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约会”过后对方的态度发生转变,阿重喜悦多于困惑,也很喜欢他这副模样,没怎么讨价还价:“知道了。”
明晃晃的月光被帘子挡在外头,不要脸呀,还想从缝隙偷瞧,但屋里彻底暗了,两个人共枕,绷紧的弦松了下来。它便无法了,夜里的风忽然乱起来,流云簇拥,再看不见一丝一毫的痕迹。到深夜,月成了湿答答的颜色,很难形容,是在感叹自己孤单?可怜天上没有两个圆!
但没人在乎。
杨雍翻了个身,喉咙里散出几声咳嗽,背后的人立即跟过来,用手臂扯起被子。
清晨,太阳炽烈,两个孩子边走边唱,是些不成调的混歌。打完太极拳的老太太放下袖子,还是有折痕,树影落在白色的衣服上,好像天然的纹路。新运来的共享自行车都是蓝色,从前多,五颜六色的,这会都慢慢少了,剩下一种。毕竟城市太小,街道长长窄窄绕绕弯弯,地面却平坦,不需要多么厉害的自行车。
“让一让哦!”有人扛着大块的玻璃,路上行人急忙避开,玻璃不知道是用在哪里的,透亮,或许是给某人的新屋增添光彩。
杨雍感觉身旁人的手指碰了过来,迟疑片刻,还是抓住了,暗暗感叹自己是中了邪,心里软得不像话。
市场里,他们很轻易就买齐了这几天的食材,走过一家干货铺时,杨雍发现门没开,一时有些疑惑。旁边摆摊的老头主动搭话:“……听说是刚离婚,没心思开店,你们隔段时间再来吧。”
“好吧,谢谢。”杨雍应了一声。
阿重反复咀嚼“离婚”二字,虽说曾在许多地方见过了,但他一知半解,低声询问:“为什么人会离婚?”
“不喜欢了,或者——”杨雍皱了皱眉头,“我不知道。”
“电视上说结婚是保证,原来还有离婚啊。”阿重感慨,“两个人在一起不好吗?讨厌对方到分开,真奇怪。”
有时候杨雍跟不上对方的思路,没有答话,接着又听见低低的嗓音响起:“阿雍会讨厌我吗?”
“不会。”杨雍反应过来,几乎是脱口而出。不过他定下心神,觉得这样回答并没什么不妥,也就顺势。
阿重顿时高兴地笑起来。
接下来,杨雍颇有些神不守舍的意味,然而阿重以为他乏了,没敢作声,只是默默把买到的东西都移到自己手上。
打扫、下厨、洗漱……转眼又到了晚上,第二天要回公司上班,杨雍好不容易把注意力转移过来,整理着要用的资料,顺便和同事确认了一下之前的信息。过程中,阿重靠在他背后的床上玩手机,过一会就把之前拍的照片传到杨雍这边,美其名曰收藏,一张不落,连模糊的也都留存。
睡前喝过了蜂蜜,也没什么烦心事,可杨雍眯起眼很久,才慢慢睡着,旧梦也及时侵占了脑海。他看见自己站在草地边缘,那只被弟弟握住的风筝飘得很高,一眨眼,线轴不知为何到了他手里,而他朝着风刮来的方向跑啊,心里空旷一片。那些人和物淡了颜色,前方很亮,他自顾自地前进,风筝始终跟在身后。
“阿雍。”
他忽然被吓住了,呆呆地站在原地,光亮里是一个模糊不清的身影,像人,又像奇异的别的生物。杨雍恍惚觉得,这应该是自己有过的稚嫩的时候,对什么都抱有期望,短暂的恐惧之后,他的双脚重新走动。
熟悉的……在那里等他。
此时是凌晨两点多,半边窗帘扎起来,没有月亮,房里黑黢黢的。杨雍瞪着天花板,心跳急促,许久也不能平复。他刚刚惊醒,身体由内而外发烫,但摸起来皮肤是正常的温度,也许是心里的焦躁,是梦境影响了他的思维。杨雍没看过什么解梦的东西,但他隐约能猜到,梦里的自己抓住了风筝,奔向前路,简直是另一个人一般。
可怎么办呢?他暗暗地问。
杨雍一直以为自己是冷寂如冰,不是什么高耸透明的白,就是冰箱里死死黏住内壁的一层,又凉又容易被忽略。但梦是某种反映——他应该是一座火山,以为自己死了,所有都熄灭之后,竟然还有些东西存在——于是滚烫的岩浆喷涌而出,冲破了束缚,太烫了,迫着他用力抓紧打心底渴望的一切。
那个身影是阿重。
白日里向他低声问着“会不会讨厌”的阿重。
杨雍这才明白啊,不会,就是不会,比深思熟虑的承认更快,他自己已经明白了。两个男人,或者说一个人类和一只虫,在一起一天是一天,两天是两天,怎么不能久了?其实是他惴惴不安,游离在边缘,害怕浮萍总是浮萍,没有归属。阿重天性直白,没那么绕绕缠缠,喜欢是喜欢,不想分开就使劲抓着他——他果真是心里愧疚了!
