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红衣道:“因为我生病了,很严重的重病,可以要人命的重病!”
陆小凤道:“后来呢?”
任红衣又笑了起来,眼神十分飘渺。
“后来啊,后来……我就死了。”
陆小凤也笑起来,他以为任红衣是在和他开玩笑。
任红衣却收住了笑。
后来,她就死了。
那惶恐的心情,那逼人的痛苦,仿佛现在都清晰在记忆里。
痛苦的死亡,结束了充满了算计的一生,然后换来这一世的纵马江湖,十分快意。
赚来的命,当然要快乐的活着。
不想走一次同样的路,不想过和以前一样的生活。
抛弃烦忧,一生潇洒。
她如今,十分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一周过去了……
其实这文发的时候,我就预感到这种冷得不行的情况了——题材不热门、文章没CP,不过还是被现实抽了几巴掌_(:з」∠)_
……其实没评论是很苦逼的事情,在此特别感谢乐乐和樱雪两位妹子每章都给我评论,你们给了我写下去、再写下去的动力~\(≧▽≦)/~
☆、第十章 上官飞燕
红颜俱是枯骨,绝色也化骷髅。
上官飞燕躺在那里,脸上都是恐惧和惊慌。她好像根本想不到她的情人会杀了她。
花满楼在叹息,陆小凤在摇头,而任红衣蹲下.身来,轻轻的将她的眼睛合上。
她从袖口抖出一串铃铛。
“你做什么?”
任红衣轻轻叹了口气“我说过吧,跟你们来查金鹏王朝这件事,就是为了见上官飞燕。”
陆小凤已经明白过来“那是你想要送她的东西?”
任红衣笑了笑。
“我当年下江南看到她时,她易容成一张活泼可爱的脸,本身也是个活泼可爱的性格。我当时便想,如果她发梢缀上这样一串铃铛,就实在太好了。”
陆小凤不说话,任红衣也并不是要等他的回答,她摇了摇那串铃铛,就是叮叮当当一阵悦耳的脆响。
“我远出海外找到这种星辰钢,再给她打成铃铛。没想到回来的时候,她已经配不上了。”
那时的上官飞燕虽然美丽的超乎人的想象,但她已经配不上任红衣打算给她的任何东西。所以这串铃铛被任红衣收在袖子里。
但现在,她美丽的容颜还没有消逝,温软的身体就已经僵硬。
人死为大,死者就一了百了了。
任红衣本来就不是小气的性子,看到这样逝去的红颜,又能计较什么呢?她为上官飞燕系上那串铃铛,再抱起她,觉得她的身体轻的就像一片落花。
陆小凤道:“你要葬了她?”
任红衣道:“我要烧了她。”
人是由土捏的,再被火烧成一把灰土,岂不是赤条条来一场,散个风儿真干净。
花满楼不赞同的皱眉“人死为大,还是入土为安吧。”
任红衣失笑。这是他们之间观念的不同,火葬在这里大概是很残忍的事情。
她又低头去看那冰冷僵硬的容颜:这么美丽的一张脸,谁舍得去做残忍的事情呢?
“也可以,只不过是个见方的容身之地罢了。”
陆小凤忍不住道:“你好像并不伤心难过?”
任红衣抱着上官飞燕,脚步并未停,声音也未停。
“我为她系上铃铛的时候,那难过就难过够了。”
“人生苦短,你要抽出多少时间哀悼?”
