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针锋相对,怒目而视,几秒钟都无可奈何地撇开了脸。
争吵瞬间平息,屋内像被降了噪,吴霭看天花板,又看王叔衣服上的褶皱,半晌后见他掏出了打火机和烟。
他抬起头,说:“少抽点。”
“死了算完,跟你爸似的最好。”
吴霭:“……随便。”
“我最近还梦到他,梦到他带着我们打架。
那时候我们做巡演,下面有欠抽的损他弹错了和弦,他抄起酒瓶子就扔过去,不偏不倚就砸那孙子脑门,百步穿杨!”王叔猛吸一口烟:“那才真是吴老大,你比不了。”
“我才不比。”
吴霭笑:“上台打架,下台草粉。
这破风气就是从你们那时候开始的,您倒还炫耀起来了。”
“人非圣贤,你怎么还埋怨他这个?他不草粉,你哪儿来的?”
“没我,我也不能感谢他草粉啊。”
吴霭不气,忍俊不禁。
王叔盯着燃烧的烟头,偷偷叹息:“他要是在,也没人敢这么欺负你。”
眼角有皱纹,湿乎乎的,吴霭一看,安慰:“这破事用不着他。”
王叔见他不再强硬,心虚试探:“已经这样了,不能各让一步吗?”
吴霭:“怎么个让法?”
“孙一帆抄你曲子是他不对,但是他不正红嘛……而且也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大势男团队长,奶着其他五个人……”
“红,也是偷了我的创作开始的。
还装模作样披个马甲把我弹的demo发去微博,第二天就忍不住跳出来认领,倒是会炒作。”
“没证据是他抄的……”
“把我电脑手机都拿了,不是抄,是偷。”
“公司的意思是,该给你的钱都给你。
他的意思是,那三首歌他的个人收益,也都给你……”吴霭苦笑:“他倒是承认得痛快,偷我曲子署自己名,还敢给我钱?到处标榜自己是创作型偶像,卖才子人设,其实谱都不识,吉他弹得像屎。”
“那你准备怎么办?继续和公司刚?刚就是把你贬到这破地方,要你找灵感,体验生活,就是让你受苦认怂。
去网上写帖子?你没铁证,分分钟雇水军消灭你。”
“我表过态,他不公开道歉我就不翻篇。”
吴霭气定神闲:“而且我在这挺好的,想走就走,想玩就玩。
他要卖人设就继续卖,我等着看他们接下来怎么办。”
“能怎么办。”
王叔无奈吐烟圈,道:“枪手早就请好了。
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清高?这圈子只认钱。”
吴霭不再接话,起身往回走。
王叔忙拉他,劝:“都六月了,除开被孙一帆用的,年底你要是拿不出另十二首能用的歌就要倒赔给公司150万,你准备怎么办?别这么傻了,这不是你爸那个年代,抄袭借鉴说不清楚的。
你有什么条件我去谈,听叔叔的吧。”
“150万很多吗?”吴霭生一双桃花眼,笑起来露虎牙。
戏谑、轻蔑在这么一张脸上都成了俊俏和不羁,他故意调侃:“找个金主帮忙?”
“富婆吗?别吹了,伺候金主你更干不来,你看外面的周姝姝,伺候好几年才伺候出个大剧女二,还不是啥正面角色。”
王叔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个本子和笔,硬塞过来,又道:“你敢搞这些乌七八糟的我就替你爸卸你一条腿!去去去,出去随便写两个小节,写了拍我,我去帮你要基本工资。”
吴霭:“周姝姝不是你带的吗?”
