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上去,还没有靠近阎天就下来把车门打开。
吴霭有点犹豫,主要是没衣服可换,于是道:“阎哥……我……”阎天仍漠然,发通知似的:“庄先生说他今天会早回去。”
一听“庄”字吴霭就像被下蛊,又乖乖上了车。
他本想在路上找家优衣库买件换洗衣服,但阎天变了路线,只遇到了一家肯德基。
到院子的时候7点不到,车又停在了小楼前。
吴霭一下来有点恍惚,发现自己这几天除了这院落就是剧院,两点一线,额外的生活都变空白了。
也不是不好,但自己是习惯了自由的人,不愿意被框定。
他又俯身,对阎天说:“阎哥,你真的不用再接送我了,我如果来,会和庄提前说好,到时候打车就行。”
已经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但阎天还是那副样子,听不见似的。
吴霭手上提着刚买的肯德基,拿出一份套餐递过了去,又说:“阎哥,我刚才买多了一份,给你的,谢谢你了。”
这下阎天终于抬起了头,看了过来,他有一瞬间可能是想说点什么的,但下一秒,又发动了汽车,说:“不用了。”
天将黑未黑,昨天下过雨,温度不似之前那么燥热。
楼里没开灯,吴霭看了眼四下。
心想昨天晚上才吵了一架,这次一定要吸取教训,千万别再主动示好,先端住。
他心血来潮,决定抢占先机,掏出手机问庄:“我已经到了,你什么回来?”出发点是装酷,但话一出觉得有点奇怪,上午才给君哥说了爱情还早,这句却有点像老夫老妻。
短信不能撤回,吴霭有点后悔,这时听见背后有车轮摩擦地面的声音,一回头,熟悉的黑色的捷豹开了进来。
车停很快到了自己跟前,门一响他就变得期待又高兴。
早上没见到庄,这是今天的第一面,发现他又换上了白衬衫,领口、袖扣、都熨帖,明明很低调,却看起来耀眼。
刚还想装酷,可一看这人就忍不住,吴霭像久别重逢似的眉开眼笑,此地无银三百两地道:“我刚给你发了短信,问你好久回来。”
庄一听,俯身去车里拿出手机,看一眼,说:“哦,刚开车没看见。”
心情指数四颗星,看起来也高兴。
他不发脾气的时候太好看——眼睛好看,睫毛好看,鼻梁好看,驼峰好看,笑起来时嘴角弯弯。
自己再好看也不会有庄好看,吴霭下意识靠上去,说:“刚发的,太巧了。”
庄笑着指后面:“嗯,我先去停车?”阎天是他的司机,借自己用了只能亲自开车,吴霭这么一想又不讨厌天天被接送了,乖巧点头,回答:“好。”
捷豹再次被发动,可车一开他就舍不得了,只想跟上去,一分钟都不想他离去。
昨天的冲突,两人今天又像都忘记了。
这就是爱情吗?吴霭觉得并不是——爱情应该是平顺的,稳定的,像洪仓和知礼。
而之于自己和庄,一个人愈发盲目了,一个人脾气也不见好,可每次只要冲突一结束,彼此就能心照不宣地把不愉快都抹平。
说不出具体,可能还不是爱情,但这种感觉也并不坏。
只几秒后,捷豹又停下来了,庄走出来,笑着问:“这是干什么?”吴霭回过神,发现自己原来正追着车在跑,他一下子窘迫,干脆就坦白道:“我想跟你去啊。”
庄看一眼他手上的肯德基塑料袋,问:“晚饭?”肯德基总比吐司好,吴霭:“嗯呐,一起吃。”
庄一听,笑着点了点头,再次俯身从车里拿出个袋子,也老夫老妻似地说:“那车停这里吧,我们先回去吃饭。”
小吴霭也不能不搞事业( ˙-˙=????)
