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英杰传(313)

“你知道比独自上路更好的法子是什么吗?跟我们一起北上,沿着帝国大道再走出十里格,就是大城市萨托。当地的行政长官懂得经营,靠为洛德赛提供牛羊,酒水,小麦发了大财。听我说,小姑娘,萨托的大神殿,修得比双子塔还高哩!你会喜欢那里,不瞒你说,我们也喜欢跟漂亮小姐一起上路。年轻的女孩咯咯笑,只有聋子才不爱听。”维拉妮卡踢马过来,冲伊莎贝拉直挤眼。

跟漂亮小姐一起上路,好教她不被厉鬼撕成碎片。伊莎贝拉最后瞥了一眼满是马蹄印的泥泞,打了个寒颤,转回身来。著名的闪电剑就在维拉妮卡身后不过十米远的地方,他点点头,须发洁白飘逸,全然看不出恶战的痕迹。

“感谢您和冈萨罗爵士的好意,我只是……还有人的性命寄托在我身上,我不能抛下她,独自逃到十里格外的城市避难,躲在城墙里面的每一天,都可能害她送命。”

“好吧。”维拉妮卡吸吸鼻子,“看你的模样,就算我说在荒野里度过的每一个夜晚都可能让你送命也无济于事。既然你的性命不再只关乎你一个人,想必你也会加倍珍惜。”来自北方的女豪杰调转马头,踢马走出几步,倏然回头,冲伊莎贝拉道:“我敬佩你的勇气,将来你有机会造访我们北岭,就去格拉河湾找我。我是‘霜叶勇士团’的副团长‘雪刃’维拉妮卡,路过北岭遭遇强盗,只管报上我的名字。你要记得——”副团长大人猛夹马肚,肥壮的北岭战马载着骑手矫健地跃出一大步,马背上维拉妮卡飘扬在晨风中的红褐头发在当天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让伊莎贝拉安定温暖。

就算怪物横行于世,总还有像她一样健美,豪迈,愿意为过路人伸出援手的人。这匹老马脚力虽差,也比我的两条腿快上许多,走得再慢,熬过三四天也能看到桑夏的城墙了。冈萨罗大人分给我的粮食和饮水都足够,我的弓会教我避开尸鬼,只要夜里升起篝火,驱赶野兽,一切都会没事的。

伊莎贝拉骑着老马,既无法催马跑得更快,也不敢让它更慢。一人一马沿着被暴雨泡胀的硬泥路,穿过浓绿的密林,经过炊烟稀疏的村庄,在赤河边上一家草席下面满是跳蚤的简陋旅馆歇过一晚之后,与“闪电剑”祖孙并肩作战获得的勇气终于散去。伊莎贝拉开始在马背上走神,老马苍白中分的鬃毛几次让她以为尸鬼欺近,从恍惚的白日梦里惊醒。

桑夏城,距离红死谷地下庞大的地宫不过二十里,月亮变红的第一晚,被掏空的绝壁深处,那些结成军队行走的魔怪……一双双枯黄的眼睛从记忆的泥沼中漂浮起来,伊莎贝拉缩紧肩膀,脊背一阵阵发寒。绯娜声称他们派进谷里的斥候什么也没能找到——即便事实如此,那又如何?那些东西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枯目巨人迈出一步,就够我这瘸腿的老马蹦跶好几下。她握紧缰绳,支起上半身紧张地张望。

表面上,将帝国首都洛德赛与帝国各省联系起来的硬泥路与贯穿守望城的主干道一样宽敞,但在丛林壮硕的绿色臂膀环抱下,它只是巨人绿斗篷上的黄头发。浓密的树影墙壁般遮挡视线,两日前暴雨遗留的水分化作灰白的云雾,塞满那些深绿的缝隙。老马的蹄子没在地面滚动的雾气里,猿猴的吼叫忽前忽后,群鸟喧闹着跃出绿色的海洋,紧跟着又一头扎了进去。马蹄铁的声音孤独得让人想要落泪,倘若尸兵真的选择此处袭击,射倒其中一两个不难,但她终究会被他们追上,被撕碎,被吞没。

那样的话,意味着克莉斯也没法活下去。

伊莎贝拉害怕起来。她开始不断踢马,迟钝的老马掀起嘴皮,喷出唾沫,频打响鼻,然而步履稳健,始终没能超过伊莎贝拉奔跑的速度。反倒是身后寂寥的雾气率先吵闹起来,伊莎贝拉竖起耳朵,仔细分辨,至少有两匹马,她细数,听起来都比我的这匹好使。但愿是信差,最好是前往桑夏的皇家信使,应该不会是死去的骑士和腐烂的战马。

她握住弓弦,背上的角弓并未从梦境中醒来。伊莎贝拉稍稍定下心神,扭头向身后望去。一团湛蓝的影子分开雾霭,男人的笑声先于高大的栗色挽马疾驰而来。“我就说过,她人在这儿,跑不远的!”男人咧嘴笑,门牙和嘴唇同样缺了一角。令人窒息的酒臭味毫无遮拦,伊莎贝拉屏住呼吸,努力保持平静,偷偷将注意力转移到腰侧的短刀上。

