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有疾(60)

沈锦从盖头底下看到他的衣角,惊喜地大叫一声:“哥哥!”

伶俜也是眼睛一亮。

沈鸣云淡风轻道:“绫罗出嫁,自是该由我这个兄长背出门,就不用劳烦常进大哥了。”

常进见到世子过来,面上一喜,连忙挪开了步子让给他位置。

刚刚经过发病的夜晚,他脸色还有些苍白,许是因为喜庆的日子,今日倒是没穿惯常的白衣,而是穿了一身湖绿茧绸直裰,文文气气的模样。

沈锦被他背上的那一刻,鼻子一酸,眼泪没忍住滚了下来,滴在了沈鸣的脖子里。他轻笑了一声,低声道:“出嫁是高兴的日子,哭做甚么?”

沈锦瓮声瓮气唤了一声:“哥哥!”

沈鸣:“嗯。”

沈锦却没说话,只是又唤了一声:“哥哥!”

沈鸣迟疑了一笑,笑道:“我是你哥哥,往后要是妹夫欺负你,你尽管告诉我,我帮你出头。”

沈锦破涕为笑般噗嗤一声:“宋英才才不敢欺负我。”

走在一旁的伶俜也笑了:“是啊!表姐可是个母老虎呢。”

沈锦啐了一口,又低声道:“哥哥,你以后也要待十一好点,如今我出了阁,除了母亲和你,她在府里没别的依仗,你可要护着她。”

沈鸣转头看了眼伶俜,抿嘴轻笑:“十一是我的妻子,我当然会护着她。”

听到妻子二字,伶俜莫名有些羞赧地脸上发热,心中却又有些欣然。

到了大门处,穿着一身吉服的宋梁栋已经站在石台阶下,长长的迎接队伍蔓延了小半里地。宋梁栋看到沈鸣背着新娘子在众人簇拥下,赶忙着上前,扶着他将人送入花轿中。

待到新娘子坐定,宋梁栋放下轿子门帘,折身追上沈鸣,双手抱拳,深深鞠了一躬:“世子的大恩大德,日后一定当涌泉相报。”

伶俜见着高高大大的黑脸少年,如此郑重其事,想来是已知道了来龙去脉。

沈鸣也朝他作了揖,云淡风轻道:“妹夫严重了,兄长护着妹妹理所应当。”

宋梁栋抬头看他,一切尽在不言中,坚毅勇猛的少年郎,眼眶里也有些泛红,抿嘴点点头,转身跃上白马,大手一挥:“起轿!”

沈鸣退后一步,拉过伶俜的手,两人一同目送着那白马和花轿缓缓离开。

☆、44.第一更

经过地下通道的时候,看见一个流浪歌手在弹着吉他。

流浪歌手的黑色短发看起来很干净,他的穿着也没有任何颓败的痕迹。如果不是在地下通道,不是坐在地上,不是专注着弹着吉他,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个流浪歌手。

从吉他琴弦里流淌出来的声音流畅而悠扬,让我不由自主地在他面前停下。

但更重要的是,这个流浪歌手看起来有点像某个我认识的人。

我微微弯下腰,在昏暗的光线里,艰难地辨认出他手里的吉他上潦草的签名。林逸尘,我猜想这是他的名字,只可惜这确实是陌生的三个字。

但我还是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枚硬币丢在了他的吉他盒子里。

快要走到通道出口时,我的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转过头,看见他举着手里的硬币,对我说,多谢你的捧场。在出口的光线里,那枚小小的硬币被赋予了闪亮的光芒。

我看清了他的脸,和我认识的人似乎真的有那么一点像。

而他背上背着的是刚刚他弹奏的那把吉他。

这样的姿势,有那么一瞬间,让我恍若看到时光匆匆倒流,那个背着吉他的少年正在向我走来。

当然,这样的失神只是很短暂的一瞬间。

因为站在我面前的人,我并不认识。

而且我不得不承认,他长得和我所认识的那个人其实一点也不像。只是因为,这么多年,无论是在地铁站,天桥,地下通道,看见年轻的流浪歌手,都会有那么一刹让我觉得有眼熟的错觉。