第34章
两人推门回到楼内。
吴霭把吃的都摆上厨房的餐桌。
庄围过来,问:“儿童套餐?”吴霭:“嗯。”
“有没有玩具?”庄比划。
这人看似严肃又板正,却又爱撒娇又爱小东西。
吴霭吃他这套,摸出玩具,像哄小孩子似的:“给你吧。”
庄接过来,也递给他刚才从车上拿来下的袋子,说:“去换衣服”。
两人像是交换礼物。
吴霭走上楼,把袋子一打开,发现里面是三件纯白的体恤。
他想起昨晚庄醉酒后关于浅色和深色上衣的胡言乱语,觉得可爱。
一看吊牌,写着A什么Wang,随手打开了淘宝。
他从来穿着都从简,对品牌没概念,查了一下,同款代购价钱大概两千,三件加起来不便宜,于是敛起笑意,把T恤又都放了回去。
吴霭没穿的,又换了那身丝绸的蓝色睡衣,庄也又换上了那身灰黑的居家服,两人又都来到厨房。
八点不到,时间还早,他们对坐下来,相视一笑。
庄打开一个汉堡,把包装纸撕得规整,递过来。
吴霭从没猜测过这人的年龄,没估算过他的财富,他之于自己的存在一直都像个符号,不管是宽肩、长腿,吊梢的双眼,鼻梁的小小突起,还是唇角的线,只要不发脾气就代表着美好,一颦一簇都令人心驰神往。
他双手拿过汉堡,突然想起了白天自己受到的夸赞,情不自禁地也说:“庄,你真好看。”
庄没听清:“嗯?”吴霭喝可乐,鼓鼓囊囊:“你真好看。”
庄笑:“哦?”吴霭:“真的。”
庄拿了咖啡,慢悠悠地插好吸管,咬下汉堡的一个角,问:“哪里好看?”淡定,从容,好像被说的不是自己,吴霭从不阅读也不写词,调动了一下脑中的形容,说:“就是好看,我说不上来。”
庄隔着桌子伸手拨他的刘海,讲道理似的:“说不出来?那证明不好看。”
两人穿得都休闲,吃的又是快餐,坐在一起,像老夫老妻下班的日常。
吴霭很放松,想了想,站起来,道:“庄,那我们出去吃。”
他把一堆东西又都收入袋子里,伸手去拉庄。
庄把自己的汉堡和咖啡一手握住,跟在他身后,一起来到了楼前的台阶上。
两人并肩坐下来,距离近得只隔一个手掌。
偌大的院落又只剩他们,庄继续吃饭,吴霭拿着汉堡,左顾右盼。
他想找霞光,但天已经黑了,想找星星和月亮,但雨过后,云层尚密集。
远处的小树林黑压压的,草坪也平平无奇。
橙灯倒是温馨,但聚集着嗡嗡的蚊蝇。
出来吃饭是为了采风,想找到一些意象来喻指。
这么一看,什么都一般,吴霭发愁,这时听见庄问道:“你怎么了?”他倒是吃得尽兴,汉堡只剩最后一个底,皮肤偏白也细腻,笑起来是真的好看,难以言喻。
眼前的一切都不如他,吴霭郁闷,道:“还是说不出来。”
庄:“你还是在指好看?”吴霭:“嗯啊。”
“如果好看怎么会形容不出来?”“我就形容不出来。”
“那就是不好看。”
吴霭悻悻:“你非要和我较劲我也没办法。”
庄又来摸他头发:“你平时不听音乐?”吴霭:“听,是我的专业。”
“音乐里是怎么形容人好看的?”一谈论这个吴霭就来了兴趣,他想了想,随口哼出一段钢琴曲,道:“这是舒曼写给赫拉拉的,她应该是美的,但你看,这也是一个氛围的营造,不是形容。”
庄:“我们要谈论钢琴?”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的话题又跳跃了。
他们吃着快餐开始谈论音乐,吴霭虽然小时候接受的古典熏陶较少,但在大学之后突飞猛进;庄虽然并非专业,但从很小就开始接受系统的演奏训练,两人不管是理解还是造诣都旗鼓相当。
吴霭听出了他喜欢李斯特,坦言:“李斯特是我常练的,但是我的手弹他总勉强,特别是我并没有很好的钢琴基本功。”
庄一听,把手伸出来,掌心向上摊开,吴霭把自己的手压上去比了一下,短出小半个指节。
庄笑:“弹李斯特需要手大,这个谁也不能否认,可你不是吉他出身吗?”在这点上吉他的要求确实略低,吴霭笑着坦言:“我小时候的启蒙也并不像你这么系统。
我爸会这个,他训练我的方法就是随便哼出一段,让我弹出来,算视唱练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