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渣了谁(47)

于是你也不知道你在一些人眼中究竟是怎么样的形象,当然,这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因为那些人大多数也与你的学业、事业、前途无关。

沈夏小时候会想陈美娟为什么不和沈强离婚,她能想出各种理由,比如自己需要用钱,可是离开沈强也只是让生活变得拮据一些,不会过不下去;比如家中的老人不允许她离婚,可蓉城和老家那么远,离都离了,还能怎么样呢;再比如被沈君洗了脑,真的信了“打你是因为在于你”这种屁话,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为什么不找个在于你而性格温柔的人共度一生。

沈夏也听过沈君的洗脑,什么“你爸是个内心温柔的人,还是很爱你的,就是说话不好听,性子有点急,你要多关心关心他”、什么“你上次问他要不要吃要吃给他带回去就很好,虽然他不说,但他很高兴的”、什么“他现在辛苦供你上学,你以后要好好孝顺他”。

沈夏垂眸默默吃着饭,觉得好笑,如果沈强不是你弟弟,你还会帮着一个“说话不好听”打老婆打女儿的男人这么说话吗?如果你是程美娟的娘家哥哥,你会告诉陈美娟“男人打你是因为在于你”这种话吗?如果你是我亲身父亲,你会让我体谅这样一个男人吗?

沈夏又想起了沈承,沈承小学初中时是个成绩好长相清秀的小学霸,后来高考完填志愿被迫报了一个即无用又无聊的专业,出来后找个和专业无关的工作,从头开始。

沈夏去年新年吃饭时说要热门专业时,沈君喝了口酒地不甚在意说“没关系的,现在很多很多大学生出来也做和本专业无关的工作,也赚了钱。”

沈夏在他对面漠然吃饭,就是因为你什么都没关系,所以沈承才在社会中艰难生存,换了一份又一份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工作。

沈夏想着自己去武汉大学学医的同学,她真的比沈承聪明吗她真的比沈承努力吗?

沈夏从小学就认识她,补习班发的书籍堆了一角,有些翻都没翻,但在大家放松的寒假暑假,她的主要任务就是提前学下一个学期的课,还有一个兴趣班的课程,妈妈是全职主妇,陪着她上课。

沈承和她的差距说不定就在一个父亲,从小开始积累,沈承从一开始的稍微领先到远远被甩在身后。

沈君你在你自己心中是个什么形象呢?你觉得自己是个好父亲好哥哥吗?

在别人心中又是个什么形象呢?至少在我心里,你不是个好父亲也不是个好哥哥。

车到站了,沈夏抱着百合下了车。

餐厅在三楼,是个做家常菜的餐馆,大圆桌,两本菜单一个个地传。

沈夏看着手中的那本菜单,点了个西红柿炒蛋。

“点个鱼,沈夏喜欢吃鱼。”拿着另一本菜单的庄琳说,他坐在阮洁旁边,在旁边是阮洁的真命天女,穿着和阮洁很搭的休闲装但感觉并不太适合她。

沈夏抬头和阮洁说:“这是他点的,你说了,一个一个菜,我还是要点的。”

阮洁恋爱后文明许多,口头禅都借了,问到:“你点了什么?也是鱼就换一个。”

“西红柿炒蛋,看看大厨做的和我妈做的有什么不同。”

“啧,你们真是——一点默契都没有,”说着那货居然炫耀了起来,“我和梦挽想吃的甜点都是一样的。”

啧,沈夏扯了扯嘴角,“厉害。”

“谢谢。”阮洁发情期孔雀般展开了绚烂的尾羽,恨不得先跳上桌给大家献舞一曲。

他口中的梦挽则坐在一边,笑得羞涩甜蜜,眼睫在灯光下投下一片阴影,颤颤如蝶翼,有种令人怜惜的美感。

沈夏不由打量了一眼,觉得的确是个美人,不知分手时会是什么样子,会我见犹怜地哭,还是像个泼妇一般大吵大闹,或者淡然如佛前白莲。

那道西红柿炒蛋是第二道端上来了,第一道不知道是谁点的西芹炒百合。

西红柿炒蛋盛在一个漂亮的白瓷盘里,中看不中用,西红柿切得有点厚,还有点硬,沈夏喜欢炒的更软的汁水更多的西红柿,夹了两筷子便去吃旁边的百合。

庄琳夹了筷鸡蛋到她碗里,沈夏看了眼他,庄琳对她笑笑。

沈夏抽了张纸垫在桌上,接着把鸡蛋放到了纸上。

“我不喜欢吃鸡蛋。”她淡淡解释,这也是实话,沈夏的确不喜欢吃鸡蛋,因为陈美娟有点时间不知道听谁说每天吃两个鸡蛋对身体好,然后真的天天给她吃两个鸡蛋,直到她强硬的抵抗,明确拒绝。

