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番外(33)

骰子还没扔出去,“杂种,别再让我看见你!”,鼠眼咒骂他,那语气一如赶他出门的房东,“不要命的疯子!”

白鹿总算觉着一丝痛快。兴许是这句‘不要命’提醒他刀还在自己手上,他便拿它在手指间比划两下,刀身反光,正好映出一张狼狈不堪的脸。

真难看。

他像往常一样走进厕所,平静反锁上门。

再一次醒来,眼前是肃穆方白的天花板,白鹿已经躺在医院病床上。

听说秦蔚守在床边,守了两天一夜。

秦蔚叙事平静,一副置身事外不带任何感情的模样,“你割腕流血太多,流到厕所隔间吓坏了隔壁的人,亏得对方呼救,你才及时被人发现。”

白鹿至始至终不敢直视秦蔚眼睛,反倒一嘴抱怨的口气,“为什么要管我,让我死了多……”话没说完就被对方狠狠扇一耳光。

“白鹿鸣,你特么偷个东西被发现了就要去死?”秦蔚气得近乎咆哮,可眼睛却背叛他。

这记耳光像赎罪,竟带着一丝***,白鹿终于攒足勇气抬眼看他。

他看他时,在秦蔚的眼里,竟读不出恶意、鄙视和憎恶,只看得见那人心痛,害怕和悲伤。

秦蔚俯身温柔将人拉进怀里,声音哽咽,“白鹿鸣,我终于找到你了。”

再之后的事情似乎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出人意料又顺其自然。

白鹿的状态逐渐好转,他拒绝秦蔚的援助,靠自己找到第一份网拍工作。拿到第一笔工资后租下廉价招待所,接着又遇到善良的新房东,遇见高扬。

可他没告诉秦冕。

他第一次站上天台又独自下来的原因竟是某个机缘巧合中看见刊有秦冕照片的杂志,标题无非是年轻精英的噱头,照片上的男人神采无双。

在他颤颤巍巍攀上矮墙的时候却无征兆地想起那句,‘最不该辜负,唯有少年心气’,像黑暗泥沼中及时抓住他的一双手。

那个声音质问他,‘难道当初那个少年不是你吗?’

善良的秦蔚在现实中拉他一把,而无知无觉的秦冕却隔空从精神上,救他一命。

他是他迷失在深渊里的那道光。

白鹿的声音在楼顶夜风里瑟瑟发抖,他心虚瞥了眼身旁的秦冕,不知对方听完这些会作何感想。

把自己丑陋的模样血淋淋地生剥出来,拿给喜欢的人看,这真是这几年来白鹿做过最勇敢的事情之一。

“那时候我状态不好,是师兄花了好长时间陪我克服痛苦,直到我可以做回一个正常人。至于秦先生先前在意的那个检查……可能是地下室潮湿,背上生了重疹,加上室友沾毒染病,师兄说以防万一,才坚持让我去医院。”

秦冕沉默良久,才开口,“秦蔚对你那样好,你为什么又离开他?”

白鹿一怔,不料秦先生关注点在这处。他转头看他,眼角忽然多一分黠色,像在反复玩味这个问题,“不离开他……难道等着秦先生提前几年回国警告我滚?”

秦冕纠正,“那时候是你自己离开的。”

白鹿叹气,做了个“我也无奈”的惋惜表情,“临阵脱逃的人大多心中有愧,我留下来能干嘛呢?若是不离开,除了跟他不断索求,什么都做不到。”他接着又笑,“不过那时要是任性一点,愿意被师兄养着,天天就哄他开心,说不定现在活得也不赖。”藏在身后的手指被搓捻得发红,幸好语气不错,身边人并未发现异常。

秦冕细细揣摩,“自身难保了都,你还为他着想?”

白鹿调侃,“我刚才讲的故事叫做‘一千块就把灵魂卖掉的人’。没有灵魂的人哪里还会替别人着想,只是自己一时想不通罢了。”

“没有以‘生活无法自理’的借口去道德绑架戕害朋友,看来秦蔚也该欠你个人情才对。”明明是一如平常的戏谑语气,听起来却十分暖心。男人无意识间竟还伸手揉了揉白鹿脑袋。

也许是低温让体感变得迟钝,白鹿一时分不清楚秦冕这是安抚还是同情,“我能离开师兄一次,就能离开他第二次。但我希望这一回,能在离开前替他做点什么……”

“我还有两个疑问。”

“嗯?”

