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冷汗淋漓地惊醒了。他的心跳快得像刚进行了一场逃亡。他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一个噩梦,但他忘了噩梦的,这是很少见的事情,通常他做梦,刚醒来时会对梦的一切记忆鲜明……
但也可能是因为这是噩梦,噩梦和普通的梦不太一样,可能噩梦就应该记不起来。
约翰深呼吸几下,试图许散那些徘徊不去的恐惧和绝望。太奇怪了,他到底梦见了什么?
纯粹的恐惧, 约翰已经很久没体验过了。那种感受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犯了错被礼仪老师抽一顿鞭子关进藏书室。藏书室在他的记忆里很黑,很冷,空荡荡的,只有他自己和他的恐惧。但后来他克服了它们,他摧毁了弱点,他告诉自己藏书室很好,书很好,他爱书,他爱那间屋子。然后他就不再怕它了。不再怕黑,不再怕独处和禁闭,不再怕礼仪老师和她的鞭子……他什么都不怕了。
约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半,接着站起来,去把窗帘拉开。现在是凌晨,太阳还没升起,但熹微的晨光已经点亮了一小边天幕。海雾从临睡前那种浓稠的黑暗变成优雅的紫色。约翰看着那些雾和海水。他一时半会儿并不想再次入睡,现实中不存在令他恐惧的事物,而梦里有。这挺烦人的。梦里有。
就在他开始想接下来给自己找点什么事时,他听到了振翅的声音。他向后一退,一个人落在窗台上。他和赫莫斯四目相对,彼此都为看见对方感到惊讶。
赫莫斯的翅膀已经收起来了,但尾巴还没有。它甩动了两下,接着紧贴在腿边。赫莫斯看上去很奇怪,约翰从来没看见过他这个样子——半人半龙的。他的衣服失去了布料的质感,浮现出鳞的纹路来,手是苍白的,指尖有锋利的指爪,他的脸约翰看不太清,但那双金黄色的竖瞳是很明显的。它们注视着他,好长时间没有一个眨眼。
约翰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平复的心跳又重新激烈起来。
赫莫斯看上去美得惊人,同时危险得惊人。人类所津津乐道的权力和操控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是一纸空谈。虫子不能主宰麻雀,蚊蚋不能主宰蜘蛛,猎物不能捕获它的掠食者,人不能反抗他的神。
很多时候,恋慕和恐惧并无太大差别。你可以自己决定,你究竟要把这种感情定义为恐惧,还是迷恋。
约翰向赫莫斯伸出手。这就是他克服恐惧的方法——否认那是恐惧,而要说那是爱。
第30章 吃
龙搭上那只手,轻盈地跃下窗台,鞋跟碰上地板,发出清脆的哒哒声。他距离约翰这么近时,约翰才发现,赫莫斯面颊上全是细密的鳞片,泛着迷人的金属光泽。
赫莫斯用一种不同寻常的目光瞧着约翰,接着说:“你出了很多冷汗,你做噩梦了。”
虽然它用了陈述句,约翰还是画蛇添足地点头,告诉他,是这样没错。
“你梦见了什么?”
“我忘了。”约翰说。
他不明白为什么赫莫斯不满意这个回答——微弱的失落从那双眼睛里一闪而过。
“我真的忘了——”他说,接着一个念头一闪而过,“你知道我梦见了什么?”
