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上回那个药膏还……还有吗?”我说过我要把他薅秃了,我燕小九一向顶天立地、说一不二。
“干嘛?”将军防贼一样地防我,眉头轻轻一皱:“还有人打你脸?”
“没、没了。”我腆着一张无耻笑脸:“但身上也要用不是,嘿嘿!”
“身上?”将军上下打量我一眼,轻笑:“你这身子挺金贵啊!”
“那可不!我又不当一辈子兵。等我杀……”我忽然意识到当着他面说杀了他可能不太礼貌,换了个措辞,“等我当完这三年兵,我还要回我的观音寨呢!我琢磨着,我自个重建观音寨昔日威风怕是有些难,所以想着靠我这皮相,入赘个别的山寨,再借他们的势力东风再起。我觉得卧牛寨就不错,他们大当家的闺女从小就对我有意思……将军你看我是不是很有谋略?”
“靠这皮相?”将军原本躺倒在草丛间,大概被我惊人的谋略所震撼,一坐起来:“你这是打算……卖身?”
诶我说了这么多你怎么瞎抓重点呢?
不过你非要这么说,也不是完全不对……
我有些茫然在点头与摇头之间。
但将军似乎并不管我的态度,自己认定了,又问:“谁帮你重建观音寨你就卖给谁?”
“……可、可以这么说吧。”
将军重又翻身躺倒,仰望斑驳的松影和松影间一点细碎月光,许久,淡淡道:“你又不卖给我,和我要什么药膏?”
嘿,你说说你这人,我们好歹……敌人一场,分这么清楚多没意思!
然而没过几天,将军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认可了我的惊世韬略,还是给我弄来了一罐药膏。
自那以后,我薅老虎毛薅的更欢实了。
马德瞥了一眼我手中的青瓷小罐,一哂:“燕小九,我说你还真娘们兮兮的,脸上磕破点皮还怕留疤,怪不得将军不让我们碰你那细皮嫩肉的脸!”
“不用拉倒!以后找不着媳妇别怨我!”跟这种大老粗真的没办法讲理。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我将瓷瓶收回来。然而一翻手之间,马德不知道一眼瞥到了什么,神色微微一变,一把攥住我手腕:“燕小九,你这玩意儿哪来的?”
“……将、将军给的,怎么了?”我声音颤抖着问,见他脸色严肃,脑中一下子翻过数十个可怕的念头。
这该不会是什么……赃物吧?将军忙里偷闲地做贼去了?莫非这是他什么不为人知的癖好吧。
还是这玩意有毒?将军给我下了□□、要毒杀我?大……大可不必这么脱裤子放屁吧。
……
马德一听是将军给的,紧张的神色一下子缓和了下来,松开我的手,淡淡“哦”了一声。
“哦什么哦,你倒是说究竟怎么了啊!”
马德将瓶子翻过来,点点瓶底的那个红戳:“这个药是上贡天子的,一般人持有,是死罪。”
“乖乖,将军都偷到大内去啦!”我忍不住脱口赞叹。
马德一个巴掌拍过来:“偷个蛋偷,你小子成天在想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将军祖母是长公主,有点禁中的赏赐,很正常。”
“哦!”我受教地点点头,转头又想到一事:“那每个月一罐子,还……还正常吗?”
“……”
回去的路上,我没忍住想,我燕小九可真是出息了,都用上皇帝的东西了。
我爹在天有灵,怕是也会感到欣慰吧。
几天后的晚上,营中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观音寨里的小蚂蚱。两年多的功夫,原本细瘦的一阵风都能刮倒的小蚂蚱已经长得比我还高了。
小蚂蚱带来一个消息:“大当家,卧牛寨把咱们寨子占了!”
其实这是半年多前的事,小蚂蚱好容易逃出来,还在北上的时候迷了路,在一个军镇上被拉去稀里糊涂干了两个多月苦力。
才拖到今天刚给我报上信。
沈大娘挑中他来给我报信,是因为觉得他最机灵。没办法我们观音寨如今,的确是有些人才凋零!
不过这样的困境很快就会过去。
是时候由我燕小九带领大家走出低谷、重振雄风了!
