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说过叶家起了一场火,可啥都没交代清楚,就急急忙忙走了,之后再没遇见过,当时她觉得自己已经逃出来了,不可能再回去,另找人打听不是徒增烦恼吗?
结果弄得现在啥都不知道,束手束脚的,真是烦死个人。
她倒是去了一次叶家,就被气愤的爷爷赶出来了,明明差点就看到了文先生的面貌,叶老头真是的,干嘛这么着急?而且叶老太也不对劲,跟她提珠宝的事,竟一点都不心动,只说让她别再来了。
听说文先生经常在村里闲逛,自己去溜达一圈,应该能碰上吧。
叶芳芳戴了个草帽,遮掩了一番,省得被村里那些无知妇人看到,又以为自己想勾搭她的宝贝丈夫,天知道,就那些个灰头土脸的庄稼汉,自己又不是瞎了,看得上他们。
“什么?您不在咱们村□□了?”
这大嗓门震得躲在树后的叶芳芳差点摔个狗吃屎,以为自己聋了,掏了掏耳朵。
那喜丫真是的,那么胖的身子,人文先生全被她给挡了,自己又不是来看她的水桶腰的。
“天杀的李翠花,我就知道她是个坏心肠的,就是嫉妒我家六娃得了您的青眼。文先生,您再考虑考虑,我家六娃可机灵了,还孝顺,养了他您肯定不会后悔的,可千万不能信了她的鬼话啊。”
天知道,你家六娃吃喝拉撒都要人伺候,就会睡觉,你咋这能编呢?才一岁,就能看出他孝顺了?
文五眼里闪过一丝精光,故作为难道:“可你们队长拒绝了,说强扭的瓜不甜,我不能强人所难不是?”
“我们队长是李翠花的哥哥,当然和她一个鼻子出气,你可不能答应啊。谁说我们为难了,我恨不得您立马把六娃带走呢。”
毫不费力就搞定了一个无知的村妇,比县里容易多了,还不招人怀疑。
文五拍了拍衣袖,婉拒了喜丫的邀请,转过身离开。
这下,叶芳芳终于看到了他的全脸,倒吸了一口凉气,惊慌失措极了。
忘了,怎么会是文五?
她上辈子的噩梦。
叶芳芳前世为了追求富贵,误信了人贩子,被卖到了南城一个高级会所里,每次想尽办法逃了出去,却被抓了回来,换来的是更残酷的毒打和辱骂。
她终于受不住了,渐渐的,便剔除了那身傲骨,彻底屈服了。
经过会所妈妈桑的一番调/教,登上了台面,她的五官虽不错但肌肤确实黑了些,人都爱肤如凝脂那一款,极少有尊贵的客人指名要她,只能流连于各大饭桌,躺在能当她爷爷的猥琐的老头儿怀里调笑着,赚的钱大头都交了出去,过着勉强温饱的生活。
文五就是在这样的处境下出现的,他长了一张凶神恶煞的脸,一眼就看中了她,刚来的时候,特抠门,几乎不怎么开酒,没多久出手就变得十分阔绰,还替她赎了身。
她以为自己终于从泥沼中逃了出来,没想到却跌进了另一个深渊。
文五清醒时待她极其温柔,喝醉后就会打她出气,也是个不折不扣的赌徒,输个精光就把自己送去陪那些人一夜,让自己受尽了屈辱,却逃不走。
这么个丧尽天良的东西,上了赌桌,回回是几万上下,他哪来的这么多钱?叶芳芳呆在他身边久了,终于知道了他来钱的路子,他是人贩子的小头目,接收手下拐来的孩子,通过别的渠道,卖给有特殊/癖好有权有势的达官贵人。他前两年才从牢里放出来,说是把手伸到了不该伸的人身上,但他人脉极多,那些个有钱人疏通了一番,竟没发现他干了那么多破事,关了十来年便放了出来。
身边睡了这么一头沉睡的豺狼,叶芳芳害怕极了,她在某一瞬间想过去报案,可一举一动都被人监督,失败了就是个死。她已经沉醉在纸醉金迷的生活中,出门坐豪车,还有佣人伺候,早就养成了一身懒骨,再过不了没钱的日子。若是文五出了事,自己身为她的情人,脱不了干系,哪怕没进去,自己啥本事都没有,只得继续过穷苦日子,她已经年老色衰,会所也回不去了。
叶芳芳只好每天祈祷文五的生意顺顺遂遂,一辈子都出不了事,谁知,文五这些年过得太顺利了,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他最大的保护伞倒台了,再加上之前得罪的贵人发现了苗头加大了调查力度,他干过的一连串破事全捅出来了,判了死刑。
她作为知情不报者,自然没好果子吃,也进去了,女卒知道自己是人贩子的情人,连借口都懒得找,一天五六顿的毒打,狱警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叶芳芳忍受不了,最后自尽了。
他怎么会和爷爷认识?
