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41)

脚步声很轻,也许是因为到了大教堂的缘故。坐在我前排祷告的两个老妪站起身走了,这下,教堂里只剩下我们两人和悄悄走来的不明身份人士。

“语侬。”我终于听到了唯一的呼唤,不知哪里来的力量猛然站起。

“唯一。”我的表情一定很恐怖,声音像是撕裂了。这时,我才看清楚脚步轻缓的人。他们一共三个,全部穿着黑色的外套带着黑色的帽子。一定是意大利黑手党!我大概是电影看太多了,戏剧化的悲哀想着。

身边的男子几乎是同时用手臂圈住我的脖颈,那把黑乌乌的枪径直对着我的太阳穴。我以为我会吓得惊声尖叫,却没想到我只是死死的盯着唯一,眼眸晕染上一层雾气。还好,他赶来了,不论今天会怎样,我总是看到他了。

不是这样的惊险,我还不知道原来如果接近死亡,最想看到的人就是他。

唯一的脸在看到那把黑乌乌的抢时也变成了黑乌色。我看到他的手握成了拳,浑身蓄势待发像是要飞过来一般。

那几个穿黑西装的男子反应也很快,第一时间齐刷刷的拔出手枪对着我和挟持者的方向。

这下好了,我悲观的想:不论是谁先开枪,我身上一定会多出几个洞。然后,我的血液就会源源不断的流出来,直到浑身冰冷。再然后,神灵就会把我带走,我会在天上俯瞰大地,为唯一幸福活着而祈祷。

忽然,唯一动了,他一步步朝我走来,每一步都像是踩到了我的跳动的心脏上。

“不要过来!”我沙哑喊着,声音惊恐一片。

他浑然未觉,一边走一边对我伸出手掌。掌心,是一枚平凡的戒指,是刚才路过一家珠宝店我笑说其实结婚的戒指不在于昂贵而在于那份不可替代的唯一,比如橱窗角落里最不起眼的那枚戒指。上面有希腊文篆刻的寄予,纯手工打造的痕迹证明了它的不可复制。

唯一,他刚才跑出去就是要买这枚戒指?

他现在走过来,和我一起站在枪口下只为了将那戒指套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

古希腊传说中,左手的无名指与心脏紧紧相连。戒指套在那里,就意味着永远套住了心脏的脉搏。

第30章 第三十赏

他注视着我,一步步笃定走来。

我清晰地感觉到挟持我的西西里男子心跳加速肌肉紧绷,唯一使他紧张的连抵着我的抢都颤抖起来。耳旁,西西里语乌拉乌拉的响了起来,那几个穿着黑西装的男子也紧张的大喊大叫。他们的声音从震耳欲聋到渐渐消失,我的耳朵大约是坏掉了,什么都听不见。我只看到唯一不顾那些西装男子的拉扯一步步朝我走来,只感觉到劫匪快要将我的脖子勒断!

然后,我听到唯一对我说:“手给我。”于是,我拼尽了力气将左手伸给他,看着那枚古朴的戒指套上我的无名指。

他的眸是如此的温暖,竟对我笑起来:“看来,我们的见证人还真不少。”说完,他握紧我的手竟一把将我从那男子怀中带开。我仓惶的转过头,看到挟持我的男子满脸泪痕,乌咽哭了起来。那些西装男子慢慢放下枪,对着他不知又说了些什么。终于,他点了点头,将手中的枪远远丢开了。

我偎在唯一怀里看着眼前戏剧化的一幕,仍无法相信自己刚才经历过如此的惊险。

“别看了。”唯一拉着我走到十字架前,虔诚的跪了下去。

他要做什么?

“上帝。我身边这个女子又笨又迟钝,总是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得到幸福的。我想让她变聪明点,所以,我要娶她。不论她多笨多迟钝多么会伤我的心,我都会不离不弃让她幸福。”

我早已泪眼磅礴,眼前的十字架都是模糊一片。“我哪有那么笨!”

