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死后我立刻反了(58)

他一直喝到了酒宴结束,双眸仍旧清明,从座位上起身,独自一人离开了。

我有些担心他,但一群人凑在我的身边,我脱不开身。

这群给我灌酒的混蛋吵吵嚷嚷着要闹新房,可一个个还没走到季清霜的帐篷呢,全都半路跑没影了,将我一个人丢在新房前。

没出息,没志气,活该讨不到老婆。

这么想着的我,双腿有点发抖,小心翼翼地进到了我们的新房。进去之前,我就猜到季清霜一定不会老老实实地盖好盖头,规规矩矩地坐在床上等我。

可即便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进去的时候还是被季清霜给吓到了。

季清霜自己掀了盖头,摘下了沉重的凤冠,乌黑的长发披散而下,她把腿翘在桌子上,手中拎着酒壶,给自己灌酒。

见我回来了,她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坐在她旁边。

我老老实实地坐在她旁边的座位上,由于刚刚被灌了太多酒了,现在有些口渴,我拿起了桌上了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刚刚咽下去第一口,季清霜的一句话吓得我把茶水喷了出来。

“我知道你不喜欢女人。”

“……”

我堪堪把嘴角擦干净,她的下一句话把惊得我把茶杯给摔了。

“真巧,我也不喜欢男的。”

“……”

军营中虽然一直在传我和主子有一腿,但那多数是调侃性质,没几个人当真,哪怕是我那些积极传播谣言的政敌自己都不信。

季清霜对各种谣言一向是不闻不问的状态,她能做出这个判断,只能说明她拿到了确实的证据。

“你怎么发现的?”我问道。

“我们一起去了那么多次青楼,你虽然每次都叫姑娘,可你的动作太斯文了,女子往你身上靠的时候你还会无意识地躲开。”季清霜冷静地说,她一向如此,在她看似洒脱豪放的表面之下,隐藏着谨慎持重的内核,她喝着酒,继续揭露着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还有,每次有好看的歌舞,是个男人都会盯着舞女的大腿或者腰肢,只有你这个家伙盯着符锦的侧脸发呆。”

她说的是实话,我至今仍旧记得主子聆听美妙音乐时妍丽的身影。我仍然记得,主子闭上眼,微微侧头,将自己放松在美妙的旋律之中。那身影越过了五感,直接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愈久弥深,令我此生难忘。

主子曾是老皇帝最喜欢的子嗣,自幼受到最完善最全面的教育,琴棋书画主子样样精通,对乐曲也有自己的品味,即使是在边塞,主子也不嫌麻烦地豢养了一众乐手,只为了能够不时满足自己的耳朵。每当主子命令乐手奏乐的时候,我经常会凑到主子身边,陪他一起欣赏乐曲,实话说,像我这种大老粗是没有什么音乐素养,曲中的高山流水和婉转倾诉都是听不出来,而这样的我之所以还愿意经常跑到主子那听曲,唯一的理由在于主子。

主子对乐曲侃侃而谈的点评远比乐手的能力重要,主子欣赏乐曲时的秀丽侧影远比乐曲本身更加美妙。

是的,我为我的主子深深地倾倒,沉醉于他的俊逸秀美的容颜,着魔于他人莫能测的眼,钟情于他伏案工作的身影。

季三青已经教会了我什么是喜欢,我知道在我的注视之中滋生的情感就是喜欢,可这份喜欢注定只能掩藏于黑暗,逐渐腐朽变质。

只因为……我喜欢主子,但我更爱自己。

永生永世,我都不会让主子意识到我对他的爱意,我不会让他知道,只要他愿意给予我一点真正的温暖,就可以真正地把我玩弄于鼓掌;只要他愿意施舍我一个拥抱,我的理智就会脱钩,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这份爱令我恐惧,这空虚令我失控,我不能接受我变成非我。

所以,我们只能是主与仆,利用者与被利用者。

要么他杀死我,要么我反噬他。

这之间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我抢过季清霜手中的酒壶,在她沉默的眼神中不断地给自己灌酒。

她放任我,因为她能理解我,她与我说到底是一样的人。

季清霜看着妄图灌醉自己的我,开口问道:

“你还记得吗,我问过你,你为什对符锦这么忠诚?那时候的我很好奇,因为一个小人凭借着单纯的野心,是做不到你那种境地的。”

季清霜的目光近乎悲悯,她现在已经知道了答案。

我喝一口酒,问出了那时同样的问题,“那你呢,你根本不爱主子,又为什么非主子不嫁呢?”

