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我翅膀破了!(17)

记得以前阿娘讲过一句话,“吾心安处既吾乡”,看来是不准确的。这小小的怀抱也住不下人,怎么能成为心安处呢?

如果半妖也能通过修炼化为大妖的话,胡云笙想了想,彻底化为一只蝴蝶,停靠在秦牧身上休息,那倒是可以成为故乡的。

胡云笙情不自禁地牵动嘴角,露出笑容,可是随即嘴唇上的裂口就在提醒他,你看看你裂成七八.九瓣的嘴唇,你不能笑哦,小心伤口越来越大,变成裂唇嘴,丑兮兮的。

胡云笙抬起指腹摸了摸满是结痂的唇,他和一个穿着盔甲的人热吻的画面又一次突然地出现在脑海。

对了,前几日,在沙漠兰花附近,这副画面也出现过,只是似乎没这么呃……激烈?

如果真的很舒服的话……

先前这个念头出现的时候,不是秦牧去摘兰花了,就是他晕倒了,导致没有了实施的可能。

想到这儿,胡云笙笨拙地学着脑海里出现的画面,抱住了秦牧的脖子,看看这张俊俏的脸上,这双眉,这双眼,这个鼻子,这张嘴唇虽然也全是裂开的口子,但也是好看的。

胡云笙闭着眼睛就吻了上去。

………………

一点一点都不舒服!

秦牧的嘴巴上也全是裂痕和结痂,吻上去,坚硬的痂像是锋利的刀,在胡云笙嘴唇伤口上肆意霍霍。

刚才闪过的画面里,他们似乎不是这么亲吻的。一定是刚才吻的不对,重新来!胡云笙想了想,试探着伸出了舌头——

然后,他就被秦牧嘴唇上的硬痂刮到了,一阵刺痛从舌尖蔓延开来。

胡云笙:“……”

那些看似很舒服很享受的画面,一定是他身体太虚弱嘴唇裂的太疼,才会产生的幻觉。对,一定是幻觉,不然怎么解释,他现在不仅嘴疼,舌头也很痛的现实。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快到秦牧来不及做更多的反应。

虽然如此,秦牧的心里早早就乐开了一片桃花林,一本满足,嘴唇上的疼痛完全抵不过心底的快乐。

.

走出沙漠,小雀早已焦躁不安地在村口走来走去,模样熟练,像是已经在村口就这么走了千百回。猛地看到担心的人回来,一时还有点不适应。

“嗷嗷嗷——”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已经在沙漠里走了二十多天的秦牧:“……”

虽然还是听不懂狼语,不过在狼群混迹多年,靠猜也能猜个大概了。

至于胡云笙,已经二话不说,去揍狼了。

总之,平安取得沙漠兰花,两人一狼都很高兴。见面没一会儿,遇上正好路过村口的向导,就一起去向导家,准备休息一晚就回赤云山。

包括来回路上的时间,他们出门已经一个多月了,路上快一点的话,还能赶得上回山过新年。

回向导家路上,胡云笙和小雀依旧在玩笑胡闹,追打着玩儿。秦牧不动声色落后两步,走在向导身侧。

“我和阿笙不在的这段时间,辛苦您照顾小雀了。”秦牧说道。

向导早年经营过骆驼商队,遇到过一次劫匪,后来就安心待在家,给来沙漠的陌生人们当当向导,赚点日常生活。

不论是来盗墓的、淘金的、玩耍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人都见过,只要钱的够,提什么古怪的要求都尽量满足就是。

帮忙喂一匹大狼,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向导摆摆手,“哪里话?您付酬劳,我们出力,没有辛苦一说。”

秦牧看着前面越跑越远的一人一狼,状似无意换了个话题,“最近有没有什么其他人来过这儿?您忙不忙?”

