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护不住她,不如断了她的念想,努力护住其他对我而言,同样重要的东西。”
魏光阴从未和自己掏心掏肺,盛杉大震,好半晌才回过神,“至少,你能对大家表现得温柔一些。”
反驳几乎是迅速的,“对不起,我不能。一旦温柔,他们就会期待我永远都这样。”给别人期待,也是伤害。
闻言,盛杉心间萦着欣慰,眉间却荡着心疼,双瞳积水。
是这个叫魏光阴的男孩,一直比所有人懂事,才错到时至今日,无法留在任何人的世界。
第11章 如果你等得太久/请相信我不曾停过
睁开眼睛的某瞬间,我以为自己进了间假医院。好半天儿才反应过来,这里妥妥是叶家私人地盘。
因为别家医院永远是庄严却透着凄惨的白,只有这里,还备了主题房。
“可还有hello-kitty就太不地道了吧?!”我曾向叶慎寻吐槽。
他一脸理所当然,说喜欢女儿,以后他老婆若生了女儿,就扔进满是hello-kitty的房间,不叫她见到丁点人世的艰难灰白。
当时我挺后悔,觉得自己应该晚投二十几年胎,就不用经历诸多寄人篱下和颠沛流离的生活,更不用对盛杉如此羡慕。只没想,第一个躺进hello-kitty主题房的人,竟不是叶慎寻的女儿,而是我……
咔嚓一声,洗手间的门被人扭开,露出叶慎寻稍显疲惫的脸。
看我醒了,他竟然有些无措,脚步生生顿在门口,像个做错什么事的孩童,目光踌躇说:“前几天都有应酬,今儿又守了大半夜,实在困,去洗了把冷水脸。”
他的所作所为,不难叫我猜到,我捐肾的事情,已暴露无遗。
当下,我也有些尴尬了,试着移了移身子,努力想坐起来。他手脚倒利落,我还没吭声,枕头已快速垫到我腰间。
“咳、师兄,你不用有负担,是我心甘情愿。不是答应过么?未来你需要什么,我赴汤蹈火也会为你取来,我只是不想失信于人。”
语出,叶慎寻唇角勾了勾,像捉到偷了东西还狡辩的顽童,最后却放弃与我计较,“饿了么?”口气春风化雨。
我被他问得心头一轻,赶紧耍嘴皮子,掩饰越加躁动的情绪。
“你说呢?兴致勃勃伙着你的小妖精灌我酒,还起哄,现在知道姐姐的医药费比赌资贵多了吧?!”
他面上闪过几丝笑意,“姐姐?我哪儿那么多亲戚。既然饿了,想吃什么?”
忆起他在俱乐部对我的所作所为,我气不打一处,“想吃魂淡!”
语毕,床边刺溜递过来一只胳膊,顺带将衬衫袖口打个结,挽上去了,凑到我嘴边,我立刻受宠若惊。
天啦噜!原来为他捐一个肾有这么多好处?连自己是魂淡都肯承认?!早知今日,我特么还隐瞒啥啊!应该立即叫周印扑到他床前,事无巨细告知我的无私!管他大爷会不会内疚!只要潇洒走一回!
叶慎寻手一伸,当即便看穿了床头女孩儿的喜悦。那飞快闪过面颊的红酡,比春风还酥人。他忽然也像喝了几杯烈酒,心里却痒痒地想再喝几杯。那曾经绑了几年的心结,也被她这么一笑悉数松了,巨大的愉悦挡都挡不住。
满屋子的粉色里,男子俯头,眼波星光璀璨,深情款款。
“好有心机,程改改。”
WHAT?
不应该是“好爱你,程改改”吗?!
他却说了当日同盛杉一样的话,“知道我有整幢公寓楼,和高尔夫球场,一家医院,两家炼油厂,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就使劲浑身解数要泡到我吗?这下好了,你连肾都给了,其他女人的小意温存,我以后怎么再看上眼?”
“为什么看不上?”
“因为每次一用肾的时候,我就会想到……”
“好了好了!打住打住!”
