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番外(3)

话音未落,半杯红酒从身后泼过来,白鹿当场愣住。身上明明是酒香又不是鸡蛋臭,喉头还是忍不住一抽,有些哽咽。包间冷气开得足,那一片湿腻很快就凉下来,贴着皮肤,让人在这一刻无比清醒。

秦冕原本还面无表情琢磨他眼中几分真假,此时目光却被那片染红的白衬衫吸引,表情像是在说,真是狼狈至极。

白鹿身子明显一颤,秦冕见他吃到教训,嘴角不禁勾出笑意,这笑容明明与先前无差,却让人不寒而栗。

酒不是秦冕泼的,但他欣然默认。白鹿藏在心底多年的执念几乎下一刻就要崩塌。

秦冕见这人立如磐石,终于失去耐心,“你不是第一个用这种方法接近我的人。你这样熟稔,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吧?”

这种事?这种事是哪一种?

秦冕做了个‘慢走不送’的手势,势要赶人,语调抬高两度,“清楚你自己的身份,若是我们之间要有发展,那也轮不到你主动。太急功近利,连规矩都忘了。”

白鹿不甘心,还想为自己‘狡辩’两句,话明明都在舌尖上打转,最终却没说出一个字。

因为他看见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正胆怯缩在秦冕身后,还扯了扯他的袖子。

他之前目光完全被秦冕吸引,压根儿没注意到还有这一号人。

秦冕转头拍拍那人肩膀,语气温柔下来,“不怕,我们现在就走。都说了让你在家里等我,真不该带你来这种地方。”

白鹿卡壳,他突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解释什么。

原来这人身边已有人。

真实的钝痛感从心房处开枝散叶,白鹿这才意识到自己揣着多么卑鄙的心思。

他急于表现自己不正是希望被秦冕注意到么?注意到了然后呢?这种隐秘的小心思和直白的巴结本质上并无差别。秦冕说的一点都不错,他就是想要巴结他。

这种不自量力在秦冕这样的聪明人面前,可是大忌。

他对他的感情,似乎远比见到这人前,更复杂。稀松两句话又如何够澄清。

门就在眼前,白鹿知道,只要自己出去一步就再没有机会。他浑浑噩噩抬手,手还未搭上门把,包房的门就先一步被人从外边拉开。

白鹿一抬头,猝不及防对上秦蔚的眼睛。

“鹿鸣?你怎么在这里?”秦蔚见他脸色不好,十分心疼,来不及惊讶,眉间已皱成一饼,“他们说你身体不适,我以为你已经离开了……身体到底要不要紧,要不要我现在送你去医院?”秦蔚抓着白鹿的那只手,冰凉。

秦蔚手中的暖意毫不吝啬融化白鹿一身霜寒,使他总算从彻骨梦魇中生动过来。

白鹿诧异,“你怎么来了?”

秦蔚的视线越过他,落在他身后的秦冕身上,“我来找我哥。”

白鹿如梦初醒,问他,“他是你哥哥?”

秦冕皱眉头走过来,也问他,“他认识你?”

秦蔚被两人严肃语气吓住:“……”

他说的不是‘你认识他?’,白鹿听懂了,秦冕的言外之意是‘他凭什么认识你?’

果然。

男人的下一句,也不是什么好话。

秦冕淡淡扫白鹿一眼,转头看秦蔚,“这是个新面孔吧?又是花钱认识的朋友?”视线落在两人亲昵的动作上,只一瞬,又滑开,“今后交友这方面能不能长点心,前一个还没撇干净这一个就等不及了?”

这一个?白鹿自嘲,今天真是自取其辱十足。

“是我唐突了。”他丢下最后一句逃一般消失在包房。门关上前,甚至还听得见谁在说话,那声音阴阳怪气,他说那泼出去的半杯酒啊,少说也得五位数,真是便宜了这小子。

秦蔚转身欲追被秦冕一把抓住肩膀,“还想追过去?你好好看看你自己,这几年身边都是些什么妖魔鬼怪!”

