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的发酣,一边织笑意更美。
他想,如果他能下床,他绝对让她笑不出来。
他要让她疼,狠狠的疼一次。
那么粗暴□□的撩拨,在这干燥的初冬,没人能压得住身体里的那股邪火。
“阿霆,你是不是心情不太好啊?”她能感觉到这股目光,显然等他消气不太能行,这股火气貌似是针对她的。
他看到她的真,撒不了谎,“有点。”
“虽然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她能感觉到他这几天对她为妙的变化,如果哪里做的不好,她该会改正的。
他却是狠狠的很惨烈的在道德和得到她之间挣扎,越发的恼恨自己这副没用的身躯。
从头到脚,无一不是他厌弃的。
宋灵走过去,像是个紧张又充满敬畏的信徒,“如果我猜的没错,你对我发脾气吧,别憋在心里。”
“不是你,是这两天见的人多了,有点累了。”他很想肆无忌惮的低吼出心里的欲念,告诉她他有多想占有她。
宋灵歪着头想了想,在他眉间啄了下,“哇,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哪里做得不好,把你惹生气了呢。”
“……”
你怎么会有做不好的地方,他爱她都还来不及。
宋灵把毛衣放在他身上比了比,“第一次织毛衣,做的不好,不过大小上应该是合适的。”
“还有多久织好。”
他温柔的话语给了她很大的鼓励,她深深凝了他一眼。
把小脑袋靠在他胸口,抱着那身暖暖的羊毛线制成的半成品,毛线是在他午睡的时候偷偷出去挑了好久好久。
从质感到颜色,颜色是那种浅棕色,看起来有点冷意。
但是质感摸起来比猫科动物软软的脖子下面的毛还要软,就好似阿霆这个人一样,外表冷硬内心是一片绵软。
他爱她,还很爱这个世界。
所以会不惜一切,阻止布拉克的阴谋。
不愧是她深爱的男人啊,永远带给她的都是满心的欢喜和骄傲感,她说:“如果努力点的话,两天就可以了完不成,就是比不上那些大牌,只能在家里穿,穿出去要让人笑话。”
堂堂江董还是要穿符合自己身份的衣服,在她面前穿就已经够好了。
“谁敢笑话?”他眉头一皱,样子很冷也很凶。
其实心里绵绵密密的暖,她亲手织的毛衣做梦都想穿,现在就想穿。
宋灵很高兴,喜悦萦绕在心头,“阿霆,你很喜欢孩子,是不是?”
“什么?”他眉头更紧。
宋灵羞红着脸,“那次在日料店……”
“我喜欢,你就给我生?”他想他一点都不喜欢小孩,至少四岁就离开父亲母亲的童年经历让他没办法拥有童真,他只是喜欢她给他生的孩子。
就这么纯粹,她居然还记得那个事。
宋灵知道自己先开口,话题一定会扯到这里,很难以启齿。
脸蛋朝他身上蹭了蹭,又轻轻抱了他一会儿,“难道你还要找别人不成,阿霆,你是我的。”
那一句你是我的,直接击穿了他。
他这些天的纠结、后怕、躁郁,在一瞬间全都化为了乌有。
“你知不知道我的身体是什么情况?”他冷幽幽的问她。
她似乎隐隐能感觉到这几天他是因为什么生闷气,软软的手臂将他抱紧,就好似害怕这个在床上连起自己身都不能的男人溜走一般,“我……不知道。”
“我可能永远都好不了,永远。”他真想用大棍子把她打走,根本舍不得她受一点委屈。
宋灵握住他的手,把自己的手指滑到他的指缝,死死的握着,“你不能再赶我走了,已经有过一次了,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只是提醒你。”他根本不会赶她走的好吗?
