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3)

--《情歌》

第三章

这是我来到英国后作的第一次学术报告,据说,晓茜当年也是这个年纪作第一份学术报告的,她是埃及学系的高才生,这是否也意味着,我的成绩已经得到了学校的认定?我从来都不怕在众人面前演讲,因为我从小到大都担任领导者的角色,但今天,我的心却莫名地不安起来。我不知道原因,似乎从一个月前见到李晨那天起,我就经常心绪不宁。或许是多心了吧,我对自己说。

报告大厅里早早坐满了人,许多不是埃及学系的学生也来了,我在幕后作深呼吸,爱德华拍了拍我的背,充满信心地说:“别怕,你能做好的。”

我点点头,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从容地迎向人生中的另一个挑战。我的脚有点颤抖,但我尽量表现出镇静,在台下,我看到了一个人--李晨。他就坐在第三排,朝我树起了大拇指,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的人生充满了动力,因为我看到了我的偶像在支持我。那感觉就像当年我在球场上看到他,很奇妙。

“亲爱的女士们,先生们。很荣幸今天能在这里作报告,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哈里霍普墓内不为人知的历史’。。。。。。。。。。。。”报告会进行了两个小时,我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因为这个概念太新鲜了,恐怕许多人都接受不了,我无法知道,在报告作完后,听到的会是掌声还是倒采声。我是一个外国人,在这里生活并不容易。心纷乱地跳动着,冷汗已经从我的额上不断地渗下来,很多的时候,我都不敢望向台下的听众,我害怕看到他们的脸上出现不赞同的表情。我看着李晨,仿佛这个学术报告只是为他而开的,因为在他的脸上,我看到了赞同与鼓励。当我结束了最后的一句话,台下鸦雀无声。我最怕遇到的情况终于发生了,我呆在原地,第一次演讲居然如此失败。突然,我听到了一个人鼓掌,很单独的掌声却十分清楚,那是李晨,他站了起来,用很坚定的眼神看着我。接着,其他人陆陆续续鼓起掌来,然后,全场都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许多人从座位上站起来,向我致敬。我成功了,当我知道了这个事实,竟有想哭的冲动,至少,我的努力得到了别人的赞同,更重要的是,得到了我童年偶像的赞同。爱德华和力克从幕后走了出来,他们握着我的手说:“亲爱的,你成功了,许多古董考古学家都被你的演讲征服了。”

“谢谢,谢谢。”面对两千人热烈的掌声,我只能说出这句话,感动的眼泪从我的眼角滑落。李晨来到了后台,他见到我时第一句话就是:“你的演讲很棒,连我对埃及学没有什么研究也被你征服了。”

“如果没有你的鼓励,我可能一开始的时候就说不下去了。”我擦干脸上的泪痕,朝他灿烂地笑了。

“是这样吗?”他又再次竖起了大拇指,朝我张开了双臂。我毫不犹豫地投进他的怀抱,那一刻,我觉得我爱上他了。我又再次遇到了王子,他的怀抱是那样地坚实,那样地温暖。我要代替郝晓茜成为他的公主。

那天晚上,我和李晨一起在伦顿的街头逛,黑暗中的霓虹灯很容易让人迷醉。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可以和我的偶像一起在伦敦逛街,更没有想过,他会拉着我的手过马路。他是个很体贴的男人,永远都只会走在车来的那一边,永远挡在你的最前头。他不算是高大型的门将,但也有187CM,对于我这个162CM的人来说,已经能算是遮风挡雨的最佳身高了。

“来了英国三年,还从来没有逛过街。”李晨和我在一间露天咖啡厅坐下,抬头就能看到漫天繁星。

“哦?你有那么忙吗?”我双手支着下巴,温柔地看着他。

“没有人陪,一个人逛什么!”他拿起勺子,搅拌着咖啡。

“我也是一个人,但我会经常逛街。”

“女孩子不一样,等我一会儿。”他起身向对面马路走去。过了15分钟,我看见他小跑着回来,手里拿着一对史诺比。

“你跑去买这个干什么?”我递给他一张面纸,虽然他看来没有出汗。

“你不是喜欢吗?”他把史诺比放到我面前。

“你怎么知道的?”我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猜的。”

