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咚!……)
吵死了。
「——吼啊啊……」我对着那个尝试爬上坑的几个倒霉鬼喊着,想要他们还我一个清净。
(“他还活着。”)
(“别傻了,那只是活尸。”)
(“等等,他比了个手势——那是……火……火、火、火……”)
("天杀的大沼怪胎!大伙躲开,快躲到柱礅那!)
糟糕,这真有趣。「吼呵……咳咳呵……」尽管逃吧,手无寸铁的可怜人!
我拔开了卡在喉咙中的弩箭,虽然依旧不能说话,但至少舒畅多了。他们是谁呢?我好像看看他们的样子,那些被火焰吓的哇哇叫小鬼头们到底在哪——在那,有三个人。我挥挥手,要那些同类别害怕,毕竟有什么好害怕的呢?一个落魄的不死人根本不足为惧——
——嘿、住手,别踢、啊、啊噢!该死!——
(轰隆!)
好啦,这下你们开心了吧?滚远一点!
(“怎么办,你朋友挂了。”)当剩下的两个人连忙跑回柱礅后,我听见其中一人如此惊呼。
(“我跟他不熟,小姐。”)
(“刚才不是还在那谈天说地?”)
(“一面之缘就是这么一回事。”)
(“去你的一面之缘!”)
一对男女,意识似乎还很清楚。我搞不懂,如果脑袋还清楚,为什么那几个人会落到这种下场?仔细想想,大概是被陷害的吧,而且要是早先那些运尸人本来就不是非常在意弃置物的状况,那错把几个活人被丢到天井里也不值得意外。「……咳咳……吼……」快点,说点人话,无名!「……我……咳咳……不找麻烦……。」
(“还活着?”)女的问。
(“赌两枚铜币。”)男的回答。
当火焰照亮天井时,我看见他们两个的探出柱身,一脸惊恐不安。
脚下不时传来哀嚎,但那些都是没有理智的声音,只是偶尔会听见一些呼救声传来,来在深处,被埋在尸堆中动弹不得,听起来近乎奄奄一息。幸运三减一人,没被压在底下可真是你们的运气。我想——我想我们之间的互动并不顺利,尽管那对男女愿意在我的火边取暖,但他们戒心重重。太阳在不久前已完全落下,此地一片黑暗,唯独我的火焰闪烁。
男的称自己为汤玛士,是新伯尼斯来的旅行者。我想他不如自己口中讲的那个平凡正经。据说他是在一个叫做圣阿尔布斯的地方被洛伊德骑士给逮到的,一旦被发现身上的印记后,汤玛士与他烧焦的合伙人很快就被送入监狱,等着执行死刑后要运到这处坟坑弃置。汤玛士说他们早料到有天会面临这种鬼扯蛋的下场,所以就用了预先藏好的假死药,想要在被处置后再爬回地面。
而女的则称自己做珍,一个圣阿尔布斯的妓女。她是个人类,千真万确。
「每个不死人都曾希望自己还是个人类,珍。」汤玛士说。
「鬼才跟你们是不死人,」红发的珍双臂交迭地环着身子,看起来那微薄的破衣对她而言确实不够饱暖,「我是造了什么孽了才会掉到这!因为我伤了一位大爷幼小的心灵?噢、葛温在上!我做的可是良心工作,不知有多少男人因我而抚平了伤痛……这样的我为什么会遭遇如此下场?」
「你啊——别瞎扯了,我看不出你有被陷害的价值,美人,毕竟要抱着你都来不及了,谁还想把你推入坑呢?」
「……唉,油嘴滑舌。」那个女人看起来并不是真的那么生气,也许她早就心里有数。
「——呃喝……偶——」我也想说点什么话,真的好想讲些什么,这几百个日子以来我从来没这么想说过话,「……咳咳喝——……叫做……无名……。」
「别逞强了,大个,反正我也不是很期待你在这种情况下能说出些人话,」汤马斯拍了拍我的肩膀,「话说,你多久没洗澡了?你这辈子该不会都没碰过水吧?」
「呵呵……」
这时,珍问:「我们还要继续在这待着吗?」说着说着,她的声音逐渐变得又高尖又细弱,「我们正踩着活尸啊……这感觉……好恶心……还在动啊……!」
现在的确不是在这逗留的时候了。「……喝——……汤玛士……我先……送你上去……。」我对他说。
「不,大沼怪胎,由我发号司令——嘿!你这是想做什么!怪物!」
我将汤玛士扛在肩上,那家伙比我想的要轻,也许只要使点劲就行了。「——相信我……。」
「我为什么要相信——哇啊!————……」。飞了,那道弧线又高又远、可能还有点过头了。
(碰咚……)(“噢!我的葛温大爷!”)