“别废话,该你了。”他的手心和我的紧紧偎贴着,上面密密麻麻的渗出汗丝。

“上帝。我身边这个男人任性狂妄自以为我应该以他为神为天为一切。我想让他谦卑恭顺,所以,我要嫁他。不论他多么任性多么狂妄多么自以为是,我都会不离不弃让他幸福。”

我听到唯一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拉过我深深地吻下来。

我们的婚礼,没有神父,没有亲友,没有祝福。只有几个拿着枪的家伙目瞪口呆的看着。沉默片刻后,掌声在我们身边响起。其中一个黑西装男子笑着朝我们走来,手里拿着一个类似证件的东西让我们看。然后,又是乌哩哇啦一通西西里语。

我反正是晕了,本来我就幸福的晕了,现在他这么通篇外文盖过来我就更是不明就里了。总之,稀里糊涂的跟着那些人上了警车,到了警局。例行公事的讯问后,我们在笔录上签了名,随后在那几个警察的微笑注目下离开了。临走时,我看到那个戴着手铐的西西里男子朝我投来一记愧疚的眼神。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挟持我。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又改变主意放过我。但对那一记乞求的目光还是无限悲悯。所以,我给了他一个淡淡的笑容,希望不论未来发生了什么,他都不会再伤害别人。

现在,我的丈夫,唐唯一先生开着车载着我朝隐世海湾开去。虽然那不是一个被法律承认的婚礼,但我们却已经认定了彼此。

我曾说过,大学毕业,谈一场顺风顺水的恋爱,结一场和和美美的婚礼,从此嫁做人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过活。幸福的定义从来就是这一种,通往其的康庄大道比通往罗马的还要多。我却永远也无法到达。可我还是遭遇了唯一,他是空降部队,神一样降落在我的身边。我救赎了他?他救赎了我?不知道。

一路上,唯一显得很兴奋。他开始了比女人丰富得多的想象。

“语侬。我决意抛弃老家伙给我的一切,我们到美国重新开始。开始的几年或许很辛苦,但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幸福的生活。”这家伙,到现在还是无法原谅他的祖母,提起的时候永远是:老家伙。

“语侬,我知道你很讨厌外语,不过你还是要努力啊,不然就真的只能刷盘子了,你可是在神的面前发过誓的,要让我幸福。”

“语侬,其实我上高中的时候篮球打得很棒,我们要两个孩子吧?一个学音乐,一个练篮球。”

“语侬,你信不信,三年后我就能开自己的音乐会!我会让波士顿交响乐团为我伴奏!”

“语侬……”

我早已睡着了,他却一直喋喋不休。回隐世海湾的一路上都是依山面海的宽阔公路,我像是躺在了死海之上,飘浮,飘浮,荡向幸福的彼岸。

幸福的时光总是匆匆而逝。光阴如流沙从我们指尖穿过,越是想要握得紧紧的,它越是快速的消失。

随后的几日,我们隐居在隐世海湾。唯一沉浸在疯狂的练琴里,我呢,坐在他身旁的沙滩上看日出日落。他偶尔停下来会陪我拣贝壳,踩浪花。会牵着我的手在沙滩上留下两串依偎的脚印。

唯一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总是讲一些他喜欢的艺术家的轶事。比如马友友有一次去纽约演出,在机场坐了一辆的士,下车的时候竟然把自己那拥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大提琴忘在了后备箱里,结果广播里一宣传,全纽约的人都帮忙找琴,不过几个小时,那把价值连城的大提琴就完完整整的送回到了酒店。还有,当年梅兰芳访美,旧金山市的市长提前一个星期向全市人民广播,号召所有的妇女在这一个星期之内做一件新衣服,说是梅兰芳下个星期就要到了,他再好看,我们美国女人也不能输给他。唯一讲这个桥段的时候乐得哈哈大笑,对我说:“语侬,这才是真正的倾城吧?一个城市都为他而妆扮?”

我皱着眉问他:“你什么时候还喜欢上京剧名角了?”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的。

“余伯喜欢,他三十多岁到我们家,之前一直在北京的,老家伙变成那样他也没有闲情逸致听戏了。我小时候,他总是眉飞色舞的给我讲那些京剧桥段呢。”每次提到余伯的时候,唯一的脸上才会挂上对亲情的向往。

“唯一,临走前,我们应该去看看你的母亲,余伯,还有……”我试探着说:“你的祖母。”

他烦躁的丢开我的手,转身拿起小提琴就是一阵G弦上的琶音快板练习,琴音尖利的穿破悠闲海风。午夜,他抽泣起来,浑身蜷缩的像个婴孩。我紧紧地抱住他,用体温温暖他。第二天,他涨红着脸望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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