“可我需要时间……”杨雍思索许久,看向深沉的夜幕,自言自语道。
对此,阿重完全没有察觉,因为第二天的早餐、握紧的手、临别的叮嘱和过往没什么区别。他盯着杨雍的背影,直到看不清了,才转身回到店里,新送来的鲜花堆在一旁需要整理,电视播放着新闻。
第二十七章 急雨贪欢
雨季来临。
杨雍不喜欢热热黏黏的氛围,潮湿是其次,最重要是上下班容易弄脏衣物或者鞋子,难弄干净。所幸周遭的路修整过,下水道也尽职尽责发挥作用,没怎么淹,否则他真是烦恼极了。
阿重对天气变化颇为豁达,或许骨子里有那种天生天长的狂和野,不计较,若是碰上下雨的时候,他便撑起伞稳稳当当地把杨雍送到公司。偶然积水深了,他不由分说将人背起来,照样走,倒是让杨雍脸色又白又红轮了一遍,最终伏在他肩上,手指揪紧了衣服。连杨雍自己都诧异,那天做了个梦,再面对阿重时,他倒像没了过去冷淡的底气,心里总翻来覆去不知道想些什么。
“包里有干净的衣服,你在店里合上门先换了,别着凉。”杨雍叮嘱道。
阿重看了看对方身上,嘴角不自觉带出点笑意,大大咧咧的:“你也换……快上去了,到时候迟到又要怪我。”
杨雍轻飘飘扫他一眼,转身就走,只是脚步比平常多了几分急促和尴尬。间或的迟到大多是因为两人折腾太晚,第二天杨雍腰酸腿软,自然起不来也走不快。今天却不是那方面的原因,大雨天,外头仍是淅淅沥沥没个停的迹象。
办公室里,同事们也在讨论突然的大雨,家里有孩子的,还抱怨昨晚雷声大作,把孩子吓得不轻。不过他们这边虽然多雨,但雨下得不是太大,再那边一点的城市,此时肯定接连发出预警,提醒市民注意防汛防洪了。说到底,小城市没太多优点,也没什么缺点,大家说一通也就过去了,没放在心上。
“对了,老杨。”有人喊他,“你是不是有个亲戚在花店工作?”
杨雍回过神来,下意识就点了点头:“嗯……怎么了?”他不觉得奇怪,毕竟阿重陪他上下班,路上难免遇到认识的人。
同事不要意思地笑笑,在他身旁压低声音:“我和老婆的结婚纪念日到了,打算就近买点花——”
“没问题啊。”杨雍应道,“下班过去我问问他,给你挑漂亮的。”
“哎呀,这可太好了。”
今天运气不错,下班时转晴,霞光灿烂,偏偏叫人不敢深看,一层层落在屋顶、树梢。有人趁现在把未干的衣服晾出来,浅色的染成了红,普通的工艺可做不到这般色彩。杨雍从底下穿过,一滩滩的积水映照出他的裤腿,一闪而过犹如灰的蝴蝶。同事稍慢几步,正和家人谈着电话,也许为了给妻儿惊喜,说要加班,待会晚一些回家。
阿重已经对花店的工作十分得心应手,老板娘也信任他,几乎不来了,要慢慢休养身体。“欢迎光临……”他抬起头,发现是杨雍带人过来,面上职业性的笑容变得真诚许多,“要买什么?”
杨雍很熟悉地走进去:“帮忙挑一束花,结婚纪念日用的。这个是我同事。”他才记起应该介绍一下。
对方没在意,眼睛好像被各色花朵扰乱了,挠挠头:“对,我想送给老婆,但是不太懂这些。”
“结婚纪念,还是红玫瑰最合适。”阿重指尖轻点,“虽然常见,但是意思很好,一看就知道是象征爱情。和其他搭配一下,就没那么俗了。”他边说着,边收拾出十一朵玫瑰,与一些诸如满天星的小花扎在一起,动作很快,三两下就成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