本来我估计坑底离边缘目测五米,但实际上可能还比想象中的要矮一些——小小的失误,但也无所谓,反正上去就是上去了,多碰撞几下就当代价吧。我问汤玛士他是否还活着,过了一会儿后,他的手伸出边缘,拳头松开的那只中指头似乎远远无法表达汤玛士的情绪。
「不,我可不飞,先生。嗯?决不,拜托,人类可没你们那么强韧!」珍浑身颤抖。
「……那就……咳喝——……让我背着你……。」
她面露难色。是因为我太脏的缘故吗?我是很脏没错,但唯独这件袍子……我可是非常珍惜的,它从来没脏过。
——终于,那女人妥协了、并爬上了我的后背。她可能比盾牌还要重一些。这是当然的,一个人类、就算是女人也一定要比洋葱的盾牌要重得多,但我几乎无法分辨这种微小的重量差异;说起来,盾牌去哪了?被扔了吗?不知道还找不找得回来……如果找不回来就算。
攀达的途中,珍仍旧不停的发颤,像只受寒的小猫一样发抖。我感觉到她的体温、人类的体温,那些我失去好久的事物;那个女人让我想起了黛安娜,但不是形象上的重迭,仅仅是生理上相似。她是一个活的、温暖的人类女性,那对柔软的胸、纤细的躯体与瘦小的手臂,虽然颤抖着、让人觉得碍事,但这却因此让我更能察觉的到她身为女性人类的某些——我想想——本质?不,我见过够多悍妇了,不过也许就是因为凶悍的女人太多,这样弱小的女人才更让我注意。
当我们会合后,汤玛士仍坐在外环的走道上揉着腰。他很不高兴。但这可是最快的方法了,他有什么好不高兴的?
井下传来了微弱的哭喊声,也可能只是那些无智的呢喃,所有得声音都混在一起,既细小又混沌,宛如地狱漩涡。那些声音让我不太舒服,它们挣扎的响声让我郁闷不已,所幸他们俩对欣赏痛苦也没什么兴趣,门一撞开,大伙就纷纷快步离去。
坟墓似乎只是个巨大的围墙,墙外附着一个仓库般的屋舍,但此地没有人看守,纯粹只是个露天坟场罢了。汤玛士说,他是进了里头才醒过来的,所以不清楚这是哪个坟,不过假如是到了黑巫林大坟的话就有片树林能当掩蔽,而且黑巫林的警备也比较松散;但如果运气差一点,我们可能会是在石根原大坟,那处坟场外头是一片荒原,原外还有带着弩弓的洛伊德巡队看守着。至于其他地方又如何?汤玛士说他没那种闲工夫去在意其他地方怎么了,圣阿尔布斯有十个坟区、每个区都在无人的荒野里,这么多信息,他脑袋只装得下最好与最坏的状况。
——汤玛士站在我的肩上往气窗外看。我问他这能不能笃定这边到底是哪,他却告诉我:「一个不好不坏的地方。」
「……咳咳……你根本就不晓得——咳喝——……这里是哪……。」
「这是很严重的指控!野蛮人!」
「……呵呵……咳咳——喝——哈哈哈……。」
「你他妈的笑够了没!」
「你、你、你们两个别选在这时候斗嘴!咱们还得一起想个办法,好逃、赶紧逃出去!」珍的声音摇摇晃晃的,我想是因为太冷的关系吧。
「别插嘴不死人的谈话,美女,」汤马斯跳回地面,接着说:「而且,老实说我还真想赶快离开这家伙,不死人搭在一块准没好事。」
「但你的“陌生伙伴”就是个不死人。」
「哈!但我的伙伴不是大沼来的不死人,他不像这家伙——这、家、伙,看看他,活像是个——像是个野人、怪物、变态的火焰狂魔……搞不好他就要变成活尸了……」他退了几步,火光照出他脸上的不信任,「……你受了重伤,根本不可能到现在都还不失去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