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番外(2)

他清了清嗓子,一副骄冷模样,“还有其他问题吗?”

半分钟的死寂让原本空阔的教室显得有些孤单。

突然有‘勇士’带头站起来。他问他,“秦先生,你身材这么好脸又这么漂亮,请问你做过模特儿吗?”

众人哄笑。

秦冕镇定自若,优雅换了个坐姿,打量着提问男孩,突然一挑嘴角,视线扫过整个教室,“你们笑什么,我为什么不能是个模特儿?”

气氛急转直上,如冰冻三尺一瞬间化开成春风十里。台下甚至可闻窃窃私语。

秦冕挺了挺宽阔胸肌,结实的肌肉在紧身衬衫下若隐若现。他修长的十指参差抵在下颌,“那我就不客气当作是你们认为模特儿不如我好看了。”

台下众人又笑。

教室最后一排的白鹿像是中了蛊,突然站起来,“秦先生,您还是单身么?”男孩腼腆内向,这是他第一次在如此多双眼睛注视下说话。秀气的脸上立马憋红,羞人的红色一路向上,烧到耳根。

最怕,教室突然又安静。

秦冕好整以暇仰着脖子,隔着绵密人群远眺这个站在最后一排的男孩子。男孩该是才理过头发,不太和谐的刘海只剩短短一茬,有点傻,不过显得人挺精神。

他正欲开口,不解风情的下课铃声却恼人响起来。负责场控的老师带头起身鼓掌欢送,说今天就到这里。

众人发出失望的唏嘘声,窸窸窣窣,人群陆陆续续起身离开。

讲台上的男人始终气质张扬,尽管他嘴角带笑仍旧予人不可亲近的冰冷,同校园乏味文绉的纸卷气息格格不入。他身架高宽,裤管修长。不论站坐都显得及其放松,仿佛这副好皮骨与生俱来,并非规矩所框。

白鹿脑海中所有的溢美之词如潮水般迅疾退去后,最终只剩余一句形容。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心脏处蠢蠢欲出的节拍让人不安又亢奋。白鹿拨开密不透风的人群,一路往讲台上窜。由于紧张兴奋过头,不过几步路,他却喘得像条狗。

清瘦的少年站在比他高出一个脑袋还多的秦冕面前,手指抓了抓毫无美感的刘海,鼓足十二分勇气红着脸说,“秦先生,很高兴认识您,我很喜欢您!我赞同您今天说的每一个字,您可以为我写一句话吗?什么都好!”

秦冕皱了皱眉,不过他瞥到男孩手中翻旧的高数书时,还是妥协,“写在书上?”

“对!”

“我没带笔,你有吗?”

男孩眼里放光,笑出嘴角两个酒窝,“我有我有!”

秦冕那时候只觉得这孩子天然,单纯,心气高,似乎对未来充满期待,于是便没忍心打击他。连秦冕自己都不明白,当时不过多看他两眼,手里的笔竟像惹了风月,写下完全不符合自己严肃风格的纯白愿景。

‘最不该辜负,惟有少年心气。’

第二章 取宠未遂,倒是好一番哗众

白鹿走神不过半分钟,秦冕等人已消失在视野里。

他突然转身跑起来,一边跑一边将耳麦打开,“那个……我身体不适,今天不接工作了。”说完又飞快摘下来塞进裤兜。

幸好。人没有跟丢。

白鹿追过去时正撞见他们进了走廊尽头的包房,索性原地转了半圈直接留在房间外,靠着墙壁盯着走廊灯箱,不知在想什么。

包间隔音太好,除去会所淡淡的背景音乐,他什么都听不见。

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不知不觉都过去半个小时,其间除了手提酒水的人,再不见别人进出。

白鹿竟莫名松了口气,有些开心,一挑眉毛,看来秦先生今晚并没有点名‘美人服务’。

手捧酒瓶的酒童正要扣门,却被白鹿拦下来,“酒给我,我拿进去。”

酒童一头雾水,不过他认识白鹿,也不多纠结就将手里名贵的红酒递出去。

白鹿将领口俏宠的红色蝴蝶结摘下来塞给酒童,把额前刘海收拾得妥帖清爽,从兜里掏出皮筋将脑后的头发利索系成一个小马尾。最后把墙壁上镶嵌的金属装饰当作衣冠镜好生照了一番,才算勉强满意。他一瞥身旁呆若木鸡的酒童,猝然一笑,“看够了么,你的手套也给我。”

