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生存指南(37)

作者:王斤斤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妈。”

“我和储悦两个现在算是留守儿童吗?”

“走——。”

“给我滚上楼去——!”

储盛我越来越不懂他,明明我觉得他几乎是我们一家四口人适应的最好的一个。就连储标,晚上吃好晚饭翻着肚皮坐在院子里说说笑笑时,同村人一句‘储老板’的调笑也能让他的笑声变得不太流畅。

储盛不一样,该吃吃该喝喝,除了在家里的屁话少了点,对我的刻薄欺负是一点没少。

但是,原来他也有怨念。

而且是这样的深。

陈兰厂里总是要上晚班,晚上十二点都不见得回来。储标跑出租,一天隔一天不在家。

留守儿童的戏码几乎常常在我家上演。

每次都是我先回来,躲到陈兰他们房间看会儿电视,等到储盛下了课回来煮两包泡面,加根火腿或是颗卤蛋,晚饭就解决了。

然后再就究竟谁该洗碗的事情争执一番,最后不欢而散,将碗筷往水池里一推各回各房间。

其实也并不觉得辛苦,毕竟我自从回来念小学后,每天都要走四五十钟的路去上学。然后一路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班上的同学坐着爸爸的摩托车、或者是自行车上呼啸而去。

那时候我就隐约明白。

人家的命运,好像总是要比我容易一点。

至少,他们不用靠自己的双腿走。

吵也吵了,闹也闹了。

生活是什么?就是你自以为是的发泄一通之后,再回来下跪求饶的的一种游戏。

陈兰辞掉了工厂的工作。她不用再隔三岔五的上夜班,而我也不用因为女工被抢劫的传言,而半夜睡不着,一直趴在窗口等她回来的身影。

对。

我恨他们。

但是我又无比地害怕失去他们。

血缘关系也许就是这么巧妙。

她让我早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爱与恨是一对最完美的共同体。

辞了职,陈兰又没了工作,但是我和储盛每天放学回来都有了热饭吃,晒在外面的衣服也不会因为大雨再淋湿。

但是我妈不可能就这么闲下来,现实也不允许。

我们这里农田里流行种扁豆,收购的产业链也都比较成熟,就是往死了压榨你,爱卖不卖,都烂在田里的那种成熟。

陈兰又二话不说,扛起锄头,成为了一个农民。

从都市女老板,都一个扁豆农民,她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那我,到底又是什么时候真正的体会到家庭的拮据呢。

是在一个巴掌之后。

如果说原来作为“饭二代”的我,每天还能矫情地抱怨一些生活上的芝麻蒜皮的小事,但毕竟我从来没有因为经济而窘迫过。

啊,钱。

该死的钱,死开。

然后,他们就真的死开了。

还滚的远远的。

四年级第一学期秋游,目的地是佘山。

报名都是自愿的,也就是要另外交钱。

一百二。

我想,玩儿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少的了我?

拿了通知单回去第一件事就是要钱。

当时我家的新洋房还在施工,一家四口窝在爷爷奶奶留下来的两间老宅里。

地上是泥巴,沾了水后滑滑腻腻的。我坐在靠墙的深棕色沙发上,手指一个劲地扣着破洞的椅垫上翻出来的黄色海绵。

“我不管!我就要去!”

就是要大声嚷嚷,就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

正在水池边洗碗的储标回头瞪了我一眼。

就一眼,我吓得声音一下哑了。

原来这就是怒目圆睁。

“你小学两年级不是去过?”

“还去干什么!”

当时好像流行一句怼人的话。

那你今天吃过了晚饭,为什么明天晚上还要吃啊!

我没过脑子,脱口而出。

“啪”地一声。他人追过来,快到我都没看清他用了哪个手究竟。

回赠给我的是一记湿漉漉的耳光。陈兰吃完饭去田里干活了,储盛去同学家玩去也不在。

家里只有我和储标。

我哭。

眼泪和着鼻血一起下来,滴滴答答,潮湿的泥土地上,是看不清血的颜色的。

泪眼模糊中,是储标显而易见的慌张。

他转身跑到房间里,从不知哪儿,应该是睡觉的棉被上扯了一团棉絮又跑出来。

我从沙发上跳起来,躲开他要给我止血的动作。

我就低着头,倔强地低着头,让血流个痛快。

会不会心疼?会不会后悔?

