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疯了是不是,你情人没了过来问我,你知不知道我们下个月要结婚,你还有没有良心?”
“结你妈的婚!”
程煜行挂断电话,浑身颤抖,把手机砸向窗户。
他坐在这里,脑海中浮现出这段时间的各种画面,好的,坏的,全都是季深秋的脸,那个没有被岁月纠缠的男人,脸上永远是乖巧老实的模样,到后来,这些天真被他一点点剥夺,充满欲望,渴求,哭泣,再后来,那个眼神又一点点暗淡下去。
光也灭了。
他爱这个人吗,他爱的,他爱到要死,爱到想要把他吞入腹中和他结为一体,爱到想把他锁在床上,日日夜夜用精液浇灌他,让他彻底染上自己的味道,爱到想把这个世界封闭起来,只有他们存在。
可他的爱全都是伤害。
一点点剥夺他的自尊,占有他的一切,一次次占有,强暴,囚禁,威胁。
这就是他爱的全部。
他这才明白,自己多不是人,多么疯,多么傻。
忽然有种堕入深海的窒息感,他想起自己掐着季深秋脖子骂着他深入的时候,他也会是这种感觉吗,在快感来临之前,先感受到了死亡。
他紧紧攥着拳头,指尖快要刺进肉里,可不管他用多大的力气,都像砸在棉花上,毫无回应。
他错了,在天亮来临之前,他才幡然醒悟。
大抵是一瞬间,他想开了,他什么都不要了,名利金钱,家人朋友,成功人生,所谓的婚姻,他什么都不想要了,他宁愿变成一个乞丐,身无分文,一无所有,只要他能换来季深秋。
他可以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吃不饱肚子,再没有安稳荣华的生活,只想乞求季深秋回来,不爱他也好,但是能不能别不要他。
他宁愿做一只摇着尾巴乞求怜悯的狗,只希望季深秋可以回来。
他绝望而崩溃的抱紧长腿,紧紧咬着下唇,眼泪汹涌而下。
夏日的暴雨突如其来,顷刻如注,和他的眼泪一起,在这个平静的夜晚淹没了这座城市。
他想开了,而和他一同想开的还有季深秋。
这么多年里,从遇到他,爱上他,等待以及相爱,季深秋一直卑微的活着,一直活在程煜行附属的人生里,他过了三十,再也不想这样了。
骨子里的低微无法彻底剔除,但是他不要再这样任人宰割,成为程煜行的掌中玩物,他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一直留在这里,这是他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城市,他的爱,他的恨,他的一切记忆都停留于此,让他这样一个毫无安全感,又像附着在一段感情中的人忽然抽离,是场无法回头的逃亡。
当午夜醒来,他看着身边熟睡的男人,闭阖双眼,搂着他呼吸均匀,有种剥离人生的错觉,那么该躺在这里的人是谁呢,是他任何一个情人,是他的未婚妻,又或是别的。
不该是自己。
他伸手去摸程煜行的睫毛,随着触觉微微颤动,浓密的小刷子贴合下来,程煜行嘟囔着什么梦话,伸手紧紧抱住了他。
月光勾勒着他完美的侧脸,是一张迷人心窍,而又柔和的面孔。
若在旁人看来,这画面必定是相爱的人搂着入睡,甜蜜的夜晚,而的确如此吧,他们还爱着对方。
但也是在这一刻,季深秋下定决心要走了。
不是在程煜行打他的时候,不是锁着他没日没夜侵犯他的时候,也不是在威胁他,抱着他在公司羞辱着做爱的时候,不是踩着他尊严逼迫口交,不是他给自己带来伤害的任何一个时刻。
而是一个如此平静安详的夜晚,他们刚刚接过吻,相拥入眠,在他做了个和往常一样平淡的梦醒来之后,决定了离开。
这个决定不过三秒钟,季深秋就起身走了。
他在阳台坐了一会儿,喝了水,甚至没有抽烟。
他没有任何想带走的东西,只是从程煜行那拿了些现金,就悄然无声的离开了。
人,感情,相爱,欢愉与痛楚的复杂情感纠缠起来,他和这个男人的羁绊悄然无声的刻在他骨头上,融入他的血肉之躯,占据他的生命,他的灵魂,他曾以为后半生就要这样晃晃度日,以欺骗自己的方式将他们融合在同一个生命里,可一把无形的剪刀却直接割断了绳索。