他面对这样一个她,说不得重话,也没法赶她走。
但是,灵灵。
灵灵,我很害怕会耽误你的一生。
58
“是不是没法再要孩子了?”宋灵柔柔的揣摩他的心思问道,想到刚才金澈说的玩笑话,觉得可能是这个话题触痛到了江玄霆。
一开始她真的很激动,感觉他又要跟她分手。气的只想掉眼泪,可是阿霆是付出更多的人啊。
受的委屈也以更多,她不能和阿霆争锋相对。
阿霆的任何决定都是有原因的,所以她努力尝试理解他的内心。
江玄霆吻去她粘在眼睫上的一粒水珠,心想都已经发誓不要让她在难过流泪了,还是伤了她的心,“不仅仅是这样,我可能一辈子,脖子以下,除了手臂之外的整个身体都没法动弹。”
“如果我因为介意离开的话,你以后怎么办,去祸害别的女孩吗?”她从他的怀里小绵羊一样钻出脑袋,表情无比认真。
江玄霆脸颊上的肌肉一抽一抽的,他实在有点招架不住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了,“出家。”
出家总满意了吧?
一辈子只有你,永远都只有你。
“我陪你一起出家。”她一本正经的道。
江玄霆要不淡定了,“胡说什么,佛门清净之地……”
“怎么了?”她还是无辜的问他。
江玄霆感觉自己中套了,她只说一起去出家。
但是没说出家以后他们还是一对,那么就跟会不会败坏佛门清净之地无关了。
表面小羊羔子一样,怎么感觉里子是只狡猾的狐狸,“你不必这样,灵灵。”
他一辈子可能只能躺在床上,出行要靠轮椅。
得出这个结论还是她出门买毛线的时候,夏洛来看望他的病情之后,做出的最终诊断。
夏洛的龙晶很厉害,不过终究是来晚了一步。
他的身体出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捡回一条命就不错了,就是要面临永远都是瘫痪的状态。
就算她肯,可是人的一辈子那么漫长。
她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折在一个全身瘫痪的人身上。
“我觉得你只是不知道你在我心里多重要,才会因为身体不好,害怕跟我在一起。”宋灵鼓足勇气的时候,小脸上的坚定和决然让他有点后怕,“我送给你一样东西,如果你还觉得耽误我,那就把我赶走吧。”
她抓着他的手,让他的掌心可以贴到她毛呢筒裤的口袋。
秋天的裤子还很薄,能摸到她细腻的肌肤,还有一个表面粗糙的金属块。
他的手伸进去的时候,她脸红了瞬间。
有点娇羞,但动都不动一下,更没有要闪躲的意思。
他摸出了一把生锈的水果刀,表面粗糙如磨砂,皮肉刮擦到的一瞬间江玄霆就感觉心脏要炸开了。
明显的要挟,不,那个又娇又轴的姑娘从来不会要挟。
所以她要告诉他的是,她是真的敢做,做出那种事。
江玄霆呼吸急促了片刻,后槽牙已经在打磨了,对面前的姑娘又恨又爱,“就这个,吓我?嗯?”
“不怕就算了。”她说的很利索,把毛衣扔到他头上。
小太妹一样气势汹汹的把那把生锈的铁刀夺走,然后去摸床头的小恐龙背包。
他抓不到她,只能去抓背包,“求你,别走。”
“……”她红着眼睛都要盯穿他了,简直是奶凶奶凶的。
他完全读懂了她的内心,这把刀从布拉克的地下室里被带出,一直保留到现在。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是有一定象征意义的。
至少他能够醍醐灌顶的明白过来,如果他这次没能醒来,这把刀会成为杀死她的凶器。
江玄霆一想到这个,心口气血翻涌,剧烈难受的咳嗽起来:“咳咳咳——”
肺快咳喘了,嗓子红肿撕裂。
血沫被咳出来了,宋灵瞳孔“嘶”的放大,手掌心托在他苍白凹陷的脸颊,“阿霆,你怎么样了?我去叫医生。”
“我没事。”他勾住她的后脖颈不许她逃,嘴角还有一丝得逞笑。
宋灵知道被骗了,可是一点都不生气,脸庞顺从的被他微弱的力量带到颈窝里。
不珍惜生命的事她没有勇气做第二次,她这条命是吴铃怀胎十月带到这个世界。
更是两年前,他失去了宝贵的身体的一部分救回来了。
生命那样宝贵,怎么可能说放弃就放弃,可是给她好怕会离开他,只能拼命尝试挽留。
这个办法很笨拙,也很破釜沉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