我于是去找将军,干脆利落地告诉他,我要回寨子。
将军淡淡扫了我一眼,也干脆利落地回复我,不行。
“为什么不行?”
“观音寨被人夺是半年多以前的事。你现在回去,也无济于事。卧牛寨高手数十,你现在上山,就是找死!”
我一听到“卧牛寨高手数十”就来气,想当初我们观音寨比他们还威风,我爹上他们寨子切磋,他们大当家都得把首座让给我爹。
现在落魄成这个怂包样子,都是拜谁所赐!
我气沉丹田,恶狠狠吼出一句:“要你管!”
“找死就找死,我是观音寨的大当家。当初下山找你报仇一样是找死,我还不是来了!”
对,我是观音寨大当家。
大概我的气势太过如虹,将军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好半天,才沉沉道:“三年前你来找我报仇,我们说过什么。你现而今还是我麾下的兵,三年之期未满,你不能随便离军。”
三年之期未满是吗?
“三年之期说的是我能在这期间杀了你。”我道:“只要我能杀了你,我就能离开。明天,明天我就要报仇。明日午时,校场上见。”
话落,我看到将军定定望着我。我从他眼底看到了能吞噬人的愤怒。那样的眼神,我在受伤的野兽身上也看到过。
不过,他一向情绪稳定、波澜不兴。很快,他恢复了我熟悉的平静。冷冷从口中吐出一句话:“燕小九,你可真是个养不熟的狼崽子。”
对,我是个养不熟的狼崽子。
但我更是观音寨的大当家。
第4章 小土匪逃军
我下山的时候是个秋天,秋风瑟瑟,满山萧索。现而今已经是春天,万物复苏,我也从曾经的蔫吧懒散样中复苏过来。自从我意识到自己功夫不如将军,我就变得越来越迷信,求天求地求佛祖。这样的蓬勃春景,让我觉得这是个好兆头。
将军如约出现在校场上,他没有穿铠甲,一袭白色长袍,衬地他白净温润,似一个清雅书生。
南蛮子,果然还是长的精致些。
风掀起他的衣袂,给他平添了几分孤绝之气,仿佛要报仇的是他而不是我。
早知道我也不穿铠甲了,风吹都吹不动,一点都不飒。
不过罢了,人生难免有些不尽如人意。这一点美中不足也不影响我今天的大场面。
我擎着我的无敌霸王枪赫赫站在将军对面。他今日也使枪。但我知道他其实更擅长用刀。
我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可能是觉得对付我使枪就够了;也可能他想彻底剎刹我这无敌霸王枪的威风。
我心里猜测是前者,但我面上要装出是后者。因为前者,是在羞辱我。
我不会蠢到挑破逼他去用刀,这样我半成胜算都没有。我现在不仅要报仇,还要尽快赶回观音寨,公不公平什么的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我要活着走出这个校场。
这两年我受的羞辱已经够多了,正所谓虱子多了不愁。我在敌人帐下从军,还有什么比这更羞辱的?每回心里看不开了,我就想想沈大娘说的那句“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我就是一整座青山。
我只要活着,就会有柴烧。
将军,得罪了。
我像江湖人那样抱手见了个礼,挺起长/枪,向他疾刺而去。霸王枪是枪中的狮虎,讲究刚猛,我最初使起来荒腔走板,也是因为幼时练功太偷懒,基本功太差导致力量不足。将军最初让马德陪我练,也是看穿了这点。但我天生的身体机能到顶也不会像马德那样刚猛,他又亲自教了我以柔克刚的技巧。
如今我能真正独当一面,确实是多亏了他。
但既是他教的我,他自然也清楚我功夫中的弱点。甚至,他比我自己都清楚。
所以昨天晚上我就想好了,我要换种打法。我选择鱼死网破地打。
这半年来我见过太多疯狂的漠北人。他们虽然愚蠢,但有时候确实能爆发出远超自己寻常水平的力量。我从他们的疯狂中悟出了一些心得。
我带着拼命的劲头扑向将军。三招过后,我看到他明显愣了一下,大概是被我的气势所震。我第一次见到漠北人的时候也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