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有的,什么时候?”
“我现在动身,大约五十分钟后到达。还在西门,可以么?”
“好的好的,完全可以!”
她的雀跃都写在声音里。
陈宗琮笑,对她说稍后见。
“再见再见!”
挂断电话,催着小伙伴们快点走,“我现在抓紧时间,还能回去换件衣服化个妆。快走!”
青颐嫌弃地看着她,“重色轻友哦。”
话音刚落,隔着一个花坛的距离,曲观月向她们这边招手。
宜敏笑着摆摆手,“那我先走了,再见。”
“重色轻友!”
朝星回到宿舍换了一件烟粉色的衬衫,搭配一条白色的半身纱裙,高帮帆布鞋,配合着装,化了一柔和的战斗妆。
出门之前还不放心,拉着柔嘉问:“我的妆容没问题吧?”
“没有,哪怕你涂满脸黑泥,披条破布在身上,都是人群中最靓的仔。”说完,把她推出房门。
“滚去谈恋爱吧!”
……
行吧。朝星绝对将她的话擅自解读为赞美。
出西门,站在校门口环顾一周,没发现陈宗琮的车,猜想他是不是停在了路口那里,刚要过去,耳边响起短促的鸣笛声。
陈宗琮的手臂搭在降下的车窗上,“快上车,这边不允许鸣笛,我要带你赶快逃走。”
朝星忍着笑走过去,打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扣上安全带,对他说:“您骗人,才没有不允许鸣笛的规定。”
陈宗琮嗯一声,“想骗你赶快上车而已。”
最后还是没有忍住笑。她打量着这辆车的内饰,和方才惊鸿一瞥的外观,判断出这是一辆与第一次在西门会面时不同款式的沃尔沃。
她开玩笑道:“这是您那位朋友家车库里,十多辆沃尔沃中的一辆吗?”
“是我的。”
“咦?”朝星困惑。
她不清楚陈宗琮对汽车的喜好,但他似乎很习惯自己的那辆宾利慕尚,去宜城找她时也开那辆车。
陈宗琮解答她的疑惑,“开一辆平价的车,就可以在不引起议论的情况下送你到校门口。”
朝星瞪大眼,“所以,这辆车是专程因为我才买?”
“正是如此。”
他说这句话的语调,就像是在小吃摊上买了一份生煎包一样随意。
朝星知道,这辆车的价格或许还不如他的腕表贵重,但是如果是为了送她到校门口这种理由,她难免觉得奢侈。
“呃,陈先生,虽然您这么说,但我还是不会报销这辆车的费用的。”
陈宗琮意识到或许他们之间确实有很大差异,他已经跟不上小朋友跳跃飞快的脑洞。
他笑说:“没要求你报销,但是我可不可以讨一些其他的报酬。”
在朝星提出疑问之前,他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想讨要的报酬——
他微微向前倾身,呼吸落在朝星的鼻尖,想要吻她。
但被推开。
陈宗琮有一点错愕地看着她。
朝星红着脸,“我,我化了妆的……而且没有把唇釉带出来,没办法补妆。”
陈宗琮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因这样的理由被拒绝。
他既无奈又好笑,撑着脑袋看她,对她说:“事实上,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好熟悉的用词。
朝星和他对视,而他用眼神来肯定她的猜想。
作者有话要说:“不情之请”是第二章提到的。
下一章前妻含量有点高,提前排雷。
☆、C32
第二次穿礼服,作为陈宗琮的女伴出席宴会,特别是在有“陈宗琮女友”这个身份加持的情况下,朝星自认为已经不像第一次那样紧张。
但她听见陈宗琮低声在她耳边说:“你踩到裙摆了。”
“……对不起。”
陈宗琮安抚地握了握她的手,告诉她,“放轻松一点。”
想了想,“或许你也可以找个不显眼的角落等我?”
