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炎出生在一个暴发户家庭,心比天高,就算有人瞧不起他暴发户的身份,但人还是得像现实金钱屈服,从小到大,他就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钱换不到的。
所以他最看不惯像沈宜言这样自恃清高,目中无人的样子。
陶炎唾弃:就算你再优秀怎样,我交了钱照样能进实验室。
陶炎一脸谄媚,想打个熟络,最近有一个交换生名额,他想在刘博面前挣点好感。
“宜言师弟,你也来了,我和教授正讨论昨天的数据。”陶炎洋洋得意,不久前教授刚刚夸了自己的数据精准。
他伸手想搭在沈宜言肩上,不料沈宜言偏身,躲过了手,眼里带着不屑。
陶炎当下黑了脸。
“宜言,你们的数据怎么是一样的?”正翻页的刘博发问,随后将陶炎的报告递给沈宜言。
沈宜言寥寥翻页,抿嘴,神色不明:“教授,因为这是我的数据。”
刘博一脸狐疑。
“您可以对比两份数据。”沈宜言语气出奇地平静。
“虽然这两份的结果都正确,但是陶炎这份明显少了重要的几步,连本科生都不会犯这种错误。”刘博沉声,神色愠怒,“陶炎,这是怎么回事?”
“教授……我……我”陶炎霎时心乱如麻,他哪里敢说,今早只顾着抄沈宜言桌面上的数据,根本不记得检查。
“教授,既然事情已经清楚了,那我就先走了。”沈宜言抿唇。
陶炎像个跳梁小丑被气的咬咬牙,看着沈宜言依旧冷漠的样子,就知道这人根本不屑于和自己使阴招。
沈宜言出了门,突然觉得胃有些疼,想想最近极其不规律的饮食,愈发头疼,两脚无力,寻思自己是否能撑到实验室拿止痛药。
然后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510是吧,我快到了。”
周行琛原本想去吃饭,后面老师来了电话,让他帮忙送份资料到实验楼。
这才出了电梯,就看到不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人一身白大褂,衬得身形修长,凛瘦的背微微佝着,好像在用手捂住肚子。
周行琛皱眉,加快了脚步。然而没等他到那人身边,人就被推倒了。
陶炎刚刚被刘博批评,正怒火中烧,看见沈宜言还在门口,没多想就冲上去把人推到了。
沈宜言倒地时头先嗑到地上,白皙的额角上很快绽开一小块绀紫,疼得直冒冷汗,面色苍白。
陶炎见状,怒火才被平息,想再上前补几脚泄火,就被一股力量撞开。
“滚开!”
陶炎摔得两眼直冒金光,肚里的肠子都要吐出来:“你谁啊!”
沈宜言看见来的人是周行琛,微微直起身,不确定呢喃:“周行琛?”
周行琛蹲下,轻轻拂过沈宜言额角的绀紫,沉着脸:“是我。”小心翼翼扶起沈宜言的身子,在沈宜言耳边问:“能起来吗?”
“还是抱你?”
“什么?”沈宜言烧红了脸,心脏狂跳。“不……不用……”他摇摇头。“把我扶起来就好。”
周行琛点头,眼里晦暗不明。
沈宜言缩着脖子,整个身子是弯曲的,故意抻拉下手脖的衣袖,有些局促不安。像只初出茅庐,遇上饿狼局促不安的小鹿。
周行琛垂眸,将沈宜言一把抱起。
“周行琛?”沈宜言慌道,眼角都成了红色。“不用抱我,这样很奇怪……”
“奇怪?”周行琛一脸不解,他是从来没这样抱过男人,但这人如果换成了沈宜言,就没有一丝违和。看着沈宜言局促不安的样子,周行琛不禁陷入自我怀疑:他是不喜欢被男人抱?还是不喜欢被我抱?甚至想到了之前在论坛看到的话:沈宜言是个gay。
“我不觉得奇怪。”周行琛一本正经地说道。
看了看地上狼狈的陶炎,满脸嫌恶:“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
陶炎不死心反驳几句,但在看到周行琛的眼神后,喉咙嗓子就软了下来,不敢噤言。
沈宜言不禁有些恍惚,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正的周行琛。他记得:周行琛讨厌被男人触碰。