沈夏是有些挑食,不喜欢的东西吃一口也嫌多,她在大学跟着林蔚习惯每天喝茶后这点放大不少,茶汤总是清香淡雅的,习惯了那个味道之后对一些重油重盐的菜会不自觉反感。

但从庄琳的表情来看,庄琳觉得这可能是个借口,如果沈夏对鸡蛋不反感的话也的确可能拿这个理由当借口挡回去。

“你们是一对吗?”有人问道。

是个男生问的,对于那个男生,沈夏没有印象,应该不是同个高中

“在一起过,已经分了。”沈夏回答他。

男生“哦”了声,接着吃饭。

庄琳点的鱼也端上来了,大家吃着鱼,过了会儿,开始在阮洁身上找乐子,挖掘他和女友的爱恨情仇,毕竟阮洁他们都熟悉,开得起玩笑,不会再出现刚才那样的尴尬时刻。

第 41 章

吃完饭后,大家非常自然地转移到了KTV开始新一轮的热闹。

陈美娟曾经嫌弃沈夏不擅长唱歌跳舞。

从某个角度来看,沈夏确实是个无聊的人,她喜欢看书,看书时古典乐、轻音乐轮流放,偶尔听一听同学推荐的英文歌,她不太听中文歌,听着听着注意力就会跟着歌词走,忍不住去看歌词。

借此,她会的中文歌寥寥无几,不会没事在家里哼歌,更不会在KTV开嗓自取其辱。

陈美娟嫌弃她也是情有可原的。

那群人搬了几听冰啤酒,在每个人面前放了一瓶。

沈夏抿了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在唇舌间蔓延。

她连忙放下,吃了几口炸鸡排,桌子上除了酒就是炸的东西,鸡米花、排骨、鱿鱼须等等。

雷霆炸裂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那调子,沈夏完全不懂音乐的人也听得出来那调子完全不在调上,偏偏唱的人还极有自信,声音洪亮。

想起了军训时拉歌的调子,极有气势和冲击性。

沈夏绝望地咬了口鱿鱼须。

一曲之后,包厢里居然还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唱的怎么样?”阮洁放下话筒,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于梦挽。

“不错。”于梦挽从容回答。

起哄声响起。

原来人真的可以为了爱情眼瞎耳聋。

沈夏认命地拿出手机翻司法解释。

她这学期的绩点出来了,前百分之50,可以转专业,她决定转法学,害怕跟不上班上同学的进度,最近在看相关的书。

她认识的法学学姐无偿把自己的书赠与了她,但沈夏翻了翻感觉语言太晦涩了,没有老师的带领自己看不下去,又买了法考的书,跟着视频随意地学。

她窝在沙发的角落,静默的如朵蘑菇,偶尔抬眼看看大家喝酒唱歌,感觉自己是不该来这一趟的,除了庄琳和主人公阮洁,她一个人都不认识,连聊天都找不到人聊,虽然她也不太习惯和半生不熟的人聊天。

沈夏看着阮洁和他的朋友们一边碰杯一边闲聊,在这热闹的气氛中居然有些感慨。

在这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算的上阮洁少有的几个好友之一,现在看着包厢中撒欢的一群人,原来自己只是那么多中的一个。

沈夏想起一次晚上上完课后和郑鲁一起回宿舍,她告诉郑鲁说自己和庄琳分手了,郑鲁问她庄琳是不是她的初恋,沈夏想了想说是,郑鲁问她庄琳在心中有没有留下深刻的痕迹,沈夏摇了摇头,说没有,他在自己的心中和普通同学没有太大的区别。

她们当时抄的小路,下过雨的石板路湿漉漉的,有点滑,郑鲁看着石板路,说前几天你的男友还给你送礼物。

她说的是庄琳送给她的快递,她把庄琳全方面拉黑了,但宿舍地址、电话改不了,庄琳没事就给她送点小礼物,随便在里面夹着小纸条,大致内容是认错和追忆高中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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