我们没有回答彼此的问题,却都知道了答案,因为爱,因为注定不可得到的爱。

她对那个人的爱,我对主子的爱。

我们都在自我欺骗,我们都恐惧着自己,我们被困于无爱之城中,永远都无法走出。

相爱之人彼此伤害,无爱之人却能理解彼此。

多么地讽刺。

红烛不过燃到一半,身披嫁衣的季清霜与身着喜服的我,借着洞房的漫漫长夜,从彼此鲜血淋漓的伤口中寻找慰藉。

我们共饮一坛女儿红,却不是为了同享喜乐。

酒到微醺,季清霜懒洋洋地趴在桌上,她的眼角微红,闪着细碎的泪光。

“李念恩,”她突然对我说,“把你怀中的盒子给我。”

她不说我都忘了,我连忙从怀中掏出她之前交给我的盒子,转而递给她,她当着我的面,缓缓打开盒子……

……盒中是一块牌位。

虽说这个女疯子让我在婚礼上揣着一块牌位着实晦气,不过我现在更加关注的是:

“这是谁?”

季清霜的眸中闪过刺骨的悲凉,她的指尖摩挲着牌位上纂刻的文字,细声喃喃,念出那人的封号,怀念那人的名字:

“灵寿公主,符玲。”

灵寿公主,主子常常念起的名字,是他最喜欢的皇姐,在主子十岁那年被送到中山国和亲,次年,被中山国国君虐待致死。

季清霜曾经说过,她曾经也是大家闺秀,是远近闻名的淑女,可在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变成了一个武力值爆表的女疯子,整日追着主子跑,嚷嚷着要嫁给主子,要和主子一起去打仗。

灵寿公主是主子亲姐,据说两人外貌都肖似他们的母妃,而且,主子是老王爷的义子,不出意外会接替老王爷镇守边关,抵御——中山国的进攻。

那么,她要嫁给主子的理由,她一定要来边塞的理由。

显而易见。

想到这里,我心下暗惊。

疯子,她果然是个疯子。

季清霜的眼中雾蒙蒙的,她仍旧兀自喃喃着:

“其实,嫁给中山国国君的人选是我,她是主动代替我嫁过去的,然后啊,我的公主就死在了那里。”

季清霜闭上了眼,敛去了眸中所有的泪水。

她的伊人已逝,而我的主子仍旧活着,我没有安慰她的资格。

季清霜也不需要我的安慰,她怀拥着自己的牌位,从死亡的木头之中汲取生的温暖。

许久之后,她慢吞吞地站起来,取来了红盖头,盖在了灵寿公主的牌位之上,抱着它走向的床榻。

“你滚吧,我要抱着我的牌位睡觉。”

季清霜放下层层叠叠的纱,轻纱背后,嫁衣的下摆极长,蜿蜒着,像一条赤红的巨蛇,仿佛要将她束缚吞噬。

她倒在血红的嫁衣之中,抱着所爱之人的牌位,仿佛已经故去万年。

121、

我悄无声息地退去,不忍打扰这只属于她的婚礼。

相比气氛阴沉宛若墓穴的婚房,初冬的夜晚竟可算得上温暖,拢了拢衣裳,被赶出洞房的我决定找个人陪我喝酒。

“新郎官这是要去那儿啊?”

我还没有决定去哪儿呢,从黑暗之中悄无声息地走出的季清贺吓了我一跳。

“谁——妈呀,你吓死我了。”我拍了拍胸口,好不容易才把气喘匀了,“季清贺,你不要老是突然跳出来好不好。”

季清贺轻轻一笑,桃花眼眯起时荡起风流的情意。

“不好。”

他的声音温柔无比,将我拒绝。

这么多年了,季清贺这恶劣的性子倒是一点都没变,我叹息道:

“不好就不好吧,您说了算,不过现在能不能别挡我的路啊,我要去找——”我不假思索,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九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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