“常人难过一年的事情,我只要难过一个月;常人难过一月的事情,我只要难过一天,常人难过一天的事情,我也只难过一弹指。”
“沉浸在悲伤里并没有任何益处,我宁愿用这时间给她堆上黄土。”
翻身,任红衣当即上马。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睁目天涯,闭目黄泉,纵意行欢,及时享乐……”
风中传来萧肃的歌。
那是陆小凤第一次听到任红衣唱歌。
歌声随意,自在,仿佛要直接随风而去的飘摇。
有多少人有翅膀,却不能飞上天空。任红衣没有双翼,却能让红裳在九天上飘摇。
学也学不来的大自在。
也有女侠效仿任红衣的做派,一掷千金,瞧见顺眼的姑娘公子就慷慨解囊,但学不像的。
唱的兴起,任红衣就伸手拍了拍马背,那马通人性,也不用鞭子,就跑的更快了。
江湖上,只有这么一个任红衣。
天下间,也只有这么一个任红衣。
作者有话要说:壮哉我大JJ,它又抽出了新姿势……
一觉醒来,发现作者后台里所有的收藏和点击都清零了……积分也回到解放前。
很好很强大……
呵呵……要黑化的感觉呢O(∩_∩)O~
☆、第十一章 苏梨花
正如同任红衣说的那样,她跟着陆小凤和花满楼,只是为了送上官飞燕东西。
现在东西也送了,上官飞燕也埋了,金鹏王朝的事跟她也就没有半点关系。
陆小凤是翱翔九天的凤凰,遇到梧桐还会下来歇歇脚。
任红衣却是天上飘摇的风筝,好风凭借力,一耸入青云。她展翅在天空上,身后的牵线都被那借力的风绞断。
不必停歇,也没有牵扯,只要一直展翅飞下去、飞下去,落地的一刻就是她死亡的一刻。
此时此刻,她正带着一身的尘土,坐在一家窄小的酒馆里悠悠喝着梨花白。
苏梨花横眉竖目的站在她身边,手里拿着把两尺长的大砍刀,重重的剁着案板。每一次落刀,刀尖都从任红衣的鼻尖上扫过,偶尔还刮下几根汗毛,可任红衣连眼睛都不眨。
“快别剁了。”刀刃已经扫过了任红衣的鼻尖几百次,她觉得自己的鼻子一定秃了“大蒜这东西都是捣成蒜泥,你看有几个像你这样用刀切的?”
苏梨花把大砍刀往案板上一撂,重重的哼了一声。
“老娘就爱剁,剁着入味!蒸人肉包子好吃!”
任红衣哭笑不得。
“店里客人都被你吓跑了。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只有笑容满面,才有八方财来。你挥着这么把砍刀,是给我刮汗毛的吗?”
苏梨花把脚叉开,双手掐腰。她这个人又肥又胖,四肢短粗,根本就是个横竖都能滚的圆球。现在这么一摆造型,竟然有种丑萌丑萌的味道。
“我就是给你绞脸,反正天天一副红衣裳,给你绞完汗毛套上麻袋,就能随便卖到哪个老财家当第十八房小妾了。”
任红衣大笑“你敢卖,难道有人敢买?”
苏梨花也扯出一张狰狞的笑脸“是没人敢买。但我要是把你麻翻了送回你们庄里,再让那个一脸严肃的小学究念叨你十天半个月,那也够你喝一壶的。”
任红衣只是笑笑“你觉得我怕?我连陆小凤的澡堂子都敢闯——”
话音刚落,她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苏梨花脸上的黑气越积越重。
“你还敢跟老娘提陆小凤?”
任红衣猛地跳起来,连句话也不说,头也不回的拔腿就向门外跑,那狼狈的架势就像是逃命一般。
她刚刚跃出门槛,背后就有一道阴影重重的砸过来,砰地一声打在门框上。任红衣百忙之中用余光扫了一眼,只见长达九尺、宽达六尺的一张案板,将门框堵了一个结结实实。
——她怎么又换了一副更大的案板?
那案板堵在门口出不去,任红衣却没有半点欣慰,反而是跑得更快。
身后“砰”“砰”的巨响接二连三的传来,任红衣却连头都没回。
旁边做猪杂、羊杂生意的老板被声音吵到,想要出来劝劝,谁知道刚探个头就看到了让人呲裂眼角的一幕:那巨大的案板被人狂甩在门框上,红木做的结实门框很快就出现了裂痕。
接着,案板后就伸出了一柄寒光凛凛的长刀,将那造价不菲的红木门框青石砖墙砍了个一干二净。
任红衣狼狈不堪的在前面逃命,身后一串浓烟滚滚,苏梨花横眉立目,左手擎着那巨大的案板,右手拎着刚刚那把长刀。看着任红衣那显眼的背影,将手中尖刀一甩,双手把案板高高举起,也是一路追赶过去。
“毁我梨花白之仇,不共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