“是我带的。
但这圈子就这样,这还网飞投资的呢,除了男一靠的是自己,其他哪个不是金主爸爸施的法。”
“男一是那个叫贾昼的?”王叔:“快去写!”他话音未落,不远处走来一个三十出头正打电话的男子,后面跟着几个人。
王叔立马稍息立正,吴霭也认出来了,来人就是早上帖子扒的青年导演冯俊浩。
冯是香港人,早年在纽约大学的帝势艺术学院进修,正儿八经李安的同门。
他之前的电影都是英语创作的,其中一部入选过戛纳的“导演双周”,算是这一代比较有影响力的影人之一。
吴霭看过几部他的作品,觉得表现形式过于意识流,不是他喜欢的风格。
见他盯着人看,王叔就推他示意快走,可刚擦肩冯的电话就打完了,他听见王叔喊“冯导”,换了口气想说下面的,冯却抢先回绝道:“你们要是着急就把周姝姝带走好了,我有我的节奏,贾昼得再入入戏。”
等吴霭再回头,一行人已打开那扇门走了进去。
不用猜都知道,剧组太久没进展,又签了合同演员不得扎戏,公司急了,派了周姝姝的经济人王叔来催。
之于他自己,公司是希望他不要再追究孙一帆偷他创作的事。
虽然自己写流行音乐正常速度三天搞定两首,不费劲,也知道这圈子的确就是藏污纳垢,但吴霭就是不妥协,打死不妥协。
被公司安排到这里干临时工体验生活,他也不拒绝,结果越沉默,公司就越怕他憋大招,隔三差五让王叔来劝一劝,生怕他豁出去了鱼死网破。
鱼死网破不至于,可真的有大招吗——吴霭自己也搞不清楚,但相信自己有一天会清楚的,会把所有事情都解决。
他慢悠悠地走,掏出手机看时间,突然晃进一道白光,被玻璃门折射的光迷了眼。
抬头一看,外面是未竣工的一个小花园,柳树三颗并着排,阳光照射下来被枝叶分割,投出的影子细碎,黄灿灿的。
门上了锁,吴霭把边上的窗户打开了跳出去。
他运动细胞不太行,一落地没站稳,左脚踏进了没种花的花圃里,踩了一鞋的泥。
柳树下有个长凳,他一瘸一拐靠过去,盯着白鞋上的脏污本想去擦,可一弯腰,忽觉得那几块泥渍绽得像花瓣,手上正好拿着本子,顺势就画了起来。
小花园地势低,拂面的风不似外面那么燥热。
他笔尖沾着光影,想起了小时候在万州,在自家阳台被教作画的乐趣。
穿睡衣的吴辉总指挥他画衣架,画晾晒的袜子和楼下的小摊,总说艺术源于生活,犯不着搞那些阳春白雪的。
他去世时吴霭16岁,对世界的好奇如同白纸吸墨。
那时候每天都很忙,准备考大学,开始尝试系统地作曲,每天花大量的时间练琴。
记得的事情太多,反而就记不清吴辉了。
王叔给他看过一本杂志,里面一个当红的民谣歌手提到了吴辉,称之是启蒙和偶像,极尽崇拜与褒赞之辞。
可吴霭眼里这人从来都只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中年宅男,蜗居在万州的小镇,喜欢抽烟和在QQ里斗地主。
镇上没人认识他是什么大陆初代民谣歌手,甚至有一次,邻居的孩子结婚,他自告奋勇想上去弹吉他,结果那人说:“让你儿子弹嘛,你年纪太大了。”
……囧事太多,吴霭虽然是儿子,一想爹也憋不住笑,他决定画一画吴辉,但并不作为缅怀,正去翻页,这时,对面又响起了细微的“噼啪”声。
他抬起头,见不远处还种着棵梧桐,梧桐下也立着张长椅,长椅上坐着一个人,蜷着身体左手抱膝,穿了磨出洞的黑裤和白衣,布料却看起来很新。
吴霭看他,他也看过来,两人隔着十来米互相打量。
阳光在他们面前照出明暗分割的一条线,吴霭被光照着,而对面的位置却正好陷落在了后方假山遮蔽的阴影里。
那人头埋在左胳膊上,露出一双柳叶般细长的眼睛,蓦地开口:“你在做什么?”
“我在画画。”
吴霭回他,他看见他右手捏着好几个亮闪闪的小物件。
“画画。”
那人一听,把眼睛也缩进胳膊里,说:“我也会。”
声音有些闷,带着很浓重的鼻音。
吴霭不解,反问:“你在这里干什么?”风变燥热了,吹动梧桐树叶,“沙沙沙”。
那人处在下风口,碎发随着飘扬,一动不动愣了快一分钟,有气无力地抬起了头。
鼻尖和眼睛一样,细窄又精致,嘴唇的颜色鲜艳,脸色却重病似的苍白。
吴霭联想到了君哥说的那句“好看”,认出了这人就是贾昼。
他不愿成为一名闯入者,颔了颔首起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