很多人都以为我有流浪歌手的情结。

但有谁知道我只是在想念一个人罢了。

林逸尘确实不是什么流浪歌手。只是那天在背着吉他经过地下通道时,他忽然就想弹吉他了。

他在地下通道坐了一个小时。在这个小时里,林逸尘自顾自地沉浸在他的吉他声里,甚至不知道自己扮演的流浪歌手差点抢了旁边形容枯槁的流浪汉的饭碗。

因为我已经是第十个向他吉他盒子里扔硬币的人了。

他笑着对我说,原来世界充满了爱。

他一定以为我是个爱心泛滥的姑娘。但其实我只是因为以为他是个会弹吉他的流浪歌手。

在地下通道的地面出口,林逸尘用他吉他盒子里的硬币请我喝了一杯奶茶,当然也包括了我扔给他的那枚。

午后阳光充沛,奶茶香味浓郁,在这个看似无懈可击的浪漫序曲里,我认识了假冒伪劣流浪歌手林逸尘。

林逸尘是政大的学生。他只是喜欢弹吉他而已,是很喜欢的那种,喜欢到可以心血来潮就可以旁顾无人地坐在地下通道弹上一个小时。

我想林逸尘是我所认识的第二个如此热爱吉他的人。

因为林逸尘喜欢弹吉他,而我又喜欢听人弹吉他。所以在喝完手里的奶茶之后,我们就顺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电话号码。

在通了几次电话,八卦了各自的身家背景来龙去脉之后,林逸尘就背着吉他直接跑到我的学校,拉着我坐在校园的的草坪上,在慵懒闲淡的傍晚,为我弹琴唱歌。

在余晖的掩映下,林逸尘的脸上有一层淡淡的红晕,他的眼神饱含深情,他的声音微微颤抖,但是手里的琴声却依旧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紊乱。

我看着林逸尘纯情少男般的样子,本来觉得非常好笑,但是才刚刚要笑出声,却突然就被卷入了一股巨大的哀伤情绪中。然后我知道的我的眼睛湿了,长久没有见过天日的泪水终于在此时被牵引了出来。

林逸尘手忙脚乱,也充满欣喜,他大概以为我是被他的深情感动到哭了。

但其实,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刚刚弹琴的表情,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记忆排山倒海又恍若隔世。

我觉得很对不起林逸尘。

我常想,如果阿飞还好好地活着的话,他现在会不会已经成了一个流浪歌手。

阿飞是我的初恋,这是我向别人诉说时,对阿飞身份的描绘。但其实我们仅仅只是拉过一次手而已。

当然,事实上我也从来没有向谁说起过阿飞。包括林逸尘。

在我的南方家乡,阿飞是个人们口中的“小烂仔”。他抽烟、逃课、打架、拉帮结派无恶不做。

但是十四岁的小烂仔阿飞却有一项吸引姑娘的致命武器,那就是他的吉他。

没有人知道阿飞是在何时何地跟着谁学会了吉他,但是谁都知道他的吉他弹得漂亮极了,真的是漂亮极了。因为在拨弄琴弦的时候,他的手指就像是在跳舞一样。我当时就是这样觉得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阿飞是如此热爱着吉他。只有在打架的时候,他才会将他的吉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

学校里明里暗里喜欢阿飞的姑娘可以排起一条长队,但是阿飞从来不看她们一眼。因为他只看我,他只在放学后背着吉他骑着单车跟在我身后,他只在我们家楼下弹着吉他到夜幕。

这本来是一件让人受宠若惊的事,但是在听到老妈无数次对着楼下骂道谁家小烂仔的时候,我只能将自己的受宠若惊悄悄吞进肚里。

是的,我是父母心里的好孩子,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所以我不能告诉别人,我喜欢小烂仔阿飞,尽管很多姑娘都喜欢他,尽管他很会弹吉他。

直到阿飞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烦的大雄之后。我才决定告诉阿飞我喜欢他。

对了,大雄也是个小烂仔,他之所以会找我麻烦,是因为我常常将他的劣迹斑斑传达给他的父母我家的邻居。

那次,等到战败的大雄气急败坏地离开后,我还是没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只能对阿飞说,你给我弹吉他吧。

阿飞欣然答应。他优雅地拨动琴弦,优美的琴声从阿飞的手指间流泻出来。阿飞的眼神深情款款,脸上有羞赧的红色,嘴里哼出的歌谣也在轻轻颤抖。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琴声的美妙。那一刻,他实在不像是一个烂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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