朝星拒绝了。陈先生身边的女伴忽然消失,显然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陈宗琮没有再劝她,因为已经有人端着酒杯过来与他攀谈。
朝星保持微笑,悄悄打量眼前的男人。
他很年轻,大概率不会超过三十岁。身形挺拔,长相英气,表情寡淡,即使面对陈宗琮,也只是露出一个浅而不失礼的微笑。
她听见陈宗琮称呼他为“小钟先生”,而他眉宇间似乎和钟怀音有相似之处。但奇异的是,气质上却更似叶一鸣。
总结起来,是那种仅看外表,便能吸引到朝星的类型。
那人已经走开了,朝星还在发愣,被陈宗琮喊一声才回神。
“啊?”朝星眨眨眼,好奇道,“这位是……?”
“钟怀音的堂弟,原本应该是钟茂餐饮的继承人。”
“原本?”
“他现在在律所工作。”
哦,还是一位富有独立精神的大少爷。
朝星小声和陈宗琮说:“有点帅哦。”
“已经有女朋友了。”陈宗琮平静地说。
这画面有点熟悉。上一次,她在陈宗琮的车里,说叶先生好帅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平静地泼她一盆冷水。
但又从来不计较她的目光落在其他男人身上,甚至对她说,学习叶一鸣。
很难说对他这态度是庆幸还是失落。
朝星去看他。
经由水晶吊灯反复折射过的灯光落在他身上,衬得他如芝兰玉树。面上带笑,从容底下是冷淡。
忽然就想起,刚才在更衣室的场景。
她刚刚换好礼服裙。很浅很淡的紫色,如果颜色有气质,那么它一定是优雅。依旧是简洁的裁剪,塔夫绸的材质在灯光下泛起波光。
朝星不太清楚这条裙子的品牌,但是觉得它和前段时间出现在红毯上的,某位女星身上那条高定很相似。
怀着好奇地心情问了问造型师,她微笑地报出一个令朝星瞪大眼的价格。
她可能还是对有钱人的生活不够了解。
但是陈宗琮关心仅仅是,“这条裙子很适合你。”
他想要吻她,但又怕破坏她脸上耗费好长时间才化好的妆,于是改吻她的手。
轻盈的吻落在她手背上,“很漂亮。”
陈宗琮牵起她的手去吻时,为迁就她的高度而微微躬身。
朝星也是第一次这样仔细打量他的样貌。
其实,到了陈宗琮这样的年纪,长相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最吸引人永远是他的风度。
因此直到今天,朝星才意识到,原来陈宗琮的长相也这么能打。
他的眼睛是浅棕色的,睫毛长而密,鼻梁的线条挺拔但不生硬,嘴唇略薄,中心的唇珠很分明。
参加宴会的西装和他工作时穿的正装不大类似,设计感更足。喜马拉雅山顶的雪一样的颜色,配着两颗蓝宝石的袖扣。
朝星低头碰了碰,宝石的光泽映在她瓷白的指尖,一种幽深的蓝,像是从最深的海底打捞上来。
她对陈宗琮说:“我喜欢它。”
陈宗琮点点头,居然准备摘下来送给她。
朝星赶紧阻止他这一行为,“不要送我,我用不上。”她转移话题,指着自己胸前悬挂着的项链问他,“这是什么宝石?”
这是一块粉色的宝石,颜色透彻鲜亮,光泽柔和,被切割成边缘圆润的长方形。朝星只觉得它不是粉钻,但不知道它的名字。
“或许是摩根石——我不确定。”陈宗琮看了一眼造型师,得到肯定以后,重复道,“摩根石。”
朝星似乎感到不好意思,小声地说:“我也喜欢它。”
陈宗琮说:“送给你。”见她还要拒绝,又补充,“不是十分贵重的宝石,别客气。”
朝星只好点点头,伸手去摆弄它,再次感叹,“好漂亮。”
依旧是担心毁掉她的妆容,陈宗琮只是屈起右手的食指,抵在她下巴后,使她抬头,微笑着说:
“只有你佩戴它时,它才是最漂亮的。”
不知道是他的目光太热切,还是蓝宝石折射出的光太耀眼,朝星切实地感受到自己的眼前有一瞬的空白,然而大脑却异常的活跃起来,堆满了陈宗琮的身影。
朝星恍然明白,或许他的不计较并不是对她的宽容,而是源于他的自信。
他不必在朝星的倾慕和肯定中找寻自信,也无须对其他人产生嫉妒的情绪,因为他已足够优秀,优秀到懒得去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