无辜的秦蔚并不晓得方才这里发生过什么,被他们一打岔,反而忘记自己来时初衷,愣愣地看着一脸吃人相的秦冕,“哥,我找你是要做什么来着……我给忘了……”

白鹿刚一逃出来,脑中‘嗡’一声巨响。

又来了。这个声音又来了。

明明已经逃到大街上,周遭的嘈杂却突然隐没于墙缝中,强行闯入大脑的幻觉被无限加强。

他跌跌撞撞,迎面险些撞上一个人。那人似乎喝多了酒,一脸夸张的厌恶,指着他恶毒咒骂。白鹿看他嘴唇飞快翻动,却听不清一个字。

眼前的街道突然扭曲成会所走廊,他‘看见’秦冕追着他从包房里跑出来,一脸抱歉的笑容,‘对不起我错了……我其实记得你。你变化太大,我没有认出来。’

白鹿停下脚步,愕然望着眼前的秦冕,像溺水人眼里最后的光,“秦先生……您真的……”

还记得我?

最后四字还没来得及‘问’出口,眼前秦冕的笑容已然开始扭曲,人影逐渐模糊,耳朵里却变得异常拥挤,数不清的声音争先恐后涌上来,几乎瞬间将他湮没。

“不要脸!你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吧。”

“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

“急功近利!轮不到你主动!”

“轮不到你主动轮不到你主动!”

“秦蔚,你居然认识这种人!”

“这种人这种人这种人!”

最后竟还有秦蔚的声音。他脸上的忧伤被无限放大,他说,鹿鸣,你居然利用我接近我哥哥。

白鹿捂着耳朵蹲坐地上,冷汗攒满眉心,“不是的,不是的,我没有……”

夜风将夜晚吹得冗长,也吹醒不该做梦的人。

第三章 名字倒是不一样

八月金桂可换酒钱。尽管夏暮秋初,是个多离别的季节。

两个月前秦蔚刚毕业,秦冕将他安排在自己本城的公司实习。前半个月表现良好,突然从某一天开始,秦蔚就经常迟到早退。

起先秦冕以为他学校里还有事情收尾,睁一只眼闭一只。如今才咂摸明白,他所有的缺席都是为了去找那个白鹿。

秦蔚不常来秦冕家里,虽然秦冕如今单身,他在国内的时候也常邀请弟弟过来坐一坐,不过都被秦蔚一言‘我又没有恋哥癖’拒之门外。

不过秦蔚小时候却是块牛皮糖,天天哪儿都不去,就黏在秦冕身上哥哥长哥哥短。

当年家里想让秦冕学医,他明明都修完一整年医生的课,硬是中途转了专业先暂后奏,跟家里人好闹一场。

那时候秦蔚还念小学,他瞪着一双天真的眼睛问秦冕,“哥哥,你以后想做什么?”

秦冕将黏在身上的牛皮糖扒拉下来,揉揉脸蛋,言简意赅,“修房子。”

他所谓的‘修房子’是搞房地产,而秦蔚却理解成土木结构,甚至于对建筑这一类别的工作盲目崇拜了好多年。

他小时候只有一个梦想,想有一天能成为秦冕肩膀。当然这个梦想,早过时限。

饭桌上,秦冕将秦蔚最爱吃的香酥排骨夹到他碗里,“还在跟我赌气?”

秦蔚只埋头啃排骨,啃得嘎嘣嘎嘣响,良久才说,“没有生气。”

秦冕苦笑,“你小时候可比现在可爱多了。”

“你那时候也比现在疼我多了。”秦冕国外呆了三四年,如今好不容易回来,秦蔚也不愿意跟他生分,脑袋一耷叹了口气就算妥协,“我知道了,以后绝对按时去公司,不早退,这总可以了吧。”

“还有呢?”秦冕一人之上太久,成年后跟弟弟也少亲近,说话有时不像兄弟倒像父子。

秦蔚放下筷子,认真与他对视,“我喜欢小鹿,我不可能不去找他。”

秦冕轻蔑勾勾嘴角,“你的喜欢?你的喜欢还没你刚放下的那双筷子值钱。”

“……”

秦蔚上一次喜欢的人,是他的前任男朋友,的确如秦冕所说,是个垃圾。

如果说那人只是抽烟喝酒纹身泡夜店,其实这些都不算事。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安分好静。

物以类聚,同类相吸。

秦蔚虽然喜欢他,却无论如何都融不进他的朋友圈子,他嫌太乱。

秦冕警告过他无数次不要认真,秦蔚全当耳旁风。直到最后被骗钱戴帽诋毁诬陷才终于清醒。秦蔚失恋在家不吃不喝的时候,那人正花着秦蔚的钱,在夜店的厕所里跟其他男人不戴套***。

“黄非的事我认了,当初被他骗钱骗炮都是我心甘情愿,是我太迁就,这不怪他。”秦蔚已经尽量克制,仍然听得出他声音轻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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