“是吗?”我直觉认为不是,但我那时没有想到,他知道是因为郝晓茜也很喜欢这只笨笨的卡通人物。

“我买一对是因为我不想他们孤独哦。”他把两只史诺比的手牵起来:“我不想他们像我一样。”

我觉得他那时候的样子就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很怕孤独却又不合群,只能和小动物,玩具之类的玩。他的光环在那时已经被摘除了,我看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很寂寞的男人,我甚至在问我自己,为什么当初要崇拜他?他只是个普通人而已,甚至可能许多他的球迷都没有想到,他会那么孤独。“李晨。”

“什么?”他转过头。

我飞快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又飞快地转过头,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地说:“其实你一点也不孤独的。”我很不好意思地说完最后一句话。我不敢看他的表情,只能猜测他当时的反应,但过了很久,我都听不到任何的声音,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抬起头,抱着慷慨就义的心情看向他的脸。

“哈哈。”他终于笑出声来,而且笑得很开心。这使我有点光火。

“笑什么?”我拉下脸。

“你别生气,我只是觉得你刚刚的样子。”他很辛苦地忍着笑:“不行了,我忍不住了,你还是让我笑吧。”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

“讨厌!”我打了他的手一下,很不满地扁起了嘴。

“哎哟!”他很夸张的叫了一声:“小姐,你打什么地方都行,可千万别打手,我的手可是值几百万英磅的。”

“少臭美了你!”他的样子确实也把我逗笑了,于是我们两个就在咖啡厅内十分没有仪态地大笑起来。似乎从海健死后,我就再也没有这样开心过,笑得那样的真,那样的无忧无虑。

到了深夜,我和李晨已经到了郊外看星星,我躺在他的敞蓬跑车里,听着卡拉斯缠绵优怨的歌声。:“很少有运动员喜欢听歌剧的,还要是卡拉斯唱的咏叹调。”

“是吗?”他张开了闭上的眼睛:“她是个很特别的女人,有世界上最优美的嗓音。”他的话十分轻柔,好像在赞美的是自己的情人一样,我感到很不舒服,可能是我太敏感了,我觉得他在说的人是郝晓茜。

“每当我在思念在远方人的时候,我就会看着星空,想着我们在看着同一片天,那样我的心就会好过很多,因为至少我们在呼吸同一种空气,不是吗?”

“是的,我们都活在同一片天空下。”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但我在里面看不到深情,只看到了思念,还有许多男人都没有的至死不逾。

“晓茜也说过这句话吗?”我问。

李晨只是看着我,没有再说话。靠在他的怀里,我听到了他平和的心跳声,令人很安心,很舒服。终于抵挡不住睡魔,我倚着他进入了梦乡。

那晚,我作了一个梦,梦见我穿着雪白的婚纱步进教堂。海健在神坛上朝我伸出了手,我满心欢喜的走过去,当我们的手相接的时候,他的样子却变成了李晨,然后,不知从哪来的鲜血染遍了我的婚纱,周围都变成了红色,鲜艳得要吞没一切。这是灰姑娘变成公主的结果吗?

☆、第4章

在看到那只史诺比的一刹那,她已经呆住了,那是李晨曾说过要送给她的礼物。晓茜在速递员的本子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家里,除了四条忠心可爱的小狗外,就只有她一个人。多少个日夜因孤寂无法成眠,内心又因伤痛而流下眼泪。她拿起那张卡片,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颤着手打开。里面是几行熟悉的字,还有。。。。。。。

--《情歌》

第四章

那天以后,我就没有再见过李晨,因为我要去埃及作一个月的实地考察,而工作的忙碌也使我根本没有任何时间和他通电话,不过,这样对我来说,应该是件好事,我不想永远都当郝晓茜第二。力克曾经告诉过我,四年前晓茜在这里发掘公主墓,李晨就曾经从中国飞过来看她,当时他才只有四天的假期,而且刚踢完许多的比赛,但都不顾辛劳地转两趟飞机来“旅行”。我知道,李晨很爱晓茜,不止从他平时的言语中,也从他的行动中看出来,晓茜的墓上永远都会盛开着洁白无暇的百合,而李晨的钱包里也永远只有她的照片,甚至连洗澡也不会脱下那枚定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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