“不。”赫莫斯说。但他的表情不是这么说的。约翰仍能从那张不太熟悉的脸上读出他熟悉的东西,赫莫斯在说:是,我知道你梦见了什么,但我才不要告诉你。
约翰有点想笑。但他现在想做点比嘲笑赫莫斯更好的事情,所以他捏住赫莫斯的下巴,吻了上去。
赫莫斯尝起来非常不一样了。他的嘴唇很凉,牙齿是尖的,约翰小心翼翼地擦过那排利齿,碰到了龙的舌尖——也是尖的,而且触感变了,不再像人,人的舌头不会这么涩。好在它仍旧很柔软,而且唾液很快润湿了它,让它变得没那么涩。
约翰感到赫莫斯的手抚上他的脖子,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龙手上刚刚还在的爪子已经收起来,只有圆润的指甲的触感,擦过约翰的发根,激起一小串电流。龙的尾巴本来是拘谨地贴着腿,但渐渐地,它变得和赫莫斯一样放肆起来,伸进约翰的衬衣下面,尾尖以一种熟稔的动作摩挲着约翰的后腰,然后环住他,像第三只手臂,不让人类有能力远离。当约翰想要结束这个吻时,赫莫斯没有顺从他的意愿。他延续了它,加深了它。龙的舌头侵入约翰的口腔,不停地舔舐,吮吸,像另外的一种进食,充斥着一种超乎寻常的饥饿感,好像是因为他平时压抑了那些欲望太久,所以现在喷薄而出的渴求才这样势不可挡。
渐渐的,约翰察觉到有什么在失去控制——赫莫斯长久以来维持着的那种礼貌变得淡薄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伪装下从未改变的本性。约翰,起先有些惊吓,但很快适应了它的不加掩饰。他捧起它的脸——手掌下全是鳞片的坚硬的文理——更加用心地回应它,引导它,纵容它,直到它平静下来。
它平静下来了,它放过了约翰的嘴,但它的尾巴和它的手臂把他抱得更紧了,鳞片几乎要在约翰的皮肤上留下印记。
赫莫斯看着约翰因为刚才的长吻大口喘息。它什么表示也没有,反而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开始舔他。从他的面颊开始,一路向下,舔过他微微冒出胡茬的下巴,他的喉结,他的脖侧,他的颈窝。这次它没有解扣子的耐心了,它直接让他的衣服在顷刻间化为齑粉。它的魔法很冷,约翰忍不住地战栗。他的战栗终于让赫莫斯意识到了一些常识问题,龙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原本冰凉的身躯变得温暖起来。
它把约翰压到地板,明明床就在旁边,却要直接把他压到地上。它根本不在意他们是在床上还是在地上,因为这对它来说没有区别。
在约翰有限的记忆里,赫莫斯很少会呈现出现在这个形态,更不要说以这个形态和他上床。
是的,龙有的时候瞳孔会拉长,眼睛会发亮,鳞片从皮肤下冒出来,因为兴奋而微微翕张。但那和现在不一样。现在这个赫莫斯,太……不像一个人类了。
约翰当然知道赫莫斯不是人类,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白塔法师在撮合他们俩认识前,预先给他写了一封信,把什么都告诉他了。约翰知道将要来送信的游侠是那位寒冰的赫莫斯,它年少时喜欢戏弄诸神,长大一点也不惧怕和命运为敌,居高临下地看待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生灵,把大陆当成它的娱乐室。“但它经常装模作样,”约翰记得信的最后有这么一句,“虽然装得不怎么上心,但它愿意装,喜欢装,很多时候,它装得久到快让你忘了,它其实不是一个弱者,它其实不是一个人类。”
而现在,赫莫斯不装了。
它以前在上床时是会装的,它会脸红,它会喘息,它会喟叹,好像它是个有性生殖的物种,能够为这自然赐予的快感所支配。
它现在不装了,像一个好整以暇的观众,一个聚精会神的旁观者。它保持着它的优雅和冷静,在约翰的那段体腔里进进出出,看约翰怎么在快感的冲击下溃不成军。
如果约翰现在能够像他平时那样胡思乱想,他会联想起一连串记忆。他会记起赫莫斯怎么无动于衷地看他为他床榻上奄奄一息的妻子痛苦,记起赫莫斯怎么在他提起那些令他振奋的书籍或人物时露出不感兴趣的样子,记起当他伤痕累累地回到帐篷里时,龙怎么平静地现身,问他是否需要他帮他上药。
他会记起他当年为什么如此厌烦这个杂种,如此憎恶这位半神,他会重新贴近那些他以为已经远到没必要看清的过去,他会充满帕雷萨曾经充满的怨恨,他会理解帕雷萨当时的所作所为——他究竟为什么巴不得再也见不到赫莫斯,即使在同一时刻,他仍能感受到龙对他的吸引力。
帕雷萨恨赫莫斯,就在它冷眼旁观的时候,就在它无动于衷的时候,就在它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的时候。他所钟爱的事物它觉得无聊,他所热爱的事业它觉得无趣,他所看重的一切——在龙眼里,连聊胜于无的消遣都算不上。是无意义的纷争,是无价值的牺牲,是人类固有的卑劣与悲惨。它对他的牺牲是:它居然能忍耐他去冒着生命危险干那些它觉得十分不值得的事情。
那些帕雷萨可以牺牲任何事物来达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