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婉抬头看他,怀里抱着痛得发抖的小儿子,绝望道,“阿遇,妈妈求你了。”
就好像她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一样。
只见阿遇置若罔闻,在孙姝予惊诧的目光下,提起弟弟的胳膊,把他从钟婉怀里撕开,往楼下推。
小孩子枯柴似的胳膊狠抓住楼梯扶手,求生的本能让他另一只手去抓阿遇的衣摆。
阿遇被他抓得一个踉跄,眼见就要跟着摔下去。
两个身影一前一后扑出,孙姝予抓住了阿遇,钟婉却没能抓到小儿子,眼睁睁看着他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接着她像只轻盈的燕似的张开双臂朝前一扑,眨眼间就飞到楼下。
小儿子瘦弱的身躯借着冲力滚了几下,躺在地上胸口一起一伏,被随后追上来的钟婉抱在怀里,奄奄一息道,“妈妈……妈,我好痛,哥哥推我。”
钟婉手抖着翻出手机给老陈打电话,背着小儿子就要往外走。
阿遇被孙姝予抱着,追不过去,他哽咽着大喊,“你只有一双胳膊,你只能抱一个儿子,如果我也摔下去了,你会管我吗!我也是傻子,你管管我啊妈妈!”
钟婉脚步一顿。
阿遇哭道,“妈妈,你回头看我一眼啊!”
老陈从门外冲进来。
钟婉却站着没动,她整个人抖如筛糠,把昏过去的小儿子给老陈抱着,语气里几乎是带着无可奈何的悔意,从牙缝里挤出,“你带他去医院,有什么事情随时给我打电话。”
她眼神钉在小儿子的身上,脚尖却朝阿遇的方向一转。
钟婉披头散发,泪流满面,衣服上都是小儿子磕出的鲜血,狼狈的程度比起被大儿子当街丢出店门有过之而无不及,她脚步一晃,差点晕倒,堪堪抓住楼梯扶手,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了。
阿遇泪眼朦胧地看着她,难过道,“算了,反正你一直都是这样。”
他转身,一步步走回卧室。
孙姝予顾不上管钟婉,在阿遇关门前追了进去。
阿遇坐在床上,又在神情木然地发呆,直到他的手被孙姝予握住,才声音嘶哑地质问他。
“怎么不是每个小傻子都能讨人喜欢啊。”
孙姝予再压抑不住心中酸涩,跪在床上,从背后把阿遇搂在怀里,他低头时又不可避免地看见阿遇头上的陈年旧疤。
那条蜈蚣般的痕迹牢牢地扒在头皮上,只有一根指头长,却不再生长新的毛发,只能等头发长些的时候才能完全盖住,阿遇刚被孙姝予捡回去的时候头发上都是泥,梳齿都断了也没能让打结的头发分开,孙姝予只能拿把推子,给他剃了个寸头。
他问阿遇脑袋后面的疤是怎么来的,阿遇只说忘了。
联想到刚才发生的一切,孙姝予心中隐约有了猜想。
过往三十年的经历让他和阿遇产生共情,这一刻他更是生出了与这个人惺惺相惜,相依为命的宿命感,喉咙又苦又涩,连最简单的吞咽动作都让他难受无比。
他贴着阿遇的耳朵,低声道,“父母可以有很多孩子,但是每个人都只能有一个爱人,不管你是什么样子,我都不会离开你的。”
阿遇没说话,依然在发呆,却把大掌盖在孙姝予落在他肩头的手上。
窗外天色由暗转明,阿遇被孙姝予哄着睡下,完全熟睡了才肯撒手。
他想去给阿遇做些早餐,出房间一看,只见钟婉还在楼梯上坐着,她面容憔悴,双眼黯淡无神,看来是一夜没睡,听到动静回头一看,见是孙姝予,又难掩失望神色。
孙姝予回房,拿了件外套披在她肩头,在楼梯上挨着坐下。
“阿遇的弟弟怎么样了?”
钟婉叹气,“没有碰到头,只是有些擦伤,老陈已经带他回家了。”
孙姝予嗯了一声,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没话找话,他心里对钟婉是有些怨怼的,可道德与教养又不允许他在一位女性如此狼狈时袖手旁观。
“弟弟叫什么啊?”
