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船而行的士兵们没有下船,就在甲板上休息。小岛上仅是秦牧和胡云笙两个人,就感觉有些拥挤,几步就走到了小岛的尽头。
在小岛边缘,两颗沧海水晶相互依偎,随着水波一下一下晃动。
胡云笙蹲下身,撸起袖子一手一个捞了起来。
直到沧海水晶脱离水面,安置在胡云笙的手掌心的时候,秦牧才看到水晶的模样。
晶蓝透亮,每一面都折射出不同的蓝色光芒,阿笙手掌微动,那些水晶中宛若柔软绸缎一般的灵气就会随之晃动。
水晶不大,但是尖锐,胡云笙甩手将两枚水晶都放在秦牧的手掌之中,又从衣服中拿出一方白净手帕,包裹住两枚水晶。
秦牧收好沧海水晶,说道:“现在就差最后一样了。”
“不。”胡云笙否定道,“兰花和水晶找的太顺利了,顺利到不真实,我怀疑林辰锐会在蜀地等着我们。”
“如果是真的是那样的话,那就不是最后一样了。处理掉林辰锐,拿到千年斑妃竹竹叶和竹林新生的竹笋,这是两样。”
秦牧蹙眉,“你准备怎么处理掉林辰锐?”
“我一直在猜想,那个小锐到底是什么人,”胡云笙捡起一枚石头,用力扔出去,“就在刚才,想到了。我知道的,叫小锐的人,只有林辰锐一个。虽然现在还不认识他,不久后,肯定会认识的。”
秦牧:“可是……”林辰锐是你哥哥。
胡云笙:“可是什么?”
秦牧:“没什么,就要起风了,我们回船上吧。”
“好。”
两个人回到船上,士兵们已经开始商量回程的路线,他们走出去的太远,回程昼夜不歇也要走上二十多天。
“两位如果不着急赶路的话,我们就按照正常速度回程。”
胡云笙:“正常速度的话,需要走多久?”
士兵:“没有意外状况的话,三十二天。”
胡云笙点头,“那就正常速度就行。”
秦牧补充:“我们的粮食、饮用水储备充足,不需要着急赶路,这一个月大家也都辛苦了,正常速度回航就可以。”
“是。”
找到沧海水晶后,胡云笙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接下来回程的这一个月就是彻底的放松、玩乐,享受生活。
胡云笙瘫在躺椅上,伸了个长长长的懒腰,“自从我们离开赤云山之后,就一直在赶路,即使是在渔村的时候,也是各种查探消息,严防追兵,难得有现在这么放松的时候啊。”
“是啊,”秦牧变戏法般变出一盘刚洗好还带水珠的草莓,“是啊,这么放松的时候,如果能有一盘美味的草莓在手,就更好了。”
胡云笙眼睛一亮,猛蝴蝶起身,扑过来叼走一枚草莓,“还是你最懂我,哈哈哈哈哈。”
……
不用每日趴在栏杆处寻找沧海水晶,不用担心角落里随时可能会出现的蜘蛛,第一次吹着海风享受着夏日。
有吃有喝有美景,身边还有秦牧。
胡云笙的小日子别提有多开心了。
不知不觉间,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
这日,胡云笙到甲板上散步,船上年龄最大的老张正在甲板上晒太阳,见到他,指着前方兴奋道:“胡少爷,你看,已经可以看到岸上的房屋了,再有两三日,我们就能到岸了。”
再有两三日……
就到岸边了。
胡云笙恍惚,敷衍地应声后,就转身走了。
老张一脸莫名其妙,不知何故。
胡云笙匆匆跑上二楼,秦牧在房间里睡午觉。
昨晚他又做噩梦了,一晚上浑浑噩噩,睡了醒,醒了睡,浑身冒冷汗。是秦牧,彻底不眠,在一旁照顾他,又早早起床做了他爱吃的食物。
平常都没有午休习惯的人,这会儿睡午觉,想必昨晚一定累坏了。
想到此,胡云笙推门的手搁置在门上,再没有用力。
他想说什么呢?算了,还是让秦牧好好休息吧。
作者有话要说:6月会写完~
之后会存稿新坑,写一本甜腻沙雕的小说《我是海里最会说的!》
咕咕咕~~~
第37章
第37章
说是两三日,对于胡云笙而言,仿佛眨眼间,他们就到岸边了。
下了船,踏在坚实的土地上,胡云笙长长地出了口气,这就到岸了。
秦牧站在他身侧,“怎么了?”
