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我翅膀破了!(18)

他似乎理解了当年村民遭难时候,娘亲奋不顾身冲下山的原因,大概是一种使命感吧。

经年累月,堆在仓库里的银子越来越多,胡云笙很少会用到,这次出门也就忘了还要带这种人类间通用货币。眼看着秦牧的钱袋子越来越轻,胡云笙一时也舍不得再花钱了,于是就同意了向导的意见,由向导运送。

胡云笙的眼睛到处乱转,把心里想什么全都暴露给了秦牧。

虽然秦牧看上去没有什么表情,但他眼睛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不高兴的只有小雀,总感觉到嘴的骆驼肉飞了。

秦牧付了定金,胡云笙和向导打商量,不用跟着我们,晚出发两三天都可以,只要除夕之前送到就行。

秦牧虽然花了很多钱,但是心情很愉快,他知道阿笙是在替他着想。已经死了的人绝对不能暴露身份,如果回去的一路上都需要蒙头捂脸欺瞒同一队伍中的人,那路程实在是不愉快。

安排好行李之后,两人一狼就正式踏上了返程的路。

途径宜辉陂的时候,迎头碰到一队正在休息的商队。

途径赤云山的商队大多友善,给胡云笙留下不少好印象。此时看到商队也格外亲切。

商队大约有五十人,前后都是货物,中间却夹杂着一顶轿子,非常突兀。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风,有人拿着水壶送进轿子,恭恭敬敬,礼数周全。

轿中是一蒙面女子,接过水壶,“还有多久的路程。”

“禀告圣女,咱们现在是在宜辉陂。再有两天就能到达阿和赞头领确定的新定居点。”仆从恭敬道。

蒙面女子点点头,“宜辉陂距离雁国太近了,通知大家尽快启程。”

“怕什么?圣女莫不是忘了,”商队中又一男子走近马轿,“秦家军已经全灭,秦牧已经死了,现在驻守在雁北的,不过是一群废物。”

“既然是一群废物,”女子眼神轻蔑,冷笑道,“咱们为什么要假扮商队回部落呢?”

男子大笑,毫不客气地掀开轿帘,凑近轿中人,“我们这么做当然都是为了圣女的安全着想。赶路辛苦,还望圣女好好休息,珍重身体!”

胡云笙耳力很好,隔着五六里的距离,只要他想听,那些刻意压低的对话全都听进了耳里。

只是,“他们叽里呱啦地说什么呢?”

胡云笙听了一耳朵,然后一句也没听懂。

“是部落语言,和我们说的不一样。”秦牧解释。

胡云笙一直都特别得意自己的耳力,平日里没少在秦牧和戈沙面前炫耀。没想到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秦牧居然也能听到那几个人说话,胡云笙脸瞬间拉了下来,感情平日里秦牧这个鸟人都是故意装聋作哑的?

秦牧笑眯了眼睛,“我听不见,但我认识那个女人。”

认真算下来,前世今生,秦牧认识胡云笙已经近十二年了,朝夕相处,熟悉的不能更熟悉了。胡云笙稍微皱一下眉头,秦牧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那个女人是阿和得勒部落的圣女,是首领阿和赞之下最受尊敬的人。”秦牧继续解释,“距离太远,看不清楚脸,不过她带了面纱。圣女出行,必须蒙面,是阿和得勒部落的习俗,”

胡云笙:“这样啊。”

“阿笙,我很好奇,他们说话声音那么低,你不注意去听的话应该也听不见,为什么突然偷听别人对话?”秦牧寻了块避风的大石头站定。

走了一上午,也该休息休息了。

“想知道啊?”胡云笙得意洋洋,心情瞬间好的不得了,秦牧没有骗他,原来不是听见的,是猜的。

“想。”秦牧十分老实地点点头,就地而坐,乖巧的不像话。

胡云笙很受用,踢踢腿换了个大佬的坐姿,“我见过数百个商队,商队一路穿山过河,风餐露宿,非常艰苦,商队里不分男女都是骑马的,最多就是坐在货车上架马,还从来没见过跟商队的女子乘轿的。”

“确实不正常。”秦牧道。

“不止这个,”得到秦牧认同,胡云笙更加得意,如果他有尾巴的话,现在早就翘上天了,“商队长途赶路,大多擅长苦中作乐,只要没遇上危险,大部分人都是笑着的,开心的,互相之间有无数能聊的,这个商队人人僵尸脸,神色肃穆,戒备,看着倒像是你们军队里站岗的士兵。”