没有犹豫,依恋,就这样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决定放过自己。
他到火车站买了张就近的车票,坐了一天一夜,下车后在陌生,些许破旧的火车站又买了张大巴车的,像一场儿时向往的冒险旅途,漫无目的的逃亡。
或许逃亡并不确切,只是单纯的离开,头也不回的走。
在两天之后,他终于花光了所有的钱,吃了最后一块面包,身无分文后在一个距海很近的渔村停下了脚步。
已接近黄昏,辽阔的海边一望无尽,他顺着海岸线漫无目的的走。
他谁也不认识,也没有钱,走到双腿酸软,左腿麻木几乎失去知觉,在路口坐了下来。
附近的村民和小孩,路过的时候总会抱着好奇心看他,并投来善意的目光,只是老人总是操着他听不太懂的方言,沟通无果,就起身离开了。
他从这里一直坐到晚上,看天边落日黄昏,把整片天,整片海都染成红色的火烧云彻底落下来,换上杯盏星空,他才察觉出自己饿了。
肚子咕噜响了两声,他缓缓站起身,向村子里面走。
因为走了太多路,脚跛的厉害,拖沓在土路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他不知道去哪,今晚该在哪里住下,恍然间有种无助的失落感。
他一下子就想起程煜行来,如果这个时候在家,他会和程煜行坐在一起吃饭,热腾腾香喷喷的,吃过饭后程煜行会哄着他去洗澡,然后靠在一起讲点什么,帮他涂药,按摩,接吻或是做爱。
家里总是很温暖。
他像个离家出走,刚走了没多久就后悔的小孩,有一丝懊恼和想念。
他又走了几步,眼前黑了一瞬,可能是低血糖,他脚下不稳,踉跄几步摔了一跤。
脚下的一块硬石磕在脚踝,直接摔进了水坑里。
他狼狈的坐了几秒钟,鼻子一酸,思考着该怎么办,忽然面前伸出了一只手。
那只手不嫩,不是透亮的白,反而是他很少见到的健康的小麦肤色,手腕的血管明显,胳膊上有明显流畅的肌肉线条。
他抬起头,逆着光,恍然看清了那张脸。
海风吹拂过耳畔,那张脸上满是青春的蓬勃朝气,一双眼睛明亮有神,嘴角带着明媚的笑意。
声音干净好听,铿锵有力,那个男人……不,准确来说是少年,迎面而来的荷尔蒙气息和青春的味道连同咸湿的海风一起涌入的他鼻腔,令他颓靡神经一震。
“需要帮忙吗?”
“你好,我是宋承烟。”
第39章
他愣了几秒钟后才伸出手,握住那个宽厚有力的手掌。
但抓了一把,胳膊脱力,又一屁股跌坐进水坑里。
这就有点尴尬了,刚刚的水只是溅湿裤脚,这么一折腾身上也沾了水,宋承烟有点不好意思的摸了下鼻尖,笑笑,才察觉他的脚好像有点问题。
他蹲下身,背对着季深秋,开口说:“是不是走的路太多,没力气了,我背你吧,站得起来吗?”
他湿答答的趴在宋承烟肩膀,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
宋承烟的体温很高,清凉的水痕贴在两人之间,很快就变得黏腻热腾,宋承烟就这样把他背回了家。
一路上,他没说什么,只觉得困,有种莫名的安全感昏昏欲睡。
宋承烟是住在这个村子里的,从小在这里长大,后来出去上学了,考上了大学,他成绩很好,拿到了奖学金,第一件事就是回家,把他爸妈送出去旅游,还制定了一套详细的旅游计划,而他留下来看店。
他们家在村子里有家小买部,不大,但是人来人往,总是不闲着。
今天下午村子里的小孩缠着他出去抓鱼,到海边捡贝壳,他就偷偷关了店出去玩,毕竟是才二十岁的大男孩,在城市里待了一学期,回来后放飞自我,疯玩了一下午,晚上回来便看见了季深秋。
其实季深秋刚踏入这片区域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只不过没太在意,没想到快到家门口又碰见了这个男人。
季深秋身上有种乏力的疲惫感,却在这种疲惫感之下有种更深的,说不太清的悲戚情绪,他并不开心,宋承烟一眼就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