如果说沈宜言的世界是黑白无影,那周行琛就是误闯入的彩色镜像,让沈宜言的世界出现一丝活着的罅隙。
13岁那年,沈宜言考入附属中学,再次遇见了周行琛。如果命运能有捉弄人的权力,那么它一定能胜任让时间淡忘事故的侩子手。
沈宜言每一次出现在周行琛面前,都是周行琛第一次见到沈宜言。就如后来的许许多多次,周行琛站在自己面前,沈宜言都要伪装成陌生人的样子,就好像他们不曾遇见。
那些恐惧和慌张是假的,倾盖的温柔也不能为它作证,记忆可以照旧,但人却不能。
沈宜言知道周行琛最喜欢的糖是柚子糖,每天偷偷往周行琛抽屉里塞柚子糖,他想要周行琛高兴。
沈宜言曾经认为默默付出总会有回报,哪知生活本就是戏言。
直至那一天,沈宜言第一次听到别人的告白。那是一个男生对周行琛的告白。
“对不起,我不喜欢男人。”当时周行琛是这么说的,没有任何犹豫。
男生不死心,踮起脚想在周行琛唇上落下一点,却被周行琛推开,神色冰冷,“还有,我讨厌被男人触碰。”
沈宜言当时手里握着一封最庸俗的情书,写着最粗鄙的爱意,因为周行琛的一句“我不喜欢男人”从最初的满心欢喜变成了空虚无。这是沈宜言第一次知道痛。
苏文浩看到沈宜言被人抱进实验室时被吓了一跳,想上前询问,周行琛拦在他面前,问“你好,能不能帮他倒杯温水?”
“好的,好的。”苏文浩愣住,这人长得还挺好看。
沈宜言接过水,就着药吞服下去,缓了一会儿,面色才稍微红润些。
“你这样多久了?”周行琛皱眉,看这药量,这应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听周行琛这么问,沈宜言窜测:“也就最近。”脑海里还放映着刚刚周行琛抱自己时的影像,呢喃:“其实……不用抱我的……”手中的水杯握紧,心里不觉苦涩。
周行琛愣了愣,以为沈宜言在介意刚刚的拥抱,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啊,我怕你摔倒,一时心急才抱了你。”
“没事。”沈宜言木着脸。眼中的涩意闪烁不及:“今天谢谢你。”
“不客气。”周行琛抿唇。
“你怎么会来这?”
“老师让我送份资料。”
周行琛拿出一个文件袋,是透明的,沈宜言在罅隙里看见受理人的名字:“你要送去510?”
“今天510没开门,明天老师来的时候我帮你送吧。”沈宜言有些局促。
“那谢谢你了。”周行琛将资料递过去,沈宜言接过,衣袖撅起一角,露出一小块皮肤,一个可疑的红痕隐隐晦晦。
周行琛愣住,喉结微微滚动:“怎么还穿着长袖,不热吗?”
“习惯了。”沈宜言停滞,索性把衣角往下坠。
周行琛深深看了一眼,随后装作不在意:“那我先走了,晚上见。”
“嗯。”沈宜言点头。
晚上出实验室,沈宜言打开手机,一小时前周行琛发了信息给自己:抱歉,今天我家里有事,暂时不回去了。
沈宜言叹了口气,有些庆幸,今天工作结束的早,没到十点就回到了家,又到了那个日子,一样的日期。
沈宜言走进浴室,将身上的衣服全部褪去,俯靠在镜前,观摩镜子里的自己,这是一具破败又干瘪的身体。
无论手臂和大腿都有一道道分明的红痕,周遭雾气四起,蒙蔽了沈宜言的眼,他蹲下,指尖的片甲已剃得极短,里面的肉露了出来,泛着鲜红的血色。
有个诡谲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总有一天,我会再回来的。”充斥整个大脑。
随后浮现的是一张狰狞的脸,变作数只黑色的卵虫,爬进自己的身体。亦如那反复纠缠自己的梦魇,大脑阵痛得厉害,沈宜言牙齿在打颤,恍惚间分不清这到底是现实还是虚幻。
沈宜言眼角通红,满眼血丝,却怎么也流不出泪,忍不住用手指刮拭手腕上的红痕,先是缓缓滑过,而后愈来愈剧烈,似是要将爬进身体里的虫抠出来似的。不知道折腾了多久,手臂上一块完整健康的皮肤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