为什么我每进一次医院,就有人跑来给我讲颜色笑话?!我是个有伤口的girl好吗?虽然这次是微创,但我还有原则啊!我并不想听他以后怎么使用这颗肾,我只想求他救救我。
“救救我吧,叶公子。”
迎上他难得错愕的表情,我继续神伤,“先前你不在,我模模糊糊听见了医生和护士的谈话。原来我不仅酒精中毒,外周血红细胞容量也急剧减少,骨髓造血环境和身体里的造血原料还表现异常,低于正常范围下限……”
“简而言之,就是贫血。”
他手一摊,打断我的滔滔不绝,导致我特别心虚。
“哦,这样吗?那估计真是一天没吃饭的缘故吧?所以要麻烦你救救我啊,帮我去超市买点吃的。”
“要什么?”
“薯片、牛肉干、八宝粥、坚果、饼干、巧克力、海苔、方便面、肉脯、鱿鱼丝、花生、冰激凌、果冻、果汁、浪味仙……当然,如果方便的话,希望回来的时候还能看见你手里有一袋肯德基。”
我劳心劳力说了长串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一圈,叶慎寻只回我两个字,“不行。”立刻逼得我想下床暴走。
“不行?这是你对救命恩人应该有的态度吗?我哦,一青春年华大好文艺女青年,说不定哪天走狗屎运,还能成为风靡万千的巨星作者,你知道我这颗肾值多少钱吗?难道比不上一袋零食和肯德基吗?你你你、好气哦!”
说着就要捶墙,主治医师正好来查房,“感觉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
医生一慌,“哪里不舒服?!”
“胃不舒服!”
得知我是没零食吃才这样讲,医生一颗心落地,循循善诱,“是我嘱咐别让你吃垃圾食品的。”
因为大病初愈这个词儿,在我身上已经不适用了。毕竟我这辈子,都得扛着这大病,忌口不解释。至于不遵医嘱的后果,我已经见识,这才闭了嘴,没继续耍混,略微不满地吃掉半小时后,沛阳送进来的粥。
住院那段时间,我下定决心要趁热打铁,叫叶慎寻也做做我的奴隶。
免得他过了震惊期,忽然醒悟:靠,不就一个肾吗?我一声令下,还怕没女人排着队献上?于是我用尽力气,作尽了一辈子的死,生怕以后再没机会。
例如吃饭时,要他给我调电视。
被使唤的叶公子瞄我两眼,竭力控制住脾气,“看什么?”
“奇葩说!”
“哦,你说。”
“……”
总之生病也不要我好过是不是!别拦着!我要去死!
后来,叶慎寻解释,吃饭看电视对消化不好。我一弱不经风的女子,本来就只有一个肾,再得点儿其他什么毛病,这辈子还指望嫁出去?
因他嘴里那句弱不经风,我勉强接受了这说辞,哼哼道:“好吧,那你抽时间载我出去散心,闷死了快。”
说完,赶紧用眼角余光打量他的反应。要是表情不耐,我立马呵呵哒讲开玩笑啦。好在他还有良心,知道滴水之恩,该涌泉相报。
翌日,叶慎寻载我去祥和里附近转了一圈,那里的空气像与世隔绝过的,弥漫着纷乱杂陈的自然香。
途中我诗兴大发,吟诵了些乱七八糟的句子,还恬不知耻地偏头对身旁人说,“你瞧,我就是传说中行走的诗人。”得来斩钉截铁一句,“麻烦你下去走。”
对不起,是在下自取其辱。
后来,经过之前的车祸现场,我忽然想起什么,指着地上隐隐痕迹问他,“你不准我和慎星见面的决定,还算数吗?”
叶慎寻想也未想,“我没不准你见他。我的原话是,要你赔了车再见面。”
……那和不许见面有什么区别?!
哦,有区别的,现在我可是有钱人。他既然与我妈合谋,应该早知我账户里有X千万,这才定下个模棱两可的规则?
正想着,沛阳突然来电,如临大敌地说,“老爷子到医院来了。”
叶慎寻掌着方向盘的手突然一闪,表情瞬间凝重。
我两回到医院,休息区处,老爷子正用碗盖儿拨茶水,后面立着冷汗涔涔的沛阳与老宅保镖。
上次因慎星走丢匆匆去叶宅,我没来得及招呼,此时便踌躇地叫了声,“爷爷。”
语毕,叶慎寻和当日的盛杉表现无二,也是脚底几近踉跄,膛目结舌地看着我。
那是我第一次读懂他目光里的所有内容——
闹了半天,原来你不要我这只绩优股,是因为我两流着相同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