歪歪扭扭,若不细看,只会让人误认为是剐蹭留下的划痕。
这样粗制滥造的东西,放在平时他根本不会多看一眼。
可林白汐没见过世面,不知被哪冒出的奸商诓得掏了腰包,还当成宝贝似地藏着掖着,想送给他又碍于脸皮薄,只敢偷偷摸摸地打量他,眼神躲闪,欲言又止,没壮起胆子就开始打退堂鼓。
最后还是他寻了个破绽,当场“人赃俱获”。
他拿起戒指端详的时候,林白汐紧张得连脖子都红成一片,讲话也结结巴巴的,却仍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别扭地嘴硬道,“我随便买的,不喜欢可以扔了。”
他瞧林白汐这模样可爱得紧,忍不住就生了别的心思。
他将戒指套进了无名指,伸手揽过林白汐,在他红透的耳根上亲了亲,唇流连至耳孔,呼出的气息暖烫,坏心地往耳道里钻。
“喜欢”,他柔声诱哄。
不出所料,他们度过了火热难忘的一晚。
意乱情迷的时候,林白汐还不忘抱着他的脖子,边坐在他胯上摆腰,边把脸埋进他的颈窝轻蹭,像个没有安全感的婴孩,本能地依恋着与自己肌肤相亲之人。
他嫌林白汐动得太慢,一把将人摁到床上,掰开了腿根,对着媚红黏滑的臀眼就是一通猛干,林白汐被弄得受不住了也会哭,滴滴答答地掉眼泪,求他慢一点,轻一点,两条腿抖得像筛糠一样,却还不知死活地往他腰上缠。
第二天醒来,两人是十指交扣的,林白汐被干昏之前,迷糊地摸向了他戴戒指的那只手,将指尖穿过他的指缝,被某个微凉的硬物一硌,才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可惜一语成谶,仅仅间隔几天,那枚戒指便不翼而飞。
韩默并非故意弄丢戒指,大抵是他在某次洗手前随意取下,却忘了戴回,或者是在赴某人之约的路上,临时将它放在了某个角落。
戒指这样寓意深刻的东西若是出现在他手上,只会引来诸多猜测议论,徒增他的烦扰。
再兼林白汐的戒指过于简陋,做配饰都不够格,他没多注意,连戒指失踪也未在第一时间发现,等察觉到这一点时已是于事无补。
林白汐知道这件事后,并没有多大反应,就好像他丢的只是一支笔,一把伞,抑或是别的什么无足轻重的东西。
“丢了就丢了吧,反正不是值钱的东西。”
那人说话时正在厨房里切菜,他背对着自己,语气平静,刀也落得又稳又准,却比先前慢了些,似乎有些气力不足。
韩默松了口气,当真以为这件事就此翻篇。
而在接下来几天里,林白汐突然惜字如金了起来,和他讲话的次数屈指可数,还无一不是他主动挑的话头。
韩默这时再迟钝也顿悟了,原来林白汐在生他的气。
所以吃饭时才低着脑袋,睡觉时才背对着他,做爱时才不肯发出声音,也不会再趴在他身上,趁他睡着后偷偷地亲他下巴。
后来的后来,韩默赔了林白汐一枚戒指。
那是他在某个拍卖会上,一掷千金买下的珠宝名匠之作。
对于这份迟到的赔礼,林白汐只笑笑,道了谢,转身将戒指盒锁进了某一个抽屉里,看似珍重,不如说是束之高阁。
自那一天起,韩默再也没有得到过一个小心翼翼的早安吻。
他弄丢了林白汐的戒指,也弄丢了林白汐全无保留的赤忱爱慕。
第13章
林白汐做了一个梦。
睁开眼,时光倒流回了两年前的那个雨夜,大雨倾盆而下,雷声轰鸣作响。
他背着幼小的韩朵,在雨中急得团团打转,但这一回,那辆救急的的士却未如期而至。
风啸雨号,电闪雷鸣,背上的呼吸越来越弱。
来不及,来不及了,心里有个声音在加速倒计时。
冷雨淋湿了林白汐的眼,他几乎无法视物,却在直觉的牵引下,开始朝某个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狂奔起来。
可脚下的路像是延绵不绝,无论他怎样奋力奔跑,都逃不出周围静止一般的景致,雨势渐小渐缓,道路两侧随即泛起了雾气,丝丝缕缕卷着漩儿,汇成了浓厚的雾浪,像流动的乳浆,一团接一团地涌到他的身前,将路遮成了白蒙蒙的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