叶芳芳突然想起,上辈子她逃离叶家的那天晚上,偷摸去了叶老太房里,准备拿些值钱的东西当作路费,竟在衣柜里翻到个藏蓝色的布包,里面有条淡黄色的荷叶边裙,裙子的小兜兜里还有一块玉佩,上面刻着个‘姝’字。
她十分肯定,这样时髦的裙子自己从没穿过,玉佩墨绿墨绿的,成色很是不错,应该能卖不少钱。以前家里特别困难,连饭都吃不饱,爷奶为什么不拿出来换粮食呢?
正想把玉佩拿走,没想到爷奶刚好回来,吓得她魂飞魄散,胡乱把东西卷到一起,塞了进去,又把弄乱的东西匆匆整理好,在柜子后躲了起来。等镇定下来,才想起,好死不死,那玉佩被她又塞回去了。
听到爷奶的交谈,她才知道叶团团不是爷爷的生死之交托付的,是被爷爷拐来的;不是天生蠢钝如猪,而是喂了药,加上高烧烧坏了脑子。
叶平年轻时,是个狠角色,一直帮着有钱人家,做见不得人的勾当。他过够了刀口上舔血的日子,想给爱人和孩子安稳的家。
可金盆洗手哪有这么容易,他知道的私/密事太多了,团伙里的头头救过他一命,逼着他,替自己做最后一件事才能放过他,否则家人性命不保。
叶团团便是那最后一次买卖,头头负责进去偷盗,他在外面负责接应。叶平那几天右眼皮跳个不停,预感会出事,提前两天买好了车票,把叶老太他们转移到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
果不其然,他还没把叶团团转手出去,就听到老大被抓了,想扔了她,终究是个风险,了结了她,想到大孙女的脸,又下不去手了。
当机立断,带着家人就坐上了前往北方的车票,路上怕叶团团醒来,给她灌了不少药,在逃亡的路上叶团团发了场烧,醒来后,忘记了以前的事,变得痴痴傻傻的。
他们兜兜转转,逃亡到了凤凰村。可叶平依旧害怕叶团团有一天会变得正常起来,又想着这么多年过去了应该是想不起来了,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他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平静日子。
叶芳芳知道爷爷的过去后,更加恐慌,这种心如硬石头的人,干了这么多缺德事,自己违背他的要求,会不会把自己也卖了?
当天夜里,趁他们睡着后,叶芳芳便逃跑了。
莫非叶平和文五是一伙的?叶团团这个案子是他们干的?
想必上辈子他俩就是分赃不均,或是意见不合,文五才一把火烧了叶家。
幸好自己逃出来了,不用与虎谋皮,时刻提心吊胆的。
自己还是不够安全,万一文五怀疑爷爷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对自己下杀手怎么办啊?
文五是个心狠手辣的人,沾了这么多条人命,还会在乎多加一条吗?
她做梦都想过富贵日子,可也得有命花啊。
叶芳芳现在一点都不想要顾家的钱了,她好不容易才重生回来,保命要紧。
她忘不了上辈子被毒打的日子,忘不了皮开肉绽还要被人在伤口上撒盐?
叶芳芳瑟瑟发抖,仿佛又回到了上一世,暗不见天日。
“芳芳,你的脸色很难看,出什么事了?你肚子还怀着咱俩的娃子呢,可要保重身体。”
顾振南扶着她坐到凳子上,揽着她的纤腰,心疼地说道:“别跟我怄气了,只要那黄脸婆答应离婚,我们就能住到大房子里去,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叶芳芳先前还吃那一套,现在没时间了,只要文五知道自己依旧是叶家人,找上门来就完蛋了。
愤怒地推开他,鄙视地看着他,目中尽是讽刺之色,吼道:“离婚离婚,你个废物,这么点小事都解决不了,还想学着别人偷腥。让我住大房子?你养得起我吗?你能给我想要的生活吗?你这辈子就是个穷鬼命,我要是跟着你,迟早得要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