“你逃走的那几天去了哪里,为什么突然有勇气自杀?”

白鹿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像在陈述一段早就准备好的借口,“用一千块钱开了酒店。自杀的念头一直都有,并不突然。每一例成功的自杀之前,都有无数次失败尝试。钱花光又走投无路的人,可是很脆弱的。”

他见秦冕沉默不语,主动问起,“那第二个疑问呢?”男人的视线,长而深邃,白鹿几乎错觉自己被他看穿。

又等了半天,对方才开口,“那个人以什么借口让你入伙,只是一千块钱吗?”白鹿能拒绝季昀,说明他根性不止是不坏,比起诱惑,秦冕宁肯相信他是被人威胁。

白鹿唇齿微阖,慨叹对方嗅觉灵敏,“秦先生觉得不止一千块钱么?”

“还缺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你偷偷省略了什么?”

寒冷使白鹿打了个喷嚏,他揉揉冻红鼻尖,“那是另一个故事了。那个故事与师兄无关,我猜秦先生不感兴趣。”

秦冕的声音听起来添多两分郑重,“不要省略,你继续说。”

第二十六章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白鹿租的地下室在城中村一栋旧楼里。街是老街,方圆十里都充斥着上世纪低活力的生活气息。

他的室友一男一女,男的看起来像个普通职员,朝九晚九,作息规律。女的是个妓,最过分的时候甚至还把客人带回来挣钱。

翻皮发霉的老墙厚实却不隔音,那段时间白鹿天天顶着一张神经衰弱的脸。

也就是这时候,他认识了住在隔壁与人自来熟的JK。

Jk说他的老家在菲律宾某个小岛上,来中国体验不同的生活。他说白鹿脸色不好,应该常跟自己出去散心。

白鹿胆小,不擅长应付陌生人,JK被拒绝几次后肩膀一耸,两手一摊,“你一无所有,你有什么可以让我图的?你究竟在怕什么?”

JK喜欢讲自己的往事,比如他来中国之前还去过日本,白鹿一度错觉他生活斑斓。

他用流利的本地方言跟白鹿科普在日本的见闻,大雅如一期一会,月色真美。大俗则是他故事里总有一条从不未央的花街,甚至连小众的将棋都有提及。当年他看别人赌棋时就生了兴趣,如今正好拉着白鹿一起琢磨。

JK装腔作势说,古人云,人不走棋何以走天下。

白鹿耐心纠正,古人没说过这句话。

他讲的每一样东西都充满正能量,他告诉白鹿人生苦短要及时享受生活。

每周三晚,JK会带着白鹿去青萍喝免费啤酒。他说每个酒吧门口都充斥着萦人的香气,自己小时候最向往这类地方。进出的客人看上去总是快乐又有钱,他曾无比坚信酒吧就是成功人的去处。

除了蹭酒,JK还爱领着白鹿加入别人的狂欢或聚会。白鹿秀气漂亮,JK有趣大方又说得一口好中文,这个组合几乎从没被人拒绝过。

没酒喝的时候,白鹿就和JK去大厦的天台俯瞰城市夜景。在这里JK跟白鹿说过很多话,他说自己是个容易满足又不对生活妥协的矛盾体;他说他欣赏白鹿总是耐心听人说话的模样;他说他喜欢这世上所有温情的东西。

他说他们都是自私却无害的温血动物。

白鹿模仿着身边的JK从墙内探出半个身子,夜风里的霓虹像隔雾看花。街口红灯时,整条街道的车灯同时亮起来,汇成一片火红光海。

他觉得自己如何都体会不到JK口中的‘未来很大’,他只看得见自己渺小,像只失去触觉的蚂蚁,轻易在原地迷路。

人生在世,不过微尘。

强烈的晕眩感像一双恶作剧的手,掌心贴着后背,催促他向前一点,再一点。从楼顶往下跳的冲动突然被放大无限倍,似乎跳下去也只是件不痛不痒的事情。

身子将将前倾几度就被一旁的JK抓住胳膊扯回来,他惊呼,“你那个动作好危险!”

回过神来,白鹿才发觉自己腿软得几乎站不住。

“人终有一死,可跳楼是最坏的死法。”那是白鹿记忆里JK少有的严肃脸,“我老家那边流传着一句俗语,说人死的时候一定不能丢了脑袋。没有脑袋就没了记忆,灵魂出窍会找不到路,轮回永世都做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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