我就像是个固执又可恶的赌徒,抓住一切虚无缥缈的机会,寻找翻盘的可能。

最后我还是交钱跟着去了秋游。

开不开心,快不快乐,我说不清楚。

只是在后来的某一刻,深切的觉得,不值得,替自己,也替储标。

******

当命运发现你跌入深渊的时候,她会体贴地替你盖上盖子,以防你被太阳晒伤。

我知道。

自卑的毒根,一旦觉醒,便再难以铲除。

成绩不好,或者不够优秀,我都可以再努力。

但是,长相呢?所有我脸上,由父母赐给我的一切,我又该要拿他们如何是好。

我天生是招风耳,因为从小受着储盛的打压,渐渐已经能够接受。只是在这种接受背后,我潜移默化中早已养成了发不露耳朵的习惯。

我学会了保护自己,但是别人不放过我。

四年级的时候,一个平常的课间,我低头坐着数学老师留的课堂作业。有一个讨厌的男生悄悄绕到我身后,趁我不备,一把扯住我的头发拎起,边高兴地大喊大叫。

“猪耳朵!”

“储悦真的是长了对猪耳朵!”

我惊地立马回身打掉他的手,转眼就被被恼羞成怒的他推倒在地上。有几个女生过来扶起我,我咬着牙,颤抖着双手回到自己位置上。

回家整整痛哭了一个小时。

为这份屈辱,更为自己的懦弱。

应该要杀了他的。

当时就应该让他去死。

去死!

“你没听老人说,耳朵大有福气,你想这么多干什么?”

其实,我求救过的。

但得到的,永远是这种搪塞。

实在忍受不住别人的流言时,我也想过一些天真的办法。比如说用透明胶将耳朵紧紧贴在我的脑侧,或者说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有意地将耳朵往后掰,甚至有段时间我无论是走路还是坐着,只要空闲下来便总是有意无意地要用手摁在我那一截短又柔软的耳骨上,拼了命地将她往后掰。

可是无论我对自己下多么重的狠手,也不管我究竟有几次被自己揪得差点疼哭。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无用功。

什么都没有发生改变。

地球依然在转,我始终是班上唯一的那个招风耳女孩。

男生背着我起各种关于猪的绰号。

只是我没有想到,原来我的唯一远不只停留在这之上。

“储悦,你这脸上什么?没擦干净?”

一天的清早,陈兰在厨房拦住匆匆忙忙要离开的我,手一指我刚刚擦过还冒着热气的脸,出声提示。

“什么没擦干净?”我好奇地转身瞥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镜子。第一眼,还没看清。我往镜子前又凑了凑,这才发现了陈兰说的那个不干净的地方。是在我眼角下方,鼻根处的左侧,有一个小小的黑点,不比一个句号要大多少。

“什么东西阿?”我满心也以为是什么脏东西,用手指揉了揉。

“给我看看。”陈兰凑过来,低头一看:“哦,不是脏东西,是颗痣。”

“痣?”这对我来说是件新鲜事。但并不是好事。

“还有,储悦。”陈兰点了点我颧骨的地方:“你这里还长了点雀斑。”

“哎,果然还是像你妈我。”

经她这么一声轻叹。我才后知后觉地抬头细细察看陈兰。一张全素的脸上,除去眼角和额间分布的几道浅浅的纹路,她两颊和眉间还零零散散分布着几颗颜色不一的斑点。

原来这就是雀斑吗?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郑重地同‘雀斑’这种东西认识。我没想到的是,自同她的孽缘一结下,就漫长有十余年之久。

其实我对外貌上的东西开窍都向来是比较晚的。

我真正开始意识到,并在意这一切,都是来自于他人恶意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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