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死后我立刻反了(6)

似乎经过了很激烈的内心冲突,她终于做出了决断。

“好吧,”季清霜不情不愿地说,“那你换一个要求吧。”

这回我不敢瞎折腾了,从房间的角落里翻出一个包袱,塞到了她的手中。

“这里面是我托人从京都搜罗的小吃玩物,你帮我交给符克己,告诉他,我偷了他这么多零食,现在我还给他了,他可不能再说我欠他的了。”

“就这样?”

“就这样。”

我点头如同小鸡啄米,可不敢再招惹这位姑奶奶了。

季清霜结果包袱,掂了两下,挂在了肩上。事情解决了,她也不打算多留,从地上捡起小崽子,扛到了肩上,转身就走了。

走到一半,还没出门,她顿了顿,回头看我,问出了她一直都想不明白的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对符锦这么忠诚?”

我并不想回答她这个问题,所以反问她:

"你又为什么非主子不嫁呢?"

她哑然失笑,摇了摇头,不再多问,就此离开了。

18、

在季清霜离开后,我又等了一会儿,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自己在等谁,过了一会我才反应过来,随即忍不住自嘲。

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我自己选的主子自己还不了解吗?

他既然做出了选择,就不会再后悔,无论这个选择需要怎样的代价。

而区区的一个我,有怎么能算是代价呢?

恍惚间,我回忆起这些年的军旅生活。

我们一起上过战场,一起跋涉过险地,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

在最苦的时候,主子的脚被反复磨破,因为骑马大腿内侧都是伤痕,再加上他的老毛病,整宿整宿的胃疼,根本无法入眠,我每天半夜去找他,不眠不休地照顾他,在那场战争最艰苦的时候,主子脸色惨白地躺在床上,死死地抓住我的,对我说。

“从此以后,你不可以离开我。”

我仍旧记得,主子的眼睛极黑,那黑色中是暗无天日的真地狱,那里满是绝望,尽是憎恨,选择走上那条路的人,必将陷入不得超生的绝狱。

他明知道自己的前途为何,却依旧让我不要离开他。

真是个疯子。

那时候的我呢,我是怎样回答的呢?

在寂静无声的暗夜里,我跪伏在他的床边,没有松开我们相握的手掌,承诺到:

“是。”

“小的——遵命。”

现在想想,那时候我的脑袋一定被驴给踢了,竟然会答应那种要求。

而且那时候是谁说让我不要离开他的啊,结果现在为了讨好父皇,就这么把我给送上刑场。

最后一面,竟然还是我自己去找他,给他暖脚?

怪不得主子的姘头季清霜对他的称呼不是负心汉,就是混蛋。

季大小姐说的有理,有理。

19、

特使已经等我很久了,见我来找他了,当即就催着我上路了。

我跟他走出我这呆了整整七年的军营的时候,军营还是一如既往的喧嚣,跟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路上还有士兵跟我打招呼,这时候我会错觉,我不过是被派出去打一场无关痛痒的小战役,马上就会回来。

可错觉就是错觉,经此一别,再无相见之日。

在做梦般恍惚的境界中,我隐约听到了小崽子在大喊:

“谁要你的东西啊,你给我活着回来啊!”

我以为是幻听,转头就忘了。

我连我什么时候上得马车都不知道,等到我想来撩开马车帘子回望来路的时候,我们已经离开边城了,军营更是早就不见了踪迹。

“能稍稍停一下车吗,特使大人?”

一边给特使陪着笑,一边把袖中的银票暗自塞给他。

特使不动声色地将银票收好,吊着嗓子命令车夫:

“停车——”

众所周知,我李念恩李将军,最最喜欢的就是真金白银,这次贿赂特使的银钱,可真是让我心痛得厉害。。

我跳下马车,整了整头发和衣裳,找准军营的位置,一揖到底。

在某次喝酒的时候,我曾经问过魏柯辛,他堂堂鬼谷门下大弟子,怎么这么想不开,跟着我混。

他耸耸肩,告诉我。

“士为知己者死。我不要做陪人酒色的门客,不要做受人情爱的娈童,我要被人承认自己的能力,被理解,被使用。”