可能秦冕的杯子已经空了多时,白鹿刚一进去就被一个一口方言的老板教训两句,“送个酒都这么磨蹭,中看不中用。”

白鹿直接无视此人,远远的,目光就锁定在那人身上。

秦冕正低眸跟身边的人聊天,像是在说一个投资远景。他甚至都没抬头看一眼刚进门的青年。白鹿不懂那些生意上的东西,径直走过去,几乎走到秦冕跟前才将视线从他脸上移开。

他俯身捡起茶几上的启瓶器将手中的红酒小心开瓶,熟练掺入醒酒器时还规矩默数流速,每一个动作起落都利索漂亮。

将将苏醒的红酒贴着石英玻璃流下,与空气充分纠缠,声音清脆又干净。待红酒入杯,倒酒的人自然就该悄悄退下。

可白鹿此时并无离开意思,他突然开口,“这瓶ContiGrandCru是由法国首屈一指的红酒生产商DOMAINEDELAROMANEE-CONTI酒庄酿造,别名勃艮第之王。”他又仔细查找瓶身上的年份,“2001年。听说这是黑比诺产量最好最甜的那一年。”

秦冕终于暂停对话,像施舍者一般,抬眼看他。面前捧着酒瓶的漂亮男人也正盯着自己,目光热切又直白。

这人眼睛尤其彰显,轮廓比大多数美人都巧琢,黑瞳饱满且大,躲在长睫毛下又显得秀气。眼波流转,潋滟的都是风情。

不过短短几秒钟,秦冕便移开视线。他倾身以修长手指挑起自己那只酒杯,晃了晃杯中色泽极佳的石榴色液体,稍稍仰头,小啜一口,醇厚诱人的香甜和恰到好处的润涩感,不难看出,斟酒的人功力确有两分。

众人屏气凝神,等待秦冕评价,不料他开口不提这天价酒好喝不好喝,反而问站在跟前的男人,“你还听说过什么?”

白鹿似乎早有准备,一弯嘴角,笑容从容又妖娆,“我还听说自己倾慕已久的秦先生今日会来这里,没想到碰巧还能见上一眼,真是无比荣幸。”最后一个音节有些拖沓,只他自己知道,这听似毫无波澜的一句谄谀,差点使他紧张得咬破舌头。

整个房间安静极了,谁和谁的呼吸声都能分的清楚。

秦冕突然笑了,这笑容让白鹿失神。为这个男人,他胸口震天响的心跳声,生生,漏了一拍。

然而男人开口却说,“太着急了。”

诶?

白鹿一愣,见秦冕摇头,表情遗憾,“你想听见我怎么回答你?问你名字?问你年纪?问你家住哪里?问你愿不愿意上我的床?”

一个暴发户‘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似乎所有人都在嘲笑他。

白鹿眼尾抽颤,脑子一片空白,他不知道为什么好好的重逢被自己搞砸了,他明明无比尊重眼前这个男人。

秦冕并没绅士地请他立刻离开,甚至还起身悠到白鹿身边,又打量他一圈,从上到下。嘴角挑成一个嘲笑的弧度,“刚才的蝴蝶结呢。挺适合你的,怎么不戴了?”

白鹿错愕,急张拘诸的狼狈模样被秦冕尽收眼底。取宠未遂,倒是好一番哗众。

原来方才擦肩时秦冕已经注意到他。那副扮相过于浮夸,也不正经,适合讨巧卖乖,却不便来见故人。那不是他想留给秦冕的印象,天意不作美,让所有努力都泡汤。原来白鹿费尽心思的‘精心讨好’都被这人明察秋毫看进眼里。

像个笑话。

不好好吃小费,跑这里来多事,是不是失策?

真讽刺。

白鹿低着头,死咬嘴唇,咬出血了都没觉得疼。

之前一直跟秦冕示好的大老板,操着一口蹩脚的普通话冲他大吼,“还杵着做什么,嫩是饮水机啊?还不赶紧滚,死碍眼!”

白鹿依然立着不走,倔得像头牛。秦冕此刻就在他眼前,这是多么珍贵的机会,他固执地还奢望为自己再解释两句。别人他不管,可不想让秦冕误会。

秦冕也意外,心想这男人素质过硬,这般羞辱都不动如山,索性又补上一句,“怎么,听不懂方言?”

白鹿犹豫半天还是开口,声音里带两分颤,“秦先生……您可能误会了,我一直都很憧憬您,不是您想的那种,我们之前其实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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