小雀跟着胡云笙也见过很多商队,商队里的女人都是豪爽粗放的,没有这么娇滴滴的人物。这么一看确实很不一样,非常认同地点头。

胡云笙继续说:“还有最最明显的一点——”

“车辙痕迹。”秦牧顺着他的话补充道,“如果前后其它车里装的全是货物的话,车辙痕迹不应该这么轻。”

“完全正确!”胡云笙兴奋地揉了一把小雀的脑袋。

小雀一张毛脸十分抗拒地左右扭头,却怎么也逃不脱胡云笙的魔爪,这个半妖真讨厌。

秦牧选的避风石非常大,大到完全遮挡住了他们三个的身影,他们动静非常轻,直到现在假商队都没有发现他们,更不知道他们辛苦的伪装在别人看来,几乎透明。

许是小雀抗议地太激烈,胡云笙干脆揪住了小雀的头毛,神情兴奋,“你说他们要干什么?赶路就赶路呗,装也装的不像样子。”

阿和得勒部落迁徙,最先转移的必然是能够稳定人心的圣女,最后是头领。

就算前世的记忆不能照搬,阿和得勒也应该早早就迁徙了,不可能等到现在。他们应该已经迁徙了,商队这批人是为了保护圣女留下来的。

至于为什么本应该最先迁徙的圣女,如今却还在路上,是个疑问。

就在秦牧他们左右想不通的时候,远处休息的商队有了动作,秦牧撑在石头上查看,那些人朝着生涩的汉话大喊:“走了走了,整队。”

这回终于听懂了的胡云笙扯扯嘴角,“原来会说人话啊。”

胡云笙没离开过大雁,自小听人们说的就是雁国话,这些蛮族讲的鸟语听不懂,就很不爽。

刚才和轿中女子说话很是嚣张的男人,翻身上了最前面的马匹,越走越近。即使戴着厚重的头巾裹着面,秦牧也能认得这人。

阿和赞的四儿子堪坍。

第15章 【修】

最不像商队的商队,最不像商人的领头人堪坍,全身裹着厚衣服,只剩下一双眼睛,一个看似戒备实际上吊儿郎当的商队领队。

胡云笙摊开手掌,一丝无形的妖力从掌心渗出,翻越大石,飞过草丛和零星的灌木,停在道路中央。

常人看不到的,无形无影的蝴蝶不断拍打着翅膀,妖力幻化的花粉从翅膀身上散落,静静等着商队的马匹过来。

“阿笙。”

一只手突然按在了胡云笙的手腕上,随即又慢慢把胡云笙摊开的手掌合拢。

堪坍的“商队”越走越近,穿过妖力凝聚过的路面,又越行越远。很快就只能看到商队队尾溅起的尘埃。

被紧紧握住的手终于挣脱,胡云笙一拳砸在秦牧肩上,秦牧直接摔出去摔倒在地。

胡云笙怒吼,“你干什么?”

妖蝴蝶停靠在路面上空,人不知鬼不觉,一旦那个名叫堪坍的家伙骑马穿行过来,必然会沾染上妖力花粉。花粉侵入肌肤,侵入骨髓,在血液里重新汇聚,凝结成冰,势必会叫堪坍后悔来人间走这一遭。

赤云崖的那个夜晚,时隔半年,胡云笙每每想起,都是一阵痛心难过,替秦家军三万将士痛心,替秦牧痛心。痛心这个人的遭遇,痛心这个人一夜之间失去亲人兄弟,而那一切的最初不过就是堪坍那个不是人的玩意儿,纵马践踏农田。

所有的,一切的阴谋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胡云笙想要杀了堪坍,杀了承诺当废纸的阿和赞。可是,被欺负被伤害的主人公在干什么,拼尽全身力气阻止胡云笙出手。

“你到底在干什么,那个人不是堪坍吗?不是你的仇人吗?你出手救他?”胡云笙气的大吼,放在身侧的手伸出去又愤愤地收回,任由秦牧躺在地上。

刚才那一拳,胡云笙又怒又急,没注意力道。秦牧只感觉左半边身体在一瞬间全麻了,左胳膊软绵绵没有力气,一时间躺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胡云笙虽然暴躁易怒,但是大多数时候并不会真的生气,只是玩笑打闹。小雀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见过胡云笙真生气的样子了。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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