他敬了我一杯,一饮而尽。

“就和你一样,大人。”

就像我是最了解主子的人一样,魏柯辛也是最了解我的人。

诚如他所言。

符锦对我有知遇之恩。

我李念恩,如果没有遇见符锦,我成不了李念恩。

他符锦,没如果有我李念恩,照就是他的八王爷。

20、

但符锦。

这个恩情,此去一别。

我李念恩,再不欠你分毫。

21、

在路途上,看在我的银票的份上,特使对我不错,吃穿住行都是尽善尽美,我表示很满意,下次……

哦,对了,我没有下次了,真可惜。

在路上估计是担心我逃跑,脸皮还没有撕破,但到了他们的大本营京都以后,这点表面工夫就没有必要维持了,在给我找了一堆我的确做过的罪行后,转头就把我丢到了天牢里头去了。

就等着老皇帝六十大寿过完,然后就把我给斩了。

天牢里吃也不行穿也不行就,还动不动来点刑法拷问拷问我。

日子真的是无聊。

在这穷极无聊的日子中,我一边数稻草,一边开始回忆我操蛋……

哦,不。

是波澜壮阔的一生。

22、

遇见我的主子符锦之前,我有另一个名字——

李三胖。

顾名思义,李家第三个出生的,出生时是个肥胖的小子。

我们家不是不能找村里秀才取个更“雅致”的名字,只是一开始我爹娘根本就没抱希望我能活下来,毕竟我之前还有两个哥哥,那两个哥哥都没有活过五岁,我的父母对我也不抱任何希望。

虽说吃了狗屎运的我平安顺利地长大了,不过因为名字已经叫顺口了,我爹娘也就懒得再去更改了。

就这样,李三胖这个土气的名字跟了我十几年。

在我乏善可陈的童年期间,我没有任何可以称之为天才的才能,就像所有乡下的孩子一般,上树下河掏鸟蛋,帮工下田干农活,波澜不惊地活着,无人注意地成长。除了我自己偶尔的白日梦,没人会指望我日后有什么大出息。

我的未来已经能从我那世代务农的父母亲管中窥豹了。如果没有遇见什么的大的天灾人祸,我会一边帮家里干农活一边成长,长到一定岁数了,倚靠家里的积蓄在自己村子或者邻村娶一个媳妇,取了媳妇一到两年后,生一个两个三个娃子继承家业,继续他的一生。

一代又一代,几代人过一代人的人生。

说到底都是一代人。

无趣至极。

不过我七八岁的时候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厌恶之情,毕竟如果能够持续这种乏味但是平静的生活,已经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从说书人口中的故事,从村中偶尔见到的悲剧,从父母偶尔充满担忧的神色,我朦胧地知道,安静而祥和的,偶尔有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的乡村生活只是表象,当水灾饥饿旱灾降临,当剥削和战事降临,当那些近在咫尺的天灾人祸来到这村庄之中,我这看似平静的生活就会展现出血淋淋的残酷内核,其中满是伤痛、不甘、懊悔、无能为力,是那是的我无法承担的。

不过当时的我和我们村的大部分人一样,都以为那些还未降临的事情不会降临在我的身上。

不过现在,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回望,我才发现,无论是恰好成为潮头的自己也好,抑或是被批卷入潮水中的村民也好,我们要么粉身碎骨,要么身不由己。

早年离开村庄的我身陷大牢,留在村庄的他们死于几年后的洪水。

已经发生的无从更改,展现端倪的终会降临。

王侯将相、布衣平民。

无人能够逃脱。

23、

不过,我还是与众不同的,命运格外钟爱我,知道我未来必成大事,所以选择率先磨砺我的心智,锻炼我的身体。

在我七岁那年,我那老实巴交的亲爹被大水冲走了,尸骨无存。

家中的顶梁柱轰然倒塌,我阿娘一介女流之辈,何以扛起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七岁的我和已经六十多的爷爷不得不下田,即便如此,家中依旧困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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