“没什么,”说着,胡云笙又叹了口气,“逍遥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啊。”
秦牧会心一笑,他又何尝不是呢,在海上的日子平静安逸,像极了曾经梦想过的田园生活。
“等治好你的翅膀后,我们就回赤云山,数不清的安静岁月等着我们呢。”
闻言,胡云笙面色总算好受一些,点点头,“嗯。”
秦牧拿出藏在心口处的帕子,执起胡云笙的手,放在他掌心之中,“你先拿着,去阿满叔家的茶馆等我,我去找曹绮辞行。”
胡云笙心念微动,勾了勾秦牧的手掌心。
在船上的两个多月,他们从来都没有商量过,找到沧海水晶之后,是不是要休息一段时间?又或者还是要即刻动身,前往蜀地。
不约而同的,他们都选择了即刻动身,不需要商量,不会要知会,或许两颗心早已做过交流。
这就是阿娘说过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吗?
进入茶馆,胡云笙选择了一处靠窗的位置,点了两杯湖州龙井,又要了盘炒花生米,准备悠悠闲闲地等秦牧过来找他。
然而,一切的惬意都消失在了茶桌和墙壁紧挨着的那处。
那里有一片不算大的蛛网,上面挂着许多蚊蝇,一只指甲盖大小的蜘蛛正在享受美食。
它是享受了,胡云笙就不大愉快了。
果然还是海上快乐,一上岸就遇到蜘蛛,很糟心。
胡云笙招来小二,指指桌脚边的蛛网,小二满口道歉,火速拿来扫帚把蛛网连带蜘蛛都清理了个干净。
即使确认那处一点蛛网的痕迹都没有了,胡云笙也不愿意再坐在这里,一手一个端起茶杯,由着小二帮他拿着花生盘,上了二楼,寻了个雅间安静坐着。
怕刚才的事情再发生,这次小二主动走在前面,推开雅间门,先进去巡视了一圈,确定这间雅间打扫妥当,没有脏污残留,才请了胡云笙进来。
雅间门关闭,胡云笙双手捧着茶杯,看着窗外人来人往。
突然惊奇地发现了一件事,这件事像是吃到美味烤鱼一样让人兴奋。
——刚才看见蛛网和蜘蛛,他似乎并没有很害怕,和害怕相比,倒是厌恶的情绪更多一些。
他没有以前那么怕蜘蛛了。
胡云笙曾经以为,不论长到多么大,不论怎么像人,他的内里本质上更像是一只蝴蝶,害怕天敌害怕蜘蛛,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
无论他变得如何强大,无论那些蜘蛛在他面前是显得多么脆弱可欺,他都会像是一只随时会被蛛网粘住,挣扎不休,最后沦为蜘蛛美餐的蝴蝶一样,害怕、逃跑、避让躲闪。
但是在刚才,他没有那样做,他很淡定地叫来店小二,很淡定地看着店小二处理干净蜘蛛,很淡定地换了雅间继续等待。
究竟……是什么时候有这么转变的呢?
胡云笙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是在秦牧出现以后。
秦牧是个让人感觉很舒服的人,和他待在一起,总是会不自觉的撒娇、耍赖、玩乐。
胡云笙笑出声,一想到秦牧,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
秦牧没有让胡云笙等太久,很快就出现在雅间门口,随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串糖葫芦。
如今这么炎热,胡云笙从窗口探出头去,没有发现任何一家贩卖糖葫芦的小店,路上也没有卖糖葫芦的车。
胡云笙:“在哪儿买的?”
“曹将军府上抢来的。”
“哈哈哈哈哈。”
胡云笙解决掉三颗,剩下两颗大方地给了秦牧,“请你吃。”
秦牧抱拳作揖,“谢谢胡少爷赏赐。”
“一会儿吃过午饭,我们就走吧,要不要回去叫上戈沙?”胡云笙敲打桌面,他们两个人的行李不多,简单收拾一下就能走,快马加鞭赶回去找戈沙,最多也就浪费一日。
秦牧摇头,“戈沙要照顾三个孩子,我们把他叫走了,谁来照顾燕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