“于行。”钟婉的眼泪本来都要流干了,听到孙姝予这样问,却又立刻泫然欲泣。
“是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的意思。”
孙姝予沉默,知道钟婉为什么又再次崩溃,这样一个饱含父母期待,有别样寓意的名字,主人却可能连最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没有。
“那这么说,原来阿遇姓于?”
钟婉笑着摇头,不知想到了什么,神情温柔了许多,“不是的,于行是我和第二任丈夫生的孩子,阿遇的爸爸在阿遇四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孙姝予一愣。
“遇这个字,是他爸爸取的,说是爸爸遇见妈妈的意思,希望阿遇长大以后,也可以遇见这样一个人,就像……就像爸爸爱妈妈一样。”
钟婉的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下。
第三十四章
“他爸爸一直想当小学老师,没当上,后来成了学校的保安,有次学校组织春游,老师们的人手不够,就让他跟着一起去。”
钟婉翻出手机相册,屏幕上是一张发黄的老照片,钟婉满脸笑容,抱着刚满月的阿遇依偎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孙姝予果然没猜错,阿遇的嘴巴像爸爸,眼睛和鼻子像钟婉。
“去的路上他还在公共电话亭给我打电话,说学生们都喊他老师。”
看着钟婉怀念眷恋地看着照片上的男人,孙姝予不难想象,一个一腔热血梦想成为人民教师却希望落空的男人,在机缘巧合下被学生称作“老师”时的喜悦与油然而生的责任感。
“他当时真的好高兴,说突然觉得当学校的保安也很骄傲。”
“可是大巴在路上出了事故,他为了保护学生,去世了。”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人喊他老师,他是不是就不会这样奋不顾身地去救人。”
“那个时候阿遇才四岁,我没有办法,孤儿寡母,只能把阿遇托付给父母,自己去南方经商,后来就遇到了现在的丈夫。”
孙姝予体贴地把手放在钟婉单薄瘦弱的肩头。
“他对阿遇很好,阿遇也很喜欢这个继父,他一直渴望父爱,甚至为了他去学粤语,吃粤菜,可是我先生一直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于行生下来就有智力缺陷。”钟婉忍不住哽咽,“他现在六岁,但是你也看到了,他没有自理能力,甚至简单的短语都要教很久才能学会,他身边离不开人,这些年一直是我先生在照顾,是我忽略了阿遇。”
说到此处钟婉已忍不住哀声痛哭,又怕房间里的阿遇听见更惹他反感,只得拿手用力捂住嘴,偶尔一两声痛彻心扉的啜泣泄露出来,也听得人心生怜惜。
阿遇年幼失怙,母亲又为生计远走他乡,最敏感的年纪里被迫重新组建家庭,本以为前几年缺失的父母亲情,只要他努力接纳讨好就唾手可得,没想到却又来了个于行。
一个夺走了母亲大部分关注与爱护,生下来就有缺陷,会哭会闹,脆弱得理所应当的弟弟。
原来是因为于行的存在,阿遇才会潜意识里觉得当个傻子才能讨人喜欢。
孙姝予突然想起钟婉找回阿遇的第一天早晨。
她给阿遇买萝卜糕吃,是广式早茶里一道经典糕点,原来她是当真一点也不知道阿遇最讨厌萝卜,只要一想到小时候的阿遇满心期待,委曲求全只为了讨好继父,强迫自己学不熟悉的方言,接受自己讨厌的食物,孙姝予心中突然有些埋怨钟婉。
他只有变傻了才能毫无顾忌地拒绝讨厌的一切,不想吃萝卜,不想听粤语。
或许阿遇一直当个随心所欲的小傻子也没什么不好。
这样的念头在他心里一闪而过,尚来不及生根发芽,孙姝予就被这略微自私过分的念头吓了一跳。
他怎么会这样想。
孙姝予暗自心惊,冷汗出了一身,正要努力挤出一个笑掩饰自己的无所适从,钟婉的手机就响起,没能注意到他微妙的神情。
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让钟婉过去一趟,她来不及多说,快步出门,起身时一个踉跄,还好被孙姝予扶住。
孙姝予忐忑不安地等待结果。
一个多小时后,阿遇也醒了,在房间里大喊孙姝予的名字,他彷徨失措地把孙姝予抱进怀里,有些晨勃反应,炙热粗壮的阴茎抵着孙姝予的大腿,却没有心情做爱。
他不住亲吻着孙姝予,确认着他的存在,最后索性把脸埋在对方软软的胸前,嗅着他身上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