别慌张,慌乱才是最大的敌人。你背着弓,穿着裤子,老远就能瞅见。自从比武大会以来,徘徊在洛德赛附近的外地人不少,没人知道你的口音来自奥维利亚。想想你身边的帝国姑娘,想想如果克莉斯在这里,她会如何回敬这家伙。

伊莎贝拉挺直腰板,斜睨了快速欺近的高壮栗马一眼,马背上的醉汉笑得牙龈外露,他白得像刚刷过粉的白墙,斗篷在他喉部系了一个臃肿的大结,他黄褐的鼻毛与稀疏的长发一起,乱糟糟地支棱在外面。

“如今的世道,您这模样的姑娘家,可不好一个人在路上跑啰。”披斗篷的男人吸着他硕大的酒糟鼻说。他生满卷毛的粗腿从斗篷底下露出来,宽阔的脚背上,帝国民众夏天热爱的草鞋业已断开,被他草率地拧在一起,看上去自从前天的暴雨就没打理过。他开裂的脚趾甲遭遇了同样的厄运,那双肮脏的大手看上去也不像任何一个伊莎贝拉见过的帝国贵族。这样的家伙可配不上他的蓝斗篷,伊莎贝拉心中惴惴。他的斗篷是靓丽的皇家蓝,缎面沾满露水,显得更加光洁动人。斗篷左胸的黄线似乎是帝国贵族家徽的残余,伊莎贝拉没敢细看,只匆匆扫了一眼,确认其上没有血迹的残留。

“如今的世道,男人既管不住他们的嘴,也管不住他们的腿。”伊莎贝拉冷冷地说,“倘使您果真需要,我倒不建议给您上一课。”

“哟呵呵,老驴,可爱的小姐要为咱俩上课哩。”老驴的同伴踢马从另一侧赶上,与伊莎贝拉并肩骑行。他嗓音甜美,操着不知道帝国西部哪个省的口音,看上去和□□的红毛骡子一样精神,闻上去也是。伊莎贝拉挪开视线,尽量不去看骡子背上满脸痤疮脓包的男人。

“小姐要替你们的老娘做她没做好的事,丧气得紧哩。”伊莎贝拉假意叹息,模仿烂脸的口音。一旁的蓝斗篷老驴咔咔笑起来:“老娘?当儿子的想要喝奶,老娘——”说完他肥硕的舌头透过缺失的牙齿,顶开嘴唇的豁口,令人作呕地上下弹动,伊莎贝拉忍住恶心,逼自己冲他笑。“第一课,就从骑马开始。”话音未落,她便猛踢老马,上路以来,那马从未受过如此待遇,大惊之下,果真撒开蹄子狂奔一气——但也只有那么短短的几个呼吸。刚刚升起的希望火苗顿时被浇灭,伊莎贝拉咒骂不已,两个老儿子阴阳怪气地呵呵笑,蓝斗篷夹住栗马浑圆的肚子,边笑边追上来。

“笑吧,公猪,但愿支上烧烤架的时候,你还笑得出来!”伊莎贝拉取下角弓,抽箭,转身,瞄准,一气呵成。男人丑陋的笑容在箭簇前凝固,夹住挽马的腿松弛下来。伊莎贝拉冷笑着张满弓,瞄准男人眉心。“投降,交出你的斗篷,干粮,水袋,还有所有其他值钱的东西!你没听错,这是打劫!”伊莎贝拉挽弓将射,蓝斗篷握着缰绳的手抖了又抖,犹豫着是不是要举手投降。

他想知道我是不是真能坐在马背上射中他,这么近的距离,只要我射失一箭,他的大马立刻就能撵上。他会从一旁扑过来,将我摔下马背,那样的话,可就全完了。伊莎贝拉咬住嘴唇,努力让那什么吃奶的冒犯不至于影响自己。

“如果我是你,就会更加关照偷骡子的烂骑手同伴。”伊莎贝拉转而瞄准他的同伴。驮马上的老驴回头望去,蓝斗篷被风拉扯,裹住他的身体。伊莎贝拉转回身,用脚后跟猛踹老马。跛脚的老马被她踢得嘶鸣起来,她草草背起角弓,猛拽缰绳,策马冲入大道外的树林中。

帝国南方湿热的密林与家

乡浸在阳光里的松林完全不同。泥点甩上头顶的感觉刚刚消失,伊莎贝拉便立刻被绿色的巴掌狠抽了一掌。她咽下满脸露水,俯倒在马背上,不忘用膝盖猛顶老马,催促它快跑。迟钝的老马自然不适合驰骋林间,但伊莎贝拉指望如此可以缩小与长腿大马之间的差距。诸神保佑,让我甩掉这两个家伙。前方几里外,帝国大道将横跨赤河,就算他们不肯放弃,跑到桥前面等我,只要给我距离,我就能一人一箭,射穿他们的脖子。伊莎贝拉趴在马背上盘算。她不停催马快跑,不敢回头去看。一开始,帝国的神灵们不打算站在她一边,栗马沉重的蹄声紧跟她冲进森林,马儿宽厚的身体分开支棱的树枝,亦步亦趋跟在后头。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