向导:“没有没有了,冬天太冷,基本上没有人来,看到你们来的时候我还很意外哈哈哈哈。”

秦牧点点头,又闲聊了几句。没多久就到了向导家,阿笙和小雀的争斗,以小雀趴在地上休息,胡云笙躺在小雀的毛身体上收尾。

真是多少次都不会变的结局,秦牧微微一笑,放下行李说道,“我出去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带回去的。”

“嗯嗯,”胡云笙懒洋洋地说道,“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特产,顺便看看有没有卖骆驼肉的,给爹爹他们带点骆驼肉回去也行。”

秦牧:“好。”

这次顺利拿到沙漠兰花,以后不会再回这里了,那么和林辰锐在塔木格里的碰面,也就只有现在这一次机会了。

装作对什么都感兴趣的冒险旅人,秦牧前后搜寻过村落的每一寸,都没有发现可能会躺在哪个角落等待救助的林辰锐,更没有发现任何林辰锐来过的痕迹。

应该是不一样了,或许林辰锐还在这里,只是不是重伤,又或许他现在还在京城,并没有出现在这里。

确定不会在哪个犄角旮旯捡到林辰锐后,秦牧没有忘记阿笙惦记的特产零食。询问各家有没有出售骆驼肉或其它特产。

一下午的时间,秦牧借机搜寻过全村,查探了全村所有住户,都没有找到林辰锐。

秦牧稍微安心,等到他再次回到向导家,胡云笙和小雀已经睡着了。

向导家的客居室,烧的是土炕,小雀和胡云笙都睡在土炕上面。秦牧进屋的动静惊醒了胡云笙,胡云笙眼睛都没睁开,梦呓似的,“好不容易能睡个舒服的安稳觉了,你还有精力跑一下午,快过来睡了。”

秦牧吊了一下午的心直到此时才终于归位,缓声轻道,“这就来。”

吾心安处既吾乡,有阿笙在的地方就是心安之所。

秦牧脱掉外衣,躺在胡云笙身旁。胡云笙大手一伸,毫不吝啬地分享了被子。

作者有话要说:阿笙你反思反思,怎么每次记起来的都是这种事情?

第14章 【修】

塔木格里的行程意外的顺利,顺利的让秦牧感觉不真实。

上一世,他们一共来了塔木格里两次,第一次沙漠兰花未到花期,他们迎头撞上了飓风,第二次猝不及防撞上毒蜂,被追赶得异常狼狈。或许是上一世太艰难了,这一次才会在对比之下显得如此轻松。

没有飓风,也没有毒蜂,连林辰锐都没有遇到,秦牧不禁想,是命运终于开始眷顾我们了吗?

在来之前,秦牧准备了很多,包括弄清楚林辰锐的真实身份,解开心中的疑惑。

狼王和阿笙的父母是多年挚友,当年阿笙父母死亡的真相以及阿笙哥哥的身份去向,狼王全都清楚。

因此,出发塔木格里之前,秦牧曾私下找狼王询问,林辰锐确实就是阿笙失散多年的哥哥。

果然如此,虽然还是有很多疑问都没有解开,不过知道这一点,有很多事情就可以解释了。

血脉相连,见到林辰锐这个人,阿笙本能的就会亲近一些。而林辰锐,没有半点顾念兄弟亲情,利用阿笙的信任,达到自己的目的,伤害更多的人。

这一次没有碰到,或许,并不是他们幸运,而是林辰锐太幸运。

村里一户人家计划后天宰杀骆驼,所以两人一狼又在村子里住了两天,最后的结果就是买的东西越来越多,他们三个根本带不回去。

胡云笙一琢磨,要不要再买一只骆驼,让骆驼把东西运回赤云山。

一听到要养骆驼,小雀立刻来了精神,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胡云笙和向导,就等向导点头,把骆驼卖给胡云笙,那回到赤云山后就有好多骆驼肉可以吃了。现在买的根本不够,最多就是一顿零嘴。

向导看看自己的骆驼,舍不得,这几头骆驼养了好几年了。又看看客人们堆起来的行李,一拍手就想到一个更妙的主意,“两位客人,我带着我的骆驼给你们送东西,送到了我再回来,二位看行不行?而且我比骆驼便宜多了。”

这倒也是个主意。

出门之前,秦牧让他帮忙找过路的商人,当了随身多年的玉佩,换来他们这一路上的盘缠,买特产买骆驼肉也都是秦牧花的钱。

其实,在老家的仓库里,胡云笙还是有不少银子的。都是这些年路过赤云山的商人们送的,名义上就是拜托胡云笙护送他们过山的护送费。

一开始,胡云笙并没有要护送他们的意思,只是单纯和山里那群猴子不对付。不过,揍完猴子,商队顺利度过赤云山后,那些扬溢在脸上的庆幸、喜悦的表情,感染了胡云笙,不知不觉间,胡云笙也会感到高